屏東百威食品黑心豬腸流竄全台,部分豬腸流向北市。北市衛生局今表示,百威食品登記在北市,經完成調查,就業者違法使用工業級雙氧水(過氧化氫)從事B級大腸漂白加工行為予以嚴懲,處「停業處分」;另稽查北市64家市售豬腸未檢出過氧化氫。
北市衛生局表示,百威食品在屏東縣從事豬腸加工作業多年,在新北市設有倉儲,產品流向各縣市,未如實進行食品業者登錄且未投保產品責任保險,衛生局已將查獲的相關事證提供衛福部食藥署共同研議。
北市衛生局說,釐清利太肉店6月起陸續向百威公司實際購買豬腸數量為674公斤,並回報食藥署。利太肉店6月起每月分批送貨給林記麻辣豆腐店約100至120公斤,總計440公斤;其餘234公斤售給不特定市場散客。
北市衛生局呼籲,民眾若於6月起在利太肉店(北市重慶北路二段97巷內,營業時間為每日凌晨0時至中午12時)購買豬腸,如有購買單據或相關證明文件應妥善保管,若有身體不適就醫,也應保留相關診斷證明及醫療費用支出單據,以利將來向相關業者主張權利或請求賠償。
北市衛生局指出,利太肉店未能提供完整出貨給林記麻辣豆腐店及散客的單據,影響流向追查等食安情節及是否涉逃漏稅,也移由登記所在地新北市政府進一步查辦。
北市衛生局表示,林記麻辣豆腐店已坦承今年6月至9月曾向利太肉店購買4次豬腸,但無保留完整進貨單據,北市衛生局已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9條及48條規定「食品業者應保存產品原材料、半成品及成品之來源相關文件」,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處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北市衛生局說,為維護消費大眾飲食安全,針對攤商、餐廳及販售場所等市售生豬腸產品進行專案稽查及抽樣檢驗過氧化氫(雙氧水),截至今日下午3時,累積稽查64家次、檢驗14件豬腸產品,皆「未檢出」過氧化氫。
北市衛生局強調,將持續查驗,如有查獲違法使用添加物,將視違規情節及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18條及47條處3萬至300萬元罰鍰或同法第15條及44條處6萬至2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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