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財務狀況不佳,今年底安全準備金將不足一個月,並不符「健保法」規定,衛福部長陳時中於去年更宣示兩年內不調漲健保費率,因此藉由調整藥費、慢箋、急診、檢驗檢查部分負擔,基於使用者付費原則,抑制健保浪費。
依健保現行規定,門診藥費100元以下,免收部分負擔;100元以上依級距收取,上限200元。調整藥品部分負擔新制,基層院所、地區醫院若一般藥品及慢性病連續處方箋第1次調劑的藥費在100元以下,免收部分負擔,若超過100元則按藥費收取20%,上限200元,而區域醫院及醫學中心同樣按藥費收取20%,上限300元。至於慢箋第二次、第三次領取則不收部分負擔。
急診部分負擔,現行基層院所及地區醫院為150元,區域醫院300元,醫學中心則根據檢傷等級,第1、2級重症收取450元,第3至5級輕中症為550元。
新制為基層院所及地區醫院無論檢傷等級均為150元;區域醫院及醫學中心依病患檢傷等級收取不同費用,第1、2級重症,區域醫院收取200元,第3級中症300元,第4、5級輕症600元,醫學中心則分別收取300元、550元、800元。
至於,檢驗檢查部分負擔方面,現行是一律免收部分負擔,新制為基層診所費用於1000元以下免收部分負擔,超過1000元則依檢查費用收取10%,上限100元。而地區醫院新制為500元以下免收部分負擔,超過500元則依檢查費用收取10%,上限100元。若經轉診至區域醫院可收取10%,上限為150元,未經轉診收取20%,上限300元;若經轉診至醫學中心依檢查費用收取10%,但上限為200元,未經轉診則可收取20%,上限400元。
依健保署資料顯示,調整部分負擔後,一年能挹注健保約99億元,包括調整藥品部分負擔39.7億元,新增檢查檢驗部分負擔58.9億元,調整急診部分負擔1.2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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