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日前公告「醫療機構設置標準修正草案規範」,針對新設置的醫療機構於通道、廁所、結帳櫃檯及服務台,應依樓地板面積不同,設置友善空間,但基層醫療院所醫師卻表達不滿,認為怎可透過公權力要求私人領域廁所規格,如果執意上路,將抗爭到底。
醫事司長劉越萍說,最新修正醫療機構設置標準主因是台灣步入高齡化社會,新設置醫療機構對於行動不方便的長者,於使用設計上應有一些考量,進而規範通道、廁所、結帳櫃檯與服務台等處應增設「友善空間」,如樓地板面積一千坪以上的醫療機構設置應符合無障礙設施設計,但在廁所方面,醫界及身障團體仍有許多不同意見。
劉越萍表示,目前預告草案已是醫界及身障團體認為,這是可以一起推動的方向,希望大家一起往前走,現已請醫師公會全聯會收集醫界意見,並於三月八日及十日分別邀請醫師公會全聯會、民間身障團體等進行研議,將盡力溝通、協調,希望大家可以達到共識,如果協商一切順利,三月底再讓雙方共同討論,希望可以再出一個雙方都可以接受的新預告版本。
劉越萍表示,醫界認為,就醫民眾年齡也逐年增長,在設施改善應要有回應,但可能無法一步到位,因有些規範就是做不到,不過,她仍希望可以往前邁進,但要視協商情形,而不論能否達成共識,都會尊重結果。
至於,有基層診所醫師反應,當醫師年事已高須由新的負責人接手診所,如此是否為新設診所,而無法達到設置要求。劉越萍說,這須視診所變更的情形,只是單純更換負責人,這方面不受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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