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費率明天討論調漲幅度,先前衛福部曾提及,旅外國人停復保以及部分負擔也將會在11月底前討論;衛福部長陳時中表示,目前討論費率優先,後續才會再討論停復保及部分負擔;健保署署長李伯璋表示,停復保制度已有初步輪廓,擬廢除「除籍前申請停保權利」、「除籍後返國復保,可選擇等待六個月或一次繳清出國期間保費」,選擇一次繳回保費最高追回5年,下周將與僑委會討論該提案是否對僑胞之影響。
陳時中表示,透過調整部分負擔或是追回旅外國人保費,其實對於健保的財務上,並不會有太大幅改善健保的財務,而這兩項的調整,需取決於費率最後的決議,再決定部分負擔調整的幅度。
他表示,部分負擔調整若太過強烈,就會出現就醫障礙,但是沒有訂定部分負擔,則會出現醫療浪費,如何在兩這之間取得平衡,需要進一步討論,而旅外國人停復保制度,各界已經有共識,「時間也到了」一定會處理這個問題。
依照現行規定,出國6個月到2年內,可以向健保署停保,停保期間只要在被國家除籍(出國超過2年)之前返國,申請復保,無須追回停保期間的保費;此項規定被認為「不公平」。
李伯璋表示,經過幾次討論,該項規定健保署研擬取消除籍前的停保權利,等於未來即使除籍前返國,也都要追回保費,才能復保。
另外一個問題則是超過2年才返台者,現行會除籍退保,想要復保必須要等待6個月才能復保,而無需追回先前的保費,此項規定也被認為「不公平」。
李伯璋表示,對於出國超過2年者,未來研擬改為,可選擇返國後等待6個月復保,免追回先前保費或是返國後一次繳回出國期間未繳納的保費,但最高僅追回5年的保費,換言之,出國10年返國想立即復保,最多就是繳回5年保費。
李伯璋表示,該方案還需要與僑委會討論,尚未正式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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