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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孩子投保 醫療、意外險優先

圖/ingim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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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滿十五歲兒童的保險身故給付新法即將上路,保險公司指出,孩子並非家中的經濟來源,暫時不需投保高額壽險,為孩子規畫保障應以醫療、意外為優先,預算若充足可補足癌症或重大疾病保障,並掌握先保大人、豁免保費、各自投保等三大前提。

台灣人壽表示,國小學齡階段的兒童,抵抗力弱且活蹦亂跳,發生意外及住院機會高,加上健保不給付的醫療項目增加,應以醫療險及意外險為優先。台灣兒童的死亡主因,第一位是意外事故外,癌症則高居第二位,醫療費絕對是一項龐大的支出,也需留意癌症保障。

全球人壽表示,在預算有限的情況下,應以投保醫療險優先,尤其是兒童抵抗力較弱,可用醫療險來轉嫁就醫、住院的相關花費。實支實付型醫療險可補足住院及手術費用,但孩子生病還有居家療養或父母因照護須請假而造成的薪資損失等,若預算較足,可再用住院日額醫療險補足。

醫療險與意外險規畫完後,若還有預算,可以補足重大疾病險或癌症險。全球人壽表示,重大疾病、癌症難以預防,萬一不幸發生重症,才足以負擔療程、藥物等昂貴費用,年紀越小時投保,保費相對較低,也能夠及時支應這些重症帶來的龐大醫療開銷。

台灣人壽提醒,父母在為孩子投保時應注意三前提,分別為「先保大人」、「豁免保費」、「各自投保」。父母應先檢視自身的保障是否足夠,將自己的保障規畫完整,才是對小孩最大的保障,且要保人的豁免保費一定要有,保費只需要幾百元,就能在發生事故無力繼續繳交保費時,依舊享有保單的保障。

最後,兒童保單最好能單獨買,不要附加在父母的主保單之下,避免父母親因死亡等原因造成保單終止,小孩的保障也不復存在。

保費 癌症 兒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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