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蘇位榮/台北報導】
受刑人的健保費將由法務部埋單,法務部矯正署展開省錢大作戰,與多家醫療院所協商,將受刑人的自負額和掛號費打折支付。
矯正署統計,到十二月廿日為止,在監所的受刑人(含判決未確定的在押被告)共六萬零五百五十九人,須由政府為他們繳納健保費;以每人每月一千六百八十四元計算,一年至少要花十二億一千二百四十八萬元。
一般民眾看病,要支付自付額一百元,掛號費五十元到數百元;矯正署和幾家醫療院所協商後,受刑人的自付額只要五十元,掛號費廿到一百廿元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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