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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摘自《醫療崩壞!沒有醫生救命的時代》,作者方瑞雯、白映俞...等/合著;台灣醫療勞動正義與病人安全促進聯盟/彙編,貓頭鷹出版】
(本文作者為蔡秀男醫師)
在二○一○年二月,黃煌雄監委新書發表會中,前衛生署長林芳郁表示:台灣醫生四分之一在從事醫學美容,這個比例實在很驚人。如果許多優秀的醫學人才選擇鑽研表面工夫,各科人才分布不夠平衡,醜人有救,病人無醫,這樣的醫學環境,其實很畸形。也有媒體從經濟學之供需理論來看,論述「只會救醜,不會救命」,指出台灣未來醫療制度的危機,醫界人力愈來愈吃緊,恐使醫療疏失與糾紛的風險升高!第一個出走的一定是最辛苦的急診醫師,接下來就是風險大、糾紛多的外科醫師等。
果然,最近就發生一件醫療訴訟判決,令人警覺:「醜人有救,高風險的急重症病人,愈來愈沒人敢醫了!」
據媒體指出,邱小妹「人球案」主治醫師李明鍾,被台中高分院宣判須連帶賠償三千多萬元,此判決引發醫界震撼,並在網路臉書展開強烈抗議!神經外科醫學會更罕見召開記者會,為醫師發聲進行平反,對醫療過失的判斷,與顱內壓監測器之必要性,提出了澄清!
為什麼神外醫學會要針對此事件特別召開記者會提出聲明?因為這個判決勢必產生嚴重後續效應,對台灣醫療環境與醫學教育產生不良的影響,加速惡化「醜人有救,病人無醫」的困境。
追究事件發生經過:七年前病患意外車禍撞樹,性命垂危,經過手術才救回一命,但事後家屬卻指控醫師因未置放顱內壓監測系統,未察覺顱內遲發性出血,導致患者全身癱瘓、雙眼失明,告上法院。法院重判引起醫界一片譁然,普遍感慨:經此事件之影響,未來醫學生寧可走醫學美容,而不願從事高風險的急重症醫療。醜人有救,病人無醫,急重科更招不到人了!事實上,有關醫療常規與醫療過失的判斷,顱內壓監測器有一定規範,法官審判應以醫學會的專業意見為主,不應以未用監測器就認定有疏失。專家亦批判,法官引用九十六年制定之
「嚴重腦外傷臨床診斷指引」有失公允!因為事件是在九十五年發生;此外,指引屬建議性質,不具強制性!
更進一步,李醫師並沒有違反當時當地之醫療常規,這起事件是無法避免之高度醫療風險,並無過失。只是,當時鑑定醫師是如何寫鑑定意見的?到底是恐龍法官?還是恐龍鑑定?
一葉知秋,這個判決勢必成為醫療訴訟的指標案例,其影響及後續效應值得社會各界共同注意。急重科退場、防禦性醫療、人球事件、人力失衡、六大皆空,台灣醫療制度崩盤。
網路上流傳一個笑話:「對未來高中生來說,以後要好好念書,免得以後只能考進醫學院,當醫生養不起家人,被告了,還要養病人一輩子」
醫療制度崩盤將是台灣所有人的災難。僅僅是醫療界的努力是不夠的,還需要社會每一分子的共同參與。如何強化訴訟外機制?如何改善台灣醫療糾紛的解決模式?如何避免醫療制度崩盤?都是我們必須共同面對的問題。讓醫學生與醫師樂於救醜,也勇於救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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