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李靖/醫藥研究員(台北市)】
衛生署的專家們審起新藥毫不手軟,往往一句「民眾用藥安全有待建立」,於是將該新藥列為處方用藥。
內行的都知道,某些在國外已列為藥局可販售的非處方藥物,卻在台灣的專業審查後,列為醫師才有能力把關的處方藥。衛生署真體貼,總說是為「民眾用藥安全把關」。
多年來,政策從未改變,但現在衛生署居然規劃允許沒有藥學專業把關的超商可以賣葫蘆藥了?如果不是衛生署對於醫師及藥師大小眼,那想必是衛生署認為民眾對於藥物的知識突然間大增,已不需要專業人員為民眾用藥安全把關了?
我看也真是應該開放,因為只有開放超市中食品及藥物擺在一塊兒賣,才能看出這個國家真正厲害的地方!
例如同樣是水,超市冰箱中的瓶裝水價格一瓶廿元,居然比健保局給付給醫院直接打在病人體內的點滴注射用水還要高。如果一般人都還看不出飲用水,和可以安全打到身體裡的無菌水,在製造過程中對於品管要求上的差異,那絕對值得我們全民大喊一聲:健保局萬歲,衛生署萬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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