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詹建富/台北報導】
台大醫院誤植愛滋器官案,衛生署在完成調查報告中認定台大創傷醫學部主任柯文哲有疏失,應移付台北市衛生局懲戒;不過,柯文哲昨指衛生署「未審先判」,從未給當事人答辯機會,他要求衛署應公布調查報告內容,以及撰寫調查報告者的簽名,否則他將在立法院開公聽會,「到時候有可能是(衛生署長)邱文達下台。」
連日來,有關台大誤植愛滋器官事件的後續懲處依然餘波盪漾,除了部分醫界人士聲援柯文哲外,連參與衛署調查小組的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也拒絕替衛署背書,讓衛生署備受壓力,打算在近日公布完整報告。醫事處長石祟良也透露,關鍵在於身兼台大器官移植勸募小組召集人的柯文哲,一周才簽一次器官移植結案報告。
不過,柯文哲反駁,所謂「結案報告」是衛署器官移植登錄中心要求各器官勸募醫院需在一周內完成,才能請款。他說,當時制度是他設計的,缺乏醫師需複核檢驗報告的機制,「我承認有錯」;但是,這次問題是出在醫檢師和移植協調師在溝通上認知錯誤,「如檢驗報告明明寫愛滋陽性反應,本來就不會進入器官分配系統,由我看或協調師看,會有差別嗎?」
柯文哲質疑衛生署,上周四開記者會等於先公布他的罪狀,但他卻從未接獲衛署通知親自到調查小組解釋,「顯然是未審先判」。他說:「明眼人都知道,當衛生署和台大醫院互推責任之際,這時若有人舉手說『我錯了』,就變成眾矢之的。」
柯文哲不滿地說,從事件發生以來,衛生署亡羊補牢,要求器官勸募醫院應把捐贈者資料告知移植醫院,但內容和格式都不知,「有包括性伴侶的人數嗎?」「如果台大醫院有錯,那請衛生署公布正確器官移植標準作業的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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