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劉惠敏/台北報導】
即將進入流感流行季,衛生署疾病管制局昨公布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的適用對象,增列「免疫不全之類流感患者」;另外,12月1日至隔年3月31日期間,高燒持續48小時之類流感患者、家人、同事、同班同學有類流感發病者,也可免費取得藥劑。
疾管局副局長施文儀表示,臨床證實,流感發病48小時內使用抗病毒藥劑,可獲最佳療效。
今年政府提供抗病毒藥劑給高危險群,包括符合流感併發症的通報病例;經評估需及時用藥的孕婦、伴隨危險徵兆的類流感患者;重大傷病、免疫不全或具心肺血管疾病、肝、腎及糖尿病等類流感患者;過度肥胖類流感患者(身體質量指數BMI大於等於35);經傳染病防治醫療網指揮官認可的類流感群聚事件;符合H5N1流感調查病例定義者;H5N1流感「疑似病例」、「可能病例」或「確定病例」的密切接觸者。
衛生署也擬出針對免疫不全類流感患者用藥指引及相關建議,供臨床醫師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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