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張嘉芳/台北報導】
去年住院診斷關聯群(DRGs)實施,醫院不能向民眾收取差額醫療材料費用,否則健保將不給付,台灣私立醫療院所協會批評,如此限制民眾選擇較好醫材的權利。健保局表示,DRGs支付已包括特材費用,醫院本來就不該再向民眾收自費。
台灣私立醫療院所協會昨天到監察院陳情,痛批DRGs上路後,民眾長期花錢買醫療險,卻不能選用好一點的人工關節、敷料等,一旦醫院向民眾額外收取醫療材料差額,所有費用將無法獲得健保給付。
健保局醫管組組長蔡淑鈴表示,DRGs包裹給付包括藥費、特材、服務及技術費用等,醫院不該向健保申請給付後,又向民眾收取醫材差額。若醫院發現某醫材確實較好,可主動向健保局申請「列項」,健保局會找專家審查,進一步評估,以科學數據證明是否對民眾有利,考量財務後,直接與廠商議價,到時健保局也會給付醫材差額費用。
另外,針對二代健保修法,法案規定人工水晶體、膝關節、髖關節、心臟血管支架、心律調節器及義肢等六大類醫材項目,健保必須訂定差額費用上限。健保局昨天舉行第一次會議,邀請特材廠商、醫院、消基會與醫改會代表共20多人與會,經過2個多小時討論,最後無具體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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