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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勞死/北市率先修法 起因保全員過勞死

【聯合報╱記者吳曼寧/台北報導】

台北市政府勞工局率全國之先,研擬下修勞基法第八十四條之一工時上限,起因於三月初日前千翔保全姜姓從業人員因超時工作猝死案。勞工局調查發現,該名保全因工時過長過勞死,由於知名的保全業幾乎都位在台北,決定著手研議調降工時事宜。

勞工局表示,為探究工作時數和過勞死的關聯,曾徵詢勞動法學專家、職業專科醫師意見,並參考過去發生的過勞死的職災案例,前後召開五、六次會議討論,期間,不少業者先前聞風得知勞工局要下修工時上限,都相當擔心。

勞工局表示,由於調降工時起因於保全業,研擬過程曾多次徵詢保全公會理監事、職業工會理事,保全業者反映工時調整後將增加成本,盼針對運鈔、駐衛警等不同性質的保全,依工作負荷量適用不同時數標準;勞方則擔心業者藉此減薪。

勞工局表示,為了保障勞工生命和財產安全,下修工時上限的大方向已確定,今天會和勞委會研議政策方向,也會持續廣徵專業團體意見。

【記者湯雅雯/台北報導】針對台北市勞工局研議把勞基法八十四條之一的工作者,如保全、空姐等〺八種行業,每月工時上限,從現行三百一十二個小時,下修為每月兩百六十個小時,勞委會表示樂觀其成,但強調勞雇雙方要充分溝通、達成共識。

勞委會今天下午將再邀集勞工團體、雇主代表及各地方勞工局,針對保全業開會討論,彙整雙方意見後,研擬出一套指導原則,例如把不同類型的保全業分類做出規範等,但勞委會也強調「若可訂出原則,工時上限不一定要訂」。

待命未計工時 桃療敗訴

【記者王文玲、曾增勳/連線報導】勞工待命出勤,也要算入工時,且逾時部分,資方必須給加班費。桃園療養院未將員工待命出勤時間計入工時,發給加班費,被罰鍰六千元;桃療提起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敗訴。

判決指出,勞工待命出勤時,已喪失時間主權,待命時間屬於工作時間,資方可以與勞方協商如何計算工資,但不能片面拒絕給付。桃園療養院院長陳快樂昨晚表示,如果最高行政法院仍判桃療敗訴,收到判決後,會向桃園縣政府繳六千元罰鍰;並依法律規定,應付給勞工的加班費就付。

猝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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