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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生跟我說…只能拿3天藥

【聯合晚報╱記者黃玉芳╱台北報導】

健保財源成為醫療院所的緊箍咒,有些醫院則把健保給付當擋箭牌?除了補牙一次只補一顆,也有診所醫師假藉健保規定一次只開三天藥、慢性病連續處方箋只開兩個月,還有病患住院超過14天,被醫院要求先出院再重辦住院。

有不少民眾到診所就醫時,被醫師告知一次只能開三天藥。其實是診所對藥費採取三天制式的簡表申報,不願改成實報實銷,直接拒絕患者多開藥的請求。

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公關組副組長呂佳育說,曾有換髖關節的民眾反應,明明發燒未退,傷口還在痛,醫師卻說,手術是DRG項目,健保規定住院只能住幾天,要求病人出院,返家後若有不舒服再回急診或門診。其實DRG雖有住院平均天數統計,但醫院不能以此為理由趕病人出院。

民間監督健保聯盟發言人滕西華說,還有患者因為肺炎住院兩周後,發現有褥瘡,醫院卻告知病人,健保住院一次只能給付14天,要求先辦出院再重辦住院。如果不想搬進搬出,就要自費住院兩天。有患者不想奔波,出了院坐在醫院等一天,再重新住院。

滕西華說,其實健保並沒有只能住院14天的規定,只是健保局對住院天數超過14天的個案會加強審查,醫師也要寫報告。醫療院所為了避免麻煩,才想出要病人先出院的「對策」。這些健保給付的藉口,有些是健保支付標準不足,醫院把成本轉嫁到民眾身上,加上民眾對健保規定不熟悉,只好醫師說了算。

褥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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