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詹建富/台北報導】
對醫療院所A健保情事,衛生署長楊志良再下重手,將修正健保特約管理辦法,明定被停約兩次或以上者,最重可被處以停約十年的處分。
由於國人看病多半會選擇有健保特約的醫療院所,喪失特約權等於斬斷錢脈,以高雄醫學大學附設醫院婦產科被處停約一年為例,損失就超過一億元,醫療院所如果被處十年不得特約,恐怕只有關門一途。
楊志良昨天應邀到立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衛生署業務概況,包括立委侯彩鳳等人都認為健保局對違規院所處罰太輕;楊志良表示,衛署將藉修法手段,讓某些拒不改善、重複違規的院所或醫師,逐出健保特約之列。
健保局長戴桂英指出,健保特約管理辦法修正前,罰則只有違約記點、停止特約一個月到一年;該局研議修正辦法時,本打算對屢犯祭出「永不特約」的重罰,但擔心影響過大,最後改為十年內不特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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