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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須給安寧、器捐意願書 明年強制執行

【聯合報╱記者劉惠敏/台北報導】

即日起,住院民眾在收到住院須知時,同時也會收到安寧緩和以及器官捐贈意願書,衛生署明年將列入醫院評鑑考核,強制執行。

要不要插管?捐贈器官?在生命結束前,不少人無法完整表達真正意願,甚至因家屬意見不同,導致嚴重紛爭。衛生署醫事處長石崇良說,在治癒無望的疾病末期,病患有權選擇緩和醫療,拒絕不必要的電擊、插管等侵入性醫療,也有權決定是否捐贈器官。石崇良說,院方應在民眾住院時詢問,不一定非得等患者患急重症,在家屬急亂中徵詢意願。

石崇良說,衛生署本周公告「醫院住院須知範本」,民眾住院時,醫院需提供5分資料,包括器官捐贈同意書、預立選擇安寧緩和醫療意願書、不施行心肺復甦術同意書、醫療委任代理人委任書、安寧緩和醫療意願撤回聲明書。

陳小姐陪同70多歲骨折的母親辦理住院,就領到安寧緩和意願書,她覺得沒有什麼好忌諱的,也趁機詢問母親是否願意簽署?對醫療的想法。母親也直率回答:「人老了,不需要插管!」

石崇良說,住院須知範本屬強制性質,病患都必須簽署,醫院有義務告知基本權益,明年將納入醫院評鑑項目,強制醫院配合執行。

插管 器官捐贈 安寧緩和醫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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