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彭芸芳、王瑞伶、陳惠惠/連線報導】
消費者文教基金會秘書長吳家誠昨天說,消基會多次要求衛生單位管理含致癌成分PPD的染髮劑,但成效不彰,他和清大化學系教授凌永健都認為應比照歐盟禁用。
不過衛生署藥政處長廖繼洲說,PPD成分雖然被懷疑有致癌的可能,但至今沒有充分證據證明有致癌風險,包括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及歐盟都未禁用。
高市衛生局科長洪淑貞說,衛生署至今並未禁用染髮劑成分PPD,但限制含量在百分之四以下。衛生局曾到賣場稽查,十六種市售染髮劑,約四分之三含PPD,僅少數挑染的噴劑及筆狀染劑未使用。
【2009/02/19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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