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多歲楊姓男子是家庭經濟支柱,多年前因末期腎病接受血液透析治療。他到長庚醫院登記希望接受大愛捐贈腎臟移植,但一直未等到配對適合的腎臟。後來楊父想捐1顆腎臟給兒子,經過一系列檢查評估通過審核,順利完成移植,術後定期回門診追蹤,復原狀況良好。
財團法人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資料顯示,全台目前有7800多位末期腎病患者登記等候大愛捐贈的腎臟,以1年不到200例患者完成移植手術推算,所有末期腎病患完成移植將要約40年時間。目前有不少患者等待超過10年以上,仍未等到合適的腎臟供移植。
基隆長庚醫院泌尿科主治醫師劉冠麟表示,楊姓患者從事服務業,工作時間雖較有彈性,但也會為了透析與工作時間衝突感到困擾。楊父看在眼裡,以為愛莫能助,但有天陪兒子到醫院,得知有腎友接受家屬捐贈腎臟,表示也想捐腎給兒子。
劉冠麟說,法律規定捐腎者須年滿20歲、自願捐贈,且為末期腎病患者5親等內血親或配偶,接著安排移植協調師訪談衛教,讓捐腎者及末期腎病患者了解移植及術後長期照護情形。
醫師評估捐腎移植手術,首要考量感染與惡性腫瘤,因腎臟移植後長期使用免疫抑制劑,會增加感染與惡性腫瘤嚴重度,因此未治癒的感染及未完全切除或治癒的惡性腫瘤,皆屬腎臟移植的禁忌症。
劉冠麟表示,一般來說低復發機率惡性腫瘤經完全切除或治癒,追蹤2年以上未曾復發;高復發機率惡性腫瘤,經追蹤5年以上未曾復發,才可進行腎臟移植手術。下一步是免疫方面的評估,包括雙方的血型是否相容,HLA組織型態的符合程度,T及B淋巴球交叉試驗檢測雙方是否會發生排斥反應。
在精神科門診評估精神、心理狀況,社服人員訪談評估家庭及社會支持狀況後,最終須經醫院倫理委員會審查通過,去年成功完成親屬捐贈腎臟摘取及移植手術。
劉冠麟說,目前親屬捐贈腎臟摘取手術皆採腹腔鏡進行,術後約5日出院,腎臟移植手術後約2星期出院。腎臟移植患者需長期門診及藥物治療,捐腎者也建議定期追蹤,確保健康狀況維持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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