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喻文玟/台中市報導】
清潔劑沾到皮膚,千萬不要輕忽!台中市陳姓男子清明節後打掃環境,刷洗廁所時不慎打翻馬桶清潔劑,當時他穿著濕襪子,清潔劑沾到皮膚不以為意,等到感覺異狀時,已經二度灼傷須植皮。
四十二歲陳姓男子昨天躺在病床上,直說「傷口真的很痛」,他回憶當天受傷的狀況覺得「自己很蠢!處理傷口的步驟都是錯誤示範,沒有馬上脫下襪子、趕緊沖水,還自行塗藥膏、延誤就醫。
他說,當天在室外澆花後,弄濕了布鞋和襪子,隨後上洗手間,順手用了加油站贈送的馬桶清潔劑刷洗地板,「後來有訪客到家聊天兩小時、又上網收電子郵件兩小時」,直到感覺雙腳灼熱,脫下襪子才發現皮膚潰爛,「襪子的條紋都烙印在皮膚上,有灼傷現象」。
「我還很天真上網搜尋類似症狀的傷勢」,陳姓男子發現疑似灼傷,才到社區診所就醫,醫生幫他清創、消毒,「兩周後紅腫都沒消退,感覺不妥才到台中醫院急診,住院一周了。」
台中醫院外科醫師陳明澤說,陳姓男子左右腳都有化學性灼傷,皮膚壞死,左腳傷勢面積約10乘以16公分,利用大腿皮膚重新植皮。
他表示,一般家庭用的清潔劑多屬於酸性或鹼性物質,化學灼傷在當場很難去評估深度及嚴重性,因此民眾可能會輕忽,建議若發現有沾到清潔劑,要趕緊先沖水,有紅腫症狀就要儘速就醫。
【2010/05/01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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