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剛好看到幾個產品的配方讓我有些想法想跟大家說明,
這些產品有些名為「美白潤膚」有些是「美白彈潤」有些是「亮白修復」,
顧名思義產品看起來應該是含有美白、抗老及修復成分的產品。
結果成分表一看這些產品竟然含有一定濃度的化學性防曬成分,
「Ethylhexyl methoxycinnamate」及「Butyl methoxydibenzoylmethane」
老實說只放這兩種成分當做防曬目的使用,
因為穩定性不佳目前已經不建議如此的配方,
更何況是當作一般美白、抗老及修護目的使用的保濕產品。
這產品用途寫著隔離紫外線,但這產品上並沒有防曬係數的標示,
這產品用法寫著:沐浴後,擦乾身體,取適量乳液塗抹於全身肌膚,
但以台灣多數消費者的習慣是晚上回家後再沐浴的狀況,
會造成在沒有需要使用防曬的夜間卻全身塗滿防曬成分,
這不但不需要,而且長期下來甚至對消費者皮膚會有風險,
看著產品背後人像看板上代言人笑的開心,
但我心中卻對這樣的問題充滿許多的擔憂。
產品的部份我是建議廠商如果要當作防曬產品,
這防曬的配方是需要修改的而且要標示出防曬係數,
如果要當作美白保濕目的使用那化學性防曬成分就不要加,
不然真的是畫蛇添足不但沒必要而且還沒意義。
這幾年來代言人出包的狀況不少,
其實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多數代言人根本是不懂產品的,
產品的安全性如何、成分如何、配方如何、商譽如何都不清楚,
就為了商業利益或是提升知名度接下廣告代言,
結果產品是黑的白的好的壞的連自己都不知道,
消費者更是被蒙在鼓裡的一群人,
常以為自己的選擇是正確的到最後才發現是所託非人。
現今化妝保養品的銷售模式是,
「話題創造行銷、行銷影響市場、市場凌駕專業」
消費者如果要在這中間取得健康平安喜樂的主導權,
就要知道代言人不會告訴你的秘密才行。
原文出處:邱品齊醫師幸福美肌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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