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發生眼鏡行誤將酒精倒入生理食鹽水的瓶子中,造成女顧客右眼幾乎失明的離譜意外,台南奇美醫院加護醫學部醫師陳志金在臉書表示,問題就出在「台灣人都很節儉」,喜歡舊瓶再利用。
陳志金說,醫院急診裡偶而都會遇到因為誤用舊瓶裡的液體,造成農藥中毒、漂白水中毒等患者,後遺症都很嚴重,提醒大家如果一定要再利用,記得遵守「撕掉標籤、重新標示、分開存放」3個原則,最好危險的液體還是不要用舊瓶新裝。
眼鏡行誤用酒精 造成女失明
台中一名女子前往眼鏡行驗光,將取下的隱形眼鏡,放在業者提供的盒子裡,但驗完取回戴上時,眼睛卻一陣刺痛,就醫後發現是化學性灼傷,造成右眼視力剩下0.04,幾乎失明,女子返回眼鏡行理論,業者才告知是員工將酒精放在生理食鹽水的瓶子裡,才會誤放到眼鏡盒子裡,並辯稱因為疫情大家都戴著口罩,才沒有聞出異狀,最後雙方以115萬元賠償和解,但女子的眼睛已難以恢復。遵守3個原則 危險液體不要用舊瓶新裝
陳志金表示,在急診或加護病房,經常會遇到誤喝農藥、殺蟲劑、清潔劑、鹼水、漂白水等的病人,有一部分就是因為裝在「飲料瓶」內,被小孩或是老人家誤喝,往往造成難以彌補的傷害,一時的節省可能遺憾一生。他認為,台灣人生性節儉,有些人會把喝完的飲料瓶或酒瓶留下來再利用,沒有注意到這個可能是一個危險的動作「瓶子上的標籤是『可以喝的』,卻裝了『不能喝的/有毒的』液體,就是具有潛在會被誤喝的風險」。
他表示,意外發生後,大家往往會爭論「我在上面有寫字提醒啊」、「喝之前不會聞一下嗎」、「我們家的人都知道這不能喝啊」,但「舊瓶再利用就是一個存在的陷阱,就是等待一個不小心的人,或者不熟悉的人,來掉入!」
因為有可能是看不懂字的小孩或老人,有人喝東西就是拿起來就大口喝,根本不會聞,此外,如果不是住在一起的人,臨時來訪,也很可能誤喝,他提醒,最安全的方法就是不要利用舊瓶裝危險液體,如果一定要用,記得:
1.撕掉標籤(無法撕掉標籤的容器,例如鋁罐,就不要再利用)2.重新標示(最好在瓶外及蓋子上色,標示要在明顯可見的地方)
3.分開存放(擺放的位置,要遠原來可飲用的地方越遠越遠好!不要隨便放在小孩可以接觸的地方)
他並表示,過年期間,家裡常常會有外人來訪,更要特別留意,尤其是小孩與老人家,危險的瓶裝液體,也記得收好、甚至鎖好。檢查一下,冰箱裡有沒有藥品、藥水、三秒膠等可能會被誤食或者誤用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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