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的近視有密度世界最高等三個世界之最,但相較起來眼科醫師卻顯得不夠,去年起規定驗光師都必須取得證照,協助患者配眼鏡,驗光師希望能分擔一部分保護國人視力健康的工作。
台灣各縣市的驗光師公會目前陸續成立,台南市驗光師公會也在今天成立,創會理事長王俊傑致詞時表示,台灣是近視王國,大家早已知道,但或許沒注意到「發生年齡早」、「盛行率高」及「高度近視人口多」等三個世界之最的現象,正危害國人的視力健康。
他表示,根據衛福部公布的資料,截至105年核准給證的眼科醫師人數1863 人,平均每位醫師要照護1萬2640國人的眼睛健康。而同樣深受近視所苦的日本,眼科醫師人數1萬4800人,平均每位照護8650個國民。兩相比較,我國醫師的工作確實比較血汗。
美國人口與眼科醫師的比例為1萬7000:1,工作量看起來似乎更為沉重,但是在美國的視力照護系統中,除了眼科醫師外,還有4萬1000位的驗光師,以eye doctor(眼科專家)的身份,分攤視力矯正的繁重工作,形成「眼睛疾病找MD、驗光配鏡找OD」的專業分工。
他表示,台灣參考先進國家作法,於105 年1 月6 日公告施行「驗光人員法」,規範眼鏡從業人員需通過考試院專技考試,將合格驗光師(生)納入國家第15類醫事人員系統管理,從而建立由眼科醫師與驗光人員以團隊合作的機制,雙重把關、全面照顧視力不良的民眾,有效節約健保資源。
而一位合格的驗光人員,必須通過相關考試科目,包括:眼球解剖生理學、視覺光學、視光學、隱形眼鏡學、配鏡學、低視力學與驗光人員倫理法規等。領有證書後,辦理執業登記,在合法開立的驗光所等醫事機構,執行驗光配鏡的業務。
驗光人員在視力檢測的過程,依其專業養成學能,驗配矯正視力的處方與工具;並在發現受
試者的視力缺損,為眼部或全身性病徵所引起時,能在第一時間轉介相關專科醫師治療,另外,驗光人員必須履行持續教育的要求,每6年更新他們的執照,維持最新的眼睛護理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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