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心怡/北市大安】
那年4月,走在台北市復興南路人行道,被突起物絆倒,從紅磚道摔到馬路邊,趕緊到大醫院急診。
一個踉蹌把足踝跌成腫包,急診室做熱敷處理,照了X光後,醫師說:「紅腫很快會退,不需要擔心。」2日後回到急診室掛號的教學門診,被輪椅推著走的我,足踝腫脹更大,醫師淡淡地說,「腫脹正常,再等幾天會消紅。」
沒想到,回家之後,痛到骨頭裡。我心想,急診室跟門診醫師都說沒有骨折,這痛是哪裡來的?轉赴中醫診所,醫師觸診判斷,一定是骨折。
有骨折經驗的朋友囑我去另一間大醫院檢查,他鐵口直斷:「判斷你是腳底骨折,可能是足踝紅腫,大家不敢扳你的腳底板,才找不到骨折的部位。」
再一次做X光檢查,原來腳底板用力踩踏,骨頭已經裂成3塊。診斷出病因的醫師堅持自己已多年不幫病患開刀,「你這個部位要看足踝外科,你還是回到原來的醫院請骨科醫師執刀吧!今天已是摔傷第10天,再不開刀會錯過開刀的黃金期。」
骨折後10天找不到哪裡斷裂,找到骨科權威卻又碰到他到國外當交換學者半年,終於在第13天掛到他學生的診。醫師劈頭一句:「今天是摔傷第13天 ,再不動刀就來不及了。」
終於經過4位西醫、一位中醫的診斷後,摔傷第14天進了開刀房,在骨頭裡埋下鋼釘,開始傷筋動骨100天的恢復期。
【2014/07/11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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