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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新生報/記者鍾佩芳/台北報導】
骨折治療復原後調養,須先知道骨折時有無開刀,才能決定如何調養。耕莘醫院新店總院骨科部主任陳鑑江表示,骨折開過刀後,有其處置方式,而非開刀僅用石膏固定者,則須等到骨頭長好不影響移位,待石膏拆掉後,才開始做復健。
骨折會因部位、情況的不同,而有不同的調養方式。但,一般來說,骨折經開刀過,首先需確定傷口的癒合情形,若要進行任何運動,都需依照醫師、復健科醫師指示才行。
像是腿部受傷,需輔以拐杖行走時,也不能負重太久,以免影響癒合骨頭、傷口的。而骨折未開刀者,則會建議使用石膏等來穩定,不影響骨頭移位,讓骨頭長好,待拆掉石膏後,才開始做復健。
不管開刀或用石膏固定,通常調養需6周到3個月不等的時間,患者須在醫師的指示下,在院內或是自家時都要積極的復健、運動才行。
復健是為了防止關節僵硬、肌腱攣縮、肌肉萎縮,但仍須經由醫師指示才行;若在傷口未完全癒合時,擅自運動,恐影響日後癒合效果。
另,有人認為,骨折受傷就要吃牛骨湯等來補骨?陳主任表示,因外力受傷,而非骨頭本身問題,吃任何食物都沒差;若為骨鬆患者,吃高鈣、高蛋白的食物是有幫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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