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乳媽媽楊小姐在只有一台電扇的文創園區哺乳室,戶外近40度,在室內彷彿洗三溫暖,她和寶寶汗如雨下,她擔心寶寶熱出病,停止餵奶,「逃離」現場;王小姐好不容易選了標示有哺乳室的餐廳,一打開哺乳室的門,面對的卻是堆滿雜物、霉氣沖天的「用餐環境」,她直接掉頭回家。
「好的哺乳室讓你上天堂,壞的哺乳室讓你有的忙。」婦女團體指出,政府近年積極提倡親餵母奶、推動哺乳友善環境有成,但友善只做「半套」。母乳媽媽建議,政府也應重視品質把關,例如仿照公共廁所,以笑臉、哭臉評分檢視哺乳室品質。
立法院已三讀通過「公共場所母乳哺育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明年四月廿四日前,各地需廣設哺乳室。生育改革行動連盟秘書長陳玫儀指出,哺乳室不是多就好,「設置在偏僻角落,好不容易找到,卻發現大門深鎖,要走回服務中心拿鑰匙,這些不便都會澆滅媽媽親餵的決心。」
雖新法規定,哺乳室設置不符標準,罰鍰增加為最高十萬元。但面對現有公共場所哺集乳室設置及管理標準,母乳媽媽抱怨規定不夠清楚,例如只寫哺乳室要「維持良好有效通風」,究竟保持26度適溫環境叫良好通風,還是有通風口就好?陳玫儀說,主管機關有義務說明清楚。
對哺乳室的想像,也不該侷限於有靠背椅、電源設備、有蓋垃圾桶、可由內部上鎖門、緊急求救鈴及洗手等基本設施。性別共學自學研究社召集人李玉華提及,歐美哺乳室多考慮媽媽可能不只帶一個孩子,哺育空間會提供繪本閱讀和玩具,日本甚至有「陪玩」服務人員。
反觀台灣,大多數媽媽要化身千手觀音,一邊餵老么一邊陪老大玩,「政府一直鼓勵生育,卻放任這樣帶有『二寶歧視』的設置存在。」
對此,衛福部國健署指出,地方衛生單位已有考核、評比哺乳室品質的機制,會將婦女團體提供的評分建議提供地方政府參考。國健署婦幼組簡技陳麗娟表示,哺集乳室設置及管理標準是確保基本標準,絕非限制業者只能做到這個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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