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晚報╱記者彭宣雅╱台北報導】
就醫時,遇到醫療隱私可能受侵犯,患者應該如何保障自己的權益?常進行內診的婦產科醫師表示,醫院與醫師都有主動告知的義務,患者遇到非相關治療者在旁,覺得隱私權受到侵犯時,應勇於主動反映,通常醫師都會將診間清空,還給患者一個隱密的就醫環境。
婦產科醫學會秘書長黃閔照表示,只要是教學醫院,一定需負擔起「教學」責任,因此不論問診或者各式檢查過程中,教學門診除了主治醫師及跟診護士,都會有其他學生、實習醫師、住院醫師,甚至總醫師也在旁跟診學習。
黃閔照說,為了教出更多更好的醫師,一定需要實務經驗與講解,這一點實在非不得已,為了醫學的進步,有時也請患者多體諒。但即便如此,病人的隱私權仍要受到保護。
黃閔照強調,不論是診間內外都會貼出告示牌或字條,說明這是「教學門診」,若患者覺得不舒服或不願意,也不希望其他人聽到醫師與患者間的問診內容,病患都可以當下立即跟醫師反映,所有的問診與檢查,都應該在病患的同意下進行,只要病患覺得被侵犯,都可以立即喊停,才可盡量避免不必要的糾紛。
為避免爭議,婦產科做內診時,即便是簡單的腹部超音波檢查、需翻起患者衣物時,都應有第三人在場,通常這個角色都是護士。
黃閔照表示,雖然法令上沒有硬性規定,但是基於醫學倫理與尊重患者的立場,內診時,有第三人在場可避免醫病之間出現糾紛時各說各話,讓患者與醫師間不再這麼尷尬,也可讓患者對醫師更為放心。
醫師強調,不只是常需要內診的婦科、產科、泌尿科應如此,就連其他科別也適用,且即便主治醫師是女性,內診時也應該有第三位護士在場,才能保障醫師與患者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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