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物用藥不足,是否可使用人藥近期又掀爭議。農委會昨宣布短中長期計畫,將先簡化國外專案申請動物用藥流程,讓國內犬貓治療不會無藥可用,可由獸醫師公會統籌申請並備藥,供獸醫師緊急使用;至於目前雖有五九三項人藥供動物使用,但關鍵的抗生素、癌症用藥均未被允許,將再與衛福部研議新增;中長期則將推動物用藥登錄制度。
動物用人藥過去會卡關,主要是國內市場規模小,業者申請檢驗登記動物用藥意願低;另牽涉藥事法第五十條規定「需由醫師處方之藥品,非經醫師處方,不得調劑供應」,因此過去屢出現爭議。
中華民國獸醫師公會理事長譚大倫說,現在動物用人藥抗生素一項都沒被允許,但很多犬貓疾病需要抗生素治療,其他還包括特殊的癌症用藥。
譚大倫說,比如有些具抗藥性感染,一線動物用抗生素已沒效果,需使用高階抗生素,但一般的動物用抗生素國外有,可透過樣品、贈品方式進口,但高階抗生素國外也沒有動物用藥,癌症用藥又更不可能。譚大倫說,由於寵物市場較小,用人藥轉動物用藥相對經濟實惠。
譚大倫還說,過去緊急用藥平台是獸醫先通知全聯會,全聯會再通知各單位才能取得藥物,未來希望取得藥物能再簡化。
農委會前天已與相關專家、獸醫師團體及動物用藥品商業團體開會,農委會主委陳吉仲昨開記者會公布共識,除了核准登記的動物用藥,針對專案申請自國外輸入的動物用藥,將修法簡化輸入時所需檢附文件等規定;並與衛福部討論增加抗生素等人藥暫行替代品項。
陳吉仲也說,若根據動物保護法第四條第三項規範,針對犬貓等非經濟動物用藥、種類、品項,授權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訂定辦法,人用藥品可給予犬貓使用,就可避免藥事法爭議,兩者可分開,讓動物用藥單純由農委會負責。衛福部食藥署長吳秀梅表示,會再看農委會計畫討論的內容,才會清楚如何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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