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獨居老人今天在苗栗市貓裏山公園遺留35兩金條等財物,警方循線找到人領回,縣府說明列冊獨居老人相關服務,還可以輔導協助聲請監護,或信託金融機構,減少錢財露白風險。
67歲獨居老人家中的鑰匙遺失,騎機車昨晚到貓裏山公園過夜,今天一早把隨身攜帶的5兩金塊7條,新台幣6萬9000多元、1萬多人民幣,忘在公園花圃,市公所人員報案,警方根據銀樓證明,中午循線找到失主,警方查證他一清而楚掉的錢財,身上還有10幾萬元現金,及幾百萬元定存單,通知他的胞妹帶回,並注意錢財。
縣府社會處指出,一些獨居老人沒有經濟的問題,卻幾乎沒有親友可以支持照顧,社會處服務過程中如發現長者有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不能與他人溝通或不瞭解他人表達的意思,即民法第14條第1項明定,致不能為意思表示或受意思表示,或不能辨識其意思表示效果者,縣府亦會評估並協助長者向地方法院聲請監護(輔助)之宣告。
另外,類似個案可以選擇信託方式,與金融機構簽訂契約,由親屬或社福團體擔任監察人,按契約給予生活、醫藥等費用,不用一直擔心金塊、現金被偷,或遭侵占等。
社會處說,戶政資料全縣65歲以上單一生活戶2萬1397戶,列冊獨居長者1494人,海線委由孝親關懷協會、山線委由雙福慈善事業基金會,辦理強化獨居老人關懷方案,專業社工與社區志工提供電話問安、定期關懷訪視、生活協助、陪同就醫、資源轉介,及緊急通報處遇等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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