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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做兩樣規劃,一個人的「晚美」人生恐變「晚沒」人生!

台灣理財規劃產業發展促進會

透過退休安養信託安排,可以確保老年失能失智的時候,財產可以真正運用在我們自己身上,預防被有心人士不當占用及詐騙,或是可以指定未來給付給特定機構,事先安排老年生活,以確保老年生活品質。
透過退休安養信託安排,可以確保老年失能失智的時候,財產可以真正運用在我們自己身上,預防被有心人士不當占用及詐騙,或是可以指定未來給付給特定機構,事先安排老年生活,以確保老年生活品質。
圖/ingimage

聽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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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小姐是一家貿易公司的中階主管,工作忙碌一天後,總是迫不及待地回到自己溫馨小窩,獨自享受著寧靜和自由。她從不浪費金錢,不叫外送或買外帶,而是親手準備食物。不僅能保證食物新鮮和身體健康,還能節省不必要開支。她也很少與朋友或同事聚餐,對於國內旅遊或出國度假,楊小姐也沒有太大的興致,她更喜歡在家裡閒暇時,讀書或聽音樂。

抱持單身主義的她因為不想拖累家人,也知道老年必須靠自己,所以很早就買了自己的房子,也透過定期定額投資基金及ETF,希望藉由長期投資的複利效應為自己儲備足夠退休金;同時隨著年齡及收入增長,逐步補齊自己的保險,不論是第二份實支實付險或是長期照護保險,也都已經納入保險規畫藍圖內,一步一步往她理想中的「完美人生」前進!

最近一次年度檢視時,退休金流及保險準備都已經超越計畫進度,但畢竟父母年事已高、且是家中的老么,她擔心若老年失能或失智時,兄弟姊妹可能已經比她早走;即使還在,也因為平時關係不好、不常聯絡,對彼此的生活要求及退休期待一無所知,所以不希望他們成為監護人。

這時候,楊小姐應該要怎麼做才好?

<br />製圖/林又旻

製圖/林又旻

案例解析:忽略2件事情,一個人晚年生活恐變調!

之前華視新聞報導『台灣正在進入單身社會時代,根據主計總處調查,全台灣一人單獨生活的戶數,已經突破三百萬大關,占所有家庭型態的34%。如果成長趨勢不變,2030年,單人家戶的比例,將會超過父母與未婚子女同住的家庭型態…』,我發現原來我的客戶群分布也如同統計數據,單身客戶佔比同樣也超過了30%。

簡單來說,未來是「一個人」的時代,每個單身族群都必須思考及面對失能或失智後的問題。這時候,我建議楊小姐可以透過兩種方法做好規劃:

(1)意定監護:過去成年人的監護宣告原則,是採用傳統的法定監護制度,當有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不能與他人溝通或不瞭解他人表達的意思時,比方說,長期昏迷、植物人、嚴重的智能障礙或精神疾病等等,聲請人可聲請法院對其為監護之宣告,由法院根據受監護宣告人的最佳利益,依職權選定適合的監護人,若以楊小姐的例子來說,未來法院可能就會選定她的兄弟姊妹來當法定監護人。但,這樣真的是楊小姐的『最佳利益』嗎?因此,意定監護是民國108年開始施行,允許成年人透過委任契約,預先選定自己信任的監護人,以防自己未來因失能或失智而受監護宣告時,無法對監護人的人選表達意願的一種新監護制度,也就是楊小姐可以自己決定未來誰可以成為監護人,而不是等法院決定。

於是楊小姐就約了相識二十幾年,未來打算退休後要同住的閨蜜,一起簽署了意定監護契約,成為彼此意定監護的受任人,因為這才是她心中的最佳利益!

意定監護<br />製圖/林又旻
意定監護
製圖/林又旻

(2)安養信託:信託是一種委託人將財產權移轉或為其他處分,使受託人依信託本旨,為受益人之利益或為特定之目的,管理或處分信託財產之關係,具有保全及有效管理運用財產的功能。以上這段文字是信託法第一條的說明,但相信很多人看了會滿頭問號,所以我們以三國時代的故事來當例子。劉備(委託人)即將離世的時候,委託諸葛亮(受託人)輔佐他的兒子劉禪(受益人)至長大成人,這就是一種典型信託關係。為因應高齡及少子化趨勢,109年9月1日金管會發布信託2.0「全方位信託」推動計畫,之後各家銀行配合政府的政策也陸續推出了各種信託,而安養信託是其中一種可以照顧自己老年生活的信託制度。換句話說,安養信託就是現在的自己(委託人),委託自己信任的機構(受託人),能夠依照自己的意願,照顧未來的自己(受益人)的制度。

所以為了解決楊小姐擔心被有心人士不當占用或詐騙的問題,我建議她到銀行成立安養信託,除了透過定期定額將資金放到信託中,未來也會在適當的時候將過去累積的退休資產轉到信託內。同時也協助她申請所有受益人是自己的保單,將受益人變更為信託專戶,例如重大疾病、失能及長期照護保險金等,這樣就能在未來保險事故發生時,讓理賠的保險金直接進到信託內,由受託銀行依信託契約內容,分散運用於存款、國內外共同基金及績優上市公司股票等收益相對穩定且風險低的理財工具,然後依照信託契約的約定做適當的規劃運用,包括日常生活所需、醫療照顧、失智失能照護等,避免老年生活無人照顧。

安養信託<br />製圖/林又旻
安養信託
製圖/林又旻

透過這樣的退休安養信託安排,可以確保老年失能失智的時候,財產可以真正運用在我們自己身上,預防被有心人士不當占用及詐騙,或是可以指定未來給付給特定機構,事先安排老年生活,以確保老年生活品質。

做好「意定監護」以及「安養信託」來保全財產,以及確保可以用在自己身上的兩項安排後,楊小姐如釋重負,不用再擔心晚年萬一失能失智時財產可能不見的風險,理想中的一個人的晚美人生似乎已經近在咫尺。

作者:吳士賢

經歷:軟體業業務經理、壽險公司業務主任、台灣理財規畫產業發展促進會副理事長

專業:CFP®(國際認證高級理財規劃顧問)、RFA(退休理財規劃顧問)、人身及財產保險經紀人國家考試通過

吳士賢
吳士賢

信託 保險規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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