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獄中醫療資源有限,監所關注小組指出,監獄中的醫療本該是衛福部的職責,但礙於執業地點在監獄中,長期以來衛福部與法務部互踢皮球,遲遲未提出解方。法務部與衛福回應,近期研擬透過遠距醫療補足,監獄醫療資源稀缺的問題。
受刑人納健保 衛福部、法務部推遠距醫療
衛福部長薛瑞元說,監所受刑人醫療納入健保給付,已解決多數受刑人遇到的經濟問題;「通訊診察治療辦法」目前已納入監所醫療,一般疾病若非初診,都有機會使用遠距醫療看診,未必須要將受刑人帶至監外,這也能減輕醫療人員不願進入監所服務的困境。
薛瑞元也說,受刑人雖要支付掛號費,但這是一視同仁的做法,且受刑人也有家庭,並非所有人都是自力更生,靠自身勞作金收入在監所生活。至於社福身份,因目前「社救法」是用家戶概念統計,有些受刑人無法符合資格,或因在監所內而無法獲得社會救濟,可再討論如何提供協助。
法務部長蔡清祥表示,目前各監所都與當地醫院院所合作,因受刑人也享有健保,司法醫療等同於國民待遇;他不諱言,圍牆內的醫護人才難覓,最近也希望能與大型醫院引進遠距視訊醫療的合作,這是參考近來偏鄉醫療採遠距看診作法,既可方便受刑人就醫、減少戒護就醫人力,也讓醫護人員不用擔憂安全問題。
蔡清祥也強調,受刑人生病就醫問題,監所人員只能尊重專業判斷,只要能自理生活,監獄沒有拒收的理由,至於病情嚴重性,以醫師診治判斷為主。
矯正官員表示,受刑人在監求診,一般與外界差異性不大,但受刑人人身自由受限制,難免認為不會到最佳治療方案。官員說,監獄其實是社會的縮影,注意受刑人的身心健康也是工作之一。
監獄內沒錢看病、難尋第二意見怎麼辦?
時常有受刑人出獄後,對監獄內的醫療評負分,並認為勞作金不足以負擔醫療費,矯正署副署長楊方彥表示,受刑人在獄中有勞作金、保管金,保管金在3000元以下的受刑人如果在外有欠債被執行,獄方不會動這筆錢,另外,對保管金少於500元者,只要提得出證明,矯正機關會以貧困救助方式協助看診。
有受刑人認為只在監內就醫,難以尋求「第二」專業診斷,楊方彥說,對生病受刑人的照料,分監內就醫、戒護外醫、戒護住院、送台中培德病監四個程序,如果還是無法獲治療,就進入評估保外醫治的程序。
楊方彥指出,一般來說,只要受刑人可自理生活,依法監獄不能拒收,對於老、病受刑人的對應方法,則是視個案安排他們去療養舍、病舍、老人工場。
一名矯正官員表示,自從2013年全民健保納入受刑人後,受刑人可享有的公務醫療資源已與一般社區等同,全國51個矯正機關皆設有門診,並視監獄特質與健保署認定合格地方醫院溝通,委任適合的醫護入監看診。
舉例來說,台北監獄即與國軍804醫院合作、桃園監獄與部立桃園醫院合作,由醫院安排醫護替受刑人看診,如評估為監內追蹤即可,會讓受刑人用藥、觀察,遇緊急或嚴重特殊病況,再依醫囑協助轉介戒護就醫。
依需求調整門診 矯正署:就醫比社區還方便
官員表示,大型監獄周一到周五都有門診,但不像社區醫院細緻區分科別,一般來說分內科、外科,協調多少醫護人力?要看監獄特質及需求調整,需求量大,增加監內門診診次也是常見。
離島或偏鄉機關如金門監獄、澎湖監獄的服刑人數少,監內門診頻次不比中、大型監獄,官員表示,如在夜間、假日發生緊急狀況不能立刻滿足就診需求,也有評估後送的相關機制。
官員說,受刑人在監服刑就醫其實有「可近性」,住家附近多有超商,不見得有醫院或診所,包括心理疾病、牙齒方面的問題,每一矯正機關都會引介社區的醫療資源入監所幫受刑人診斷,就診方便性甚至優於社區。
熟知管理實務的矯正人員說,受刑人的道德感不見得整齊,有些人會無病呻吟,向家屬抱怨監獄輕忽人命,事實上,監獄就是社區的縮影,最常聽見受刑人喊胃口差、摀著腹部說肚子疼,管理員無法揣測真假,但一律會要求填寫報告單安排看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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