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犯錯入監服刑的我們來說,自然不希望服刑之餘,再徒增家人負擔。數年來看過太多監所同學,寧可病入膏肓,也不願拖累家人。」一位受刑人在回覆監所關注小組的問卷時寫下上述文字。根據小組調查,監所受刑人醫療困境,主要來自勞作金過低,導致受刑人無力支付掛號費,或戒護外醫的計程車費用,被迫推延就醫,不少人出監第一件事就是到醫院檢查身體究竟有無異狀。
監所關注小組常務理事、台大醫院精神醫學部住院醫師鄭龍驊表示,二代健保賦予監所受刑人健保身份後,原先監所聘用的公醫退場,改由簽約醫院派醫師開設門診,監獄衛生科只有護理師,有時甚至是由藥劑師擔任衛生科主管。高雄監獄是少數仍聘用公醫的監所,該醫師是兼職,每周到監所二次,巡視病舍中生病、開完刀的病人,若所內其他受刑人有需求,也會順道探視。相較門診醫師,若有公醫駐監,能了解監獄運作細節,也讓有躁動症狀等不便帶至門診的病人獲得照顧。
他也說,聯合國曾對監所內醫療提出建言,希望由醫師參與軟硬體環境設計、活動時程、勞作內容,以及戒具使用等,以評估監所活動在健康層面的影響,其緣由是認為監所收容人是健康弱勢,醫療應積極參與。
每月2、300元勞作金 東扣西扣難就醫
「擁有健保身份後,收容人要繳交門診掛號費才能看病,但他們幾乎沒有收入,不少人為此不敢就醫。」鄭龍驊說,健保身份雖讓受刑人有使用更好醫療資源的機會,百元上下的掛號費看似便宜,但受刑人在獄中沒了收入,每月2、300元的勞作金,再扣除購買日用品、犯罪被害人補償費用等,幾乎所剩無幾,若無監外親友資助,難以負擔就醫費用。萬一必須戒護外醫,受刑人須自付計程車費,監所多地處偏遠,車資動輒要價數百至千元,門檻更高。
鄭龍驊也說,監所內門診不是想看就能看,必須打報告申請才能看診,且寫了報告也未必能排到看診機會。受容人只好自求生路,有人每周都繳交報告,若排到自己看診,就拿一些藥品備用;也有人因沒錢看診,就請同房同學幫忙在看診敘述症狀時「挾帶」自己症狀,以拿藥緩解症狀。
監所關注小組調查735位受刑人獄中生活情況,發現超過八成受刑人每月收入低於800元,超過半數每日工時8小時、每周工作5天,賺取的勞作金竟不足500元,且依照累進處遇級數差別,有不同可支配比例,並非全數可以使用。
想努力工作也沒用 受刑人又窮又病
監所關注小組理事長陳惠敏表示,多數受刑人須監外親友支持才能負擔醫療費用的現況,加大社經地位對受刑人在監內處境的影響。若在監外,民眾可以設法賺錢就醫,但在監內即使有意願為自身健康努力,仍會受限勞作金低廉的現實,是讓家庭背景因素放大,造成更多階級複製。
「受刑人工作權與健康權議題環環相扣,要改變受刑人醫療困境,除應讓醫療體系與監所建立更多連結,更要改變勞作金嚴重低下的問題。」監所關注小組副秘書長賴仁祥曾參與台大法學院教授李茂生團隊的一項調查,其結果顯示,2018年「監獄行刑法」修正前,監所受刑人勞作金每月平均294元;修法後的2021年,勞作金雖提升至592元,但與該年福利社月消費金平均2313元相比,仍明顯不足。
至於應給予多少勞作金才合理?矯正署2019年回覆監察院糾正案時表示,在監所最低生活所須為每人每月3千元。陳惠敏說,為避免有人把入獄視為找不到工作的解套方式,加上監內勞動有其他意涵,受刑人沒有職業選擇自由,故也不宜將勞作金調升至基本工資,但至少應符合最低生活所需。
她表示,目前監內部分勞動選項,如洗衣、做木工、麵線等,受刑人每月可領到數千至萬元勞作金,應擴增此類選項,讓願意工作的人,能有相應的勞動內容。此外,針對身障等勞動能力受限的受刑人,應納入監外社福身份補助,但可打折,「讓無法勞動的受刑人,也能有照顧自己的方式,避免健康狀況惡化。」
另外,針對監所醫療選項少、片段化的現況,陳惠敏說,若比照地方衛生所方式,讓公費畢業的醫學生在監所駐診,提供長期、完整的醫療服務。因監所多地處偏遠,可再藉由分流的方式,讓地方居民進入看診,解決偏鄉醫療資源不足的問題,也讓醫師有足夠的病患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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