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追求自己的幸福嗎?
「我母親已過世,現在是和父親以及繭居在家的弟弟三個人一起生活。父親的腿和腰都不好,無法出門購物或做家事,經評估為『需支援2』等級。我有男朋友,可是我放心不下父親,一直沒辦法下定決心結婚。」
D小姐(三十多歲的上班族)自從母親過世後,一直負責所有家務。她有男朋友,自己也想要有個孩子,因此考慮步入禮堂。男友理解她的家庭狀況,想到自己年齡也不小了,實在不想繼續拖下去。
然而,弟弟被公司裁員後,始終繭居在家。
提到自己打算結婚,弟弟便勃然大怒,以威脅的口吻說:「不要指望我照顧父親。姊姊如果要結婚,我就死給你看。」
「我也該為自己的人生著想,所以想離開家裡跟男友結婚。」
「可是,我也不願意就這樣拋下父親不管。」
D小姐不知該如何是好。身為長女的她,責任感非常強,尤其是母親過世後,凡事都以家庭為重。她與前一任男友就是因為這樣而分手,因此,她十分盼望這次能修成正果。
不要一家人關起門來煩惱,請向外界求助
D小姐的弟弟雖然語帶威脅,但是我能感覺他實際上很不安。
每個家庭都會面臨根深蒂固的家族問題,不少人像D小姐一樣,鑽牛角尖地認為「追求自己的幸福會有罪惡感」。
不過,即使結了婚,也不等於就此拋下父親。過去全由D小姐一肩扛起的事,如今可尋求行政單位及支援團體的協助。
目前的住家是自己的,不必擔心房租問題,更何況父親還有年金,生活上並不成問題。如果D小姐仍舊獨自承受一切,最後可能維持單身,還得負責弟弟的下半輩子。
我建議她不要一家人關起門來煩惱,而是向地區綜合支援中心諮詢照護問題,並向地方行政單位的福祉課討論弟弟的問題。因為我認為,弟弟若是不獨立,她也難以離開家裡。
D小姐本來猶豫著是否向外界求助,但下定決心前往諮詢後,對方即介紹了協助繭居族自立的相關團體。工作人員也到府訪視,或許是同年齡層較好溝通的關係,弟弟雖然心不甘情不願,最後也能出來露個臉與工作人員閒聊。
過去因為自己包辦家務而不考慮使用照護服務,如今父親愈來愈常去日間照顧機構。不僅可以在機構裡用餐及沐浴,也不用成天對著繭居在家的兒子。
弟弟想必意識到姊姊是認真的,向來不做任何家事的他,也慢慢開始負責採買、準備煮飯及洗衣服。
半年後,弟弟便在支援團體介紹下於便利商店打工,回歸社會指日可待。他似乎感到工作比想像中有趣,很快適應了職場。
過了一陣子,D小姐與男友開始一起生活。兩人住在距娘家不遠的公寓大廈,方便在上班前與回家後順道去探望。
離家當天,D小姐對弟弟說:「我要跟男友結婚了。家裡有事記得跟我說,我會馬上過來。」弟弟則是笑著點點頭。
D小姐終於能好好籌備自己的婚事了。
伴侶應該盡量分憂解勞
有的人為了照護,犧牲了自己與伴侶的生活。
住在東京的E小姐(四十多歲的設計師),母親在她結婚前夕因為腦梗塞病倒,還沒嚐到新婚甜蜜,每個星期就得回家照護母親。
母親因為半身麻痺,情況達到「需照護3」,往後都得坐輪椅。
家中雖然有父親與弟弟,但是兩人不諳家事,令人擔憂是否能擔起照護重任。不僅如此,不願假手他人照護的父親,也不想要申請照護保險。
E小姐婚後同樣住在東京都內,可是從新家到父母家單程就得花兩小時以上。平時要工作,週末又要照護,與丈夫之間歧異不斷,不時產生摩擦。
乾脆辭掉工作吧──正當她如此考慮時,父親卻因為身體不適而住院。於是,她決定使用照護服務。這是母親第一次使用短期居留照護,也是E小姐婚後首次擁有自己的時間,暫時脫離照護生活。
夫妻倆久違長談,E小姐為自己長久以來都把重心放在娘家感到抱歉,丈夫也坦言:「我們在一起相處的時間好少,覺得很寂寞。」「你什麼事情都不跟我說,讓我有疏離感。」
E小姐現在才明白丈夫的心情。因為不想說這些沉重的話題,造成丈夫的困擾,所以從來不開口要求丈夫幫忙,也不與他商量。
「往後多請求專業協助,好好珍惜夫妻倆相處的時間吧!」
E小姐在父親出院後也繼續使用照護服務,自己回娘家的頻率則是從每週改為隔週。
受照護的父母也希望孩子能幸福
有一天,E小姐對父母說,小倆口想出門旅行。
她是鼓足了勇氣才說出來,沒想到父母爽快答應:「好好去玩啊。」他們同樣心疼婚後一直忙著照護的女兒。
深感妻子整付心思都放在娘家的丈夫,也在這次旅行過後,轉而支持E小姐,替她陪父母往返醫院,或是大展廚藝討二老歡心。
父母並不願意孩子為自己犧牲了大好人生。
為了照護而放棄戀愛或婚姻,反而令父母難受。
不要太過努力,請想辦法兼顧自己的幸福與照護。
Point
常聽到有人因為不想造成戀人或伴侶的困擾,選擇獨自承受照護的艱辛,結果讓對方覺得「你不願跟我分享,表示你不信任我」,最後以分手收場。不願向對方訴苦,反而讓對方備感失落。向自己珍愛的人坦然傾訴煩惱與痛苦,才能讓彼此的關係更緊密。
千萬不要因為照護而放棄戀愛或婚姻。每個人都有權利過自己的人生,你大可追求自己的幸福。
長照在台灣
在台灣,有專人照護的機構,依照護需求的程度從輕到重可以為:安養機構→老人照顧中心(養護型)→老人養護中心(長期照顧型)或護理之家。
◎安養機構
安養機構主要對象為想要自費入住的高齡者或有長照必要的獨居高齡者。收容無重大疾病,生活可自理的老人,提供基本保健、運動休閒空間及醫護通報系統的環境,但無法行使醫療行為。接受可生活自理者無插管且沒失智的長輩。費用約一萬五千元至二萬五千元不等。
◎老人長期照顧中心(養護型)
對象以無法自主生活但不需要專門看護服務的高齡者。收容有意識但需要協助生活行為的老人,有些養護中心會提供場所讓老人做復健活動及休閒康樂。無法服務插氣切管的患者,只能服務插鼻胃管、導尿管的患者。隨時保持至少一位護理人員值班。費用約二萬元至三萬五千元不等(不含耗材等費用)。
◎護理之家
對象以慢性病等有長期護理需要的患者或出院後有護理需要的患者。目前臺灣的護理之家主要有兩種型態,一為醫院附設的護理之家;二為獨立型態的護理之家。一般來說二十四小時均應有護理人員值班,服務插鼻胃管、導尿管、氣切管的三管病人。費用約二萬元至六萬不等。
◎老人長期照顧中心(長期照顧型)
對象以有慢性病且有長期醫療服務需求的高齡者為主。二十四小時均應有護理人員值班。也可服務至插三管的患者。費用約二萬元至四萬五千元不等。
資料來源:愛長照網站
https://www.ilong-termcare.com/Article/Detail/93
另外,日本的老人保健設施,在台灣稱為中期照護(PAC/IC),目前榮總高齡醫學中心及各縣市社區醫院或護理之家,均有提供相關服務。「中期照護」主要針對身體退化的病患提供身體功能與認知功能恢復及營養狀況調整,並以健康返家為原則,建立整合性的健康照顧服務。欲知詳情可上榮總高齡醫學中心網站查閱「中期照護」相關內容。
榮總高齡醫學中心網址:
https://wd.vghtpe.gov.tw/GERM/Index.a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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