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議員詹江村今天質詢時指出,有一名個案施打完第1劑後,曾出現嚴重不良反應,狀況好轉後施打第2劑,結果至今高燒不退,質疑衛生局有無主動追蹤這些個案,且施打第一劑時已有狀況,為何還能施打第二劑?衛生局長王文彥表示,疫苗接種是人民的權利,接種前會有醫生評估,若曾發生不良反應者,醫生就會建議混打其他廠牌,或禁止民眾施打。
詹江村指出,有民眾施打第一劑AZ後就曾有嚴重不良反應,卻還收到第二劑的通知並前往施打,結果當天晚上高燒不退,至今1個多月,期間他自費前往部立桃園醫院就醫,做超音波掃描還找不出原因。詹質疑衛生單位為何沒主動追蹤這些有不良反應的個案,部桃也沒向衛生局通報?
詹江村也說,如果有人施打第一劑疫苗時,就發生嚴重不良反應甚至瀕死,卻還能打第二劑疫苗,「這不是安樂死嗎?」究竟有多少類似個案,衛生局應主動專案追蹤,而不是等民眾自己跟市府反映。
「打疫苗一定要利大於弊」,王文彥強調,民眾不是自己簽同意書就可施打疫苗,還要經過醫生評估,如果醫生認為病人不適合繼續接種第二劑,就不會幫民眾施打;施打後如身體不適,應由注射疫苗的醫師或醫療院所向上通報衛福部疾管署,中央會再請地方衛生局追蹤。
衛生局表示,民眾身體不適應先就醫治療,如診斷後懷疑是接種疫苗引起的嚴重不良反應,可持醫師診斷證明,或到衛生所申請疫苗不良事件通報證明後,前往合約專責門診混打他牌疫苗。
衛生局表示,目前全市接種新冠疫苗不良反應事件共通報900件,其中死亡95件、嚴重不良事件339件、非嚴重不良事件466件;通報個案皆會派案由轄區衛生所追蹤關懷並提供相關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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