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新冠肺炎疫苗優先接種對象從九大類擴增為十類,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天公布,第一順位是33萬名醫護人員,再者是中央及地方政府防疫人員、高接觸風險第一線工作人員,但第四順位改為專案申請者,入因外交人員、代表國家出國運動員,另外,空服員、防疫計程車司機也名列其中受惠。
順序第一者為「維持醫療量能」醫事人員,分別是醫療院所執業醫事人員及醫療院所非醫事人員(含集中檢疫所非醫事人員);第二順位是「維持防疫量能」中央及地方政府防疫人員,分別為維持防疫體系運作中央及地方政府重要官員、衛生單位第一線防疫人員。
另外,港埠執行邊境管制海關檢查(Customs)、證照查驗(Immigration)、人員檢疫及動植物檢疫(Quarantine)、安全檢查及航空保安(Security)等第一線工作人員,實際執行救災、救護人員(指消防隊及民間救護車執行緊急救護技術第一線人員)也是第二順位。
其他第二順位對象還包含.實際執行居家檢疫與居家隔離者關懷服務工作可能接觸前開對象第一線人員(含提送餐等服務之村里長或村里幹事、垃圾清運之環保人員、心理諮商及特殊狀況親訪等人員)、第一線海巡、岸巡人員、實施空中救護勤務人員。
第三順位是「高接觸風險工作者」,其中明列國籍航空機組員、國際商船船員(含國籍船舶船員及權宜國籍船員)、防疫車隊駕駛、防疫旅宿實際執行居家檢疫工作第一線人員,及因應疫情防治經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認定有接種亟需對象。
另外港埠CIQS以外的第一線作業人員也在第三順位,含於港埠入境旅客活動區域需接觸旅客第一線工作人員、執行港口各類船舶之碼頭裝卸倉儲、港埠設施及職安、環保管理巡查,引水等各項作業,須與外籍船員接觸等第一線工作人員。
第四順位是這次新增的「因特殊情形必要出國者」,莊人祥強調,由各該主管機關提具需求說明、預估接種人數及時程,向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專案申請。再視疫苗進口期程及供應量整體評估提供。如因外交或公務奉派出國人員、代表國家出國之運動員或選手等。
其他順序延後一位,分別為維持社會運作之必要人員(警察、憲兵)、機構及社福照顧系統人員及其受照顧者(受照顧者、工作人員、居服員、社工人員、矯正機關工作人員)、維持國家安全正常運作必要人員(軍人、軍事機關及國安單位之文職人員)。
再者才是感染後容易產生嚴重併發症或導致死亡的65歲以上長者、可能增加感染及疾病嚴重風險者(19-64歲具有易導致嚴重疾病高風險疾病者、罕見疾病及重大傷病),最後才是50-64歲成人。
關於疫苗施打優先,指揮中心發言人莊人祥表示,去年7月29日接種諮詢小組討論出一版新冠肺炎疫苗九大族群列出順序,經過半年討論有更新,已經於昨天上線,才會從九大類擴增為十大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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