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1月4日公布一例印尼籍女移工(案688)檢疫期滿後、在移工宿舍自主健康管理期間確診,昨晚公布再增一例案695,兩人在12月29日都在移工宿舍,但移工宿舍為大通鋪、非一人一室,台灣國際勞工協會(TIWA)更直指移工宿舍環境長年很糟。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組長薛鑑忠則表示,生活管理為雇主的責任,將自主健康管理地點要通報給勞動部掌握。
薛鑑忠表示,案688、695以及越南失聯移工,在11月28、29日陸續出集中檢疫所後,依照實務由仲介委託醫管公司接機和帶到指定醫院健康檢查。
他說,由於出集中檢疫所二日剛好為周末,無醫院做健檢,因此由醫療管公司留宿於宿舍,等12月1日再到醫院健康檢查。醫管公司的宿舍在11月30日後都沒有入住移工,主要是因為遇上週末才有使用需要;若是周間出集中檢疫所,就直接到指定醫院辦理健康檢查。
有關外界關切醫管公司住宿品質,薛鑑忠則說,「生活管理是雇主責任」,委任仲介招募移工,仲介再委託給醫管公司,故責任都在雇主。
薛鑑忠表示,過去沒有掌握名單,勞動部會立即請地方政府清查醫管公司宿舍,也須將自主健康管理的地點通報給勞動部掌握,並將持續與指揮中心加強管理。
未來也會提醒僱主多注意,了解移工居住的品質。至於處罰對象,則為雇主和仲介公司,
薛鑑忠表示,過去沒有掌握名單,初步了解是與各大醫院配合,除了少部分縣市沒有醫管公司,大部分縣市都有。現在會請地方政府趕快清查。希望未來自主健康管理七天內仲介公司要通報地點,地方政府也要前往了解,以確保防疫安全。未來也會提醒僱主多注意,了解移工居住的品質。
至於處罰對象,法定上是雇主責任,處罰的對象就是雇主和仲介,如果沒有按照規定執行,處新台幣6至30萬元。
但醫管公司則無法可管?薛鑑忠表示,目前在勞動部的法規是無法可罰,現行規定是移工入住雇主處的時候找一天去檢查,通知雇主限期改善。過去也注意到一入境就在醫管公司住宿品質不好的情況,給予限期改善,未來針對情節重大會限期改善,不給予限期改善。這次事件勞動部則會先請地方政府釐清有沒有違反規定。
但自主健康管理是否允許通舖或混居?指揮官陳時中則表示,47人通鋪共用衛浴情況不好,自主健康管理要避免出入公共場所,居住環境不宜密閉擁擠,自主健康管理的規定如何落實在某些不得已的規定中,掌握人員動向,朝這方面努力,週一將會開會討論SOP。
他也說,疫情期間醫院安排不易,會和勞動部討論如何管理。指揮中心和集中檢疫所也研議未來在週六週日暫緩出所,費用不另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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