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日前有一名居家檢疫個案因皮膚病請家人代為到診所拿藥,但因非本人,診所醫師無法看診、開藥,最後只能改到藥局買藥膏塗抹。台中市衛生局長曾梓展說,目前僅慢性處方箋或緊急用藥方能委由他人代為領取,輕症則無法代為領藥,已向中央請示如何因應;健保署18日將邀集各縣市共商對策。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規定2月6日起,自中港澳入境旅客須居家檢疫14天,期間均由民政體系每天關懷1次,且不得外出,違者會被重罰;與確診個案有接觸者,須居家隔離14天。
台中市這名居家檢疫個案被通報外出,追查發現此人患皮膚病,請家人代為到診所拿藥,診所醫師以持卡者非本人,拒絕看診、開藥,最後該個案只好改到藥局自行購買藥膏塗抹。
曾梓展說,目前針對居家隔離、居家檢疫個案部份,慢性處方箋或緊急用藥可委由他人代為領取,輕症則無法代為領藥,也有縣市已整合醫院針對居家隔離、居家檢疫個案提供視訊看診,再由家屬代為掛號、取藥,但因作法不一,健保署將於18日邀集各縣市共商對策,擬定一套標準作業程序。
這篇文章對你有幫助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