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衛生局長許以霖表示,自6月15日0時起,入境檢疫措施調整為3天居家檢疫後接續進行4天自主防疫;為保護家人健康,4 天自主防疫期間,家人不可以共同居住,仍須以1人1戶為原則,未能符合1人1戶者須入住防疫旅宿。衛生局呼籲檢疫者及隔離者於自主防疫期間仍應遵守相關防疫規範,降低潛在的傳播風險。
衛生局也推出Q&A看板提醒民眾注意:
除了搭乘防疫車隊外,民眾入境檢疫申報時勾選「親友/機關團體車輛接送」,即可由親友車輛接送至檢疫地點,並請配合各航空站揭示的交通動線規劃辦理,以及參照防疫車隊之防疫規範,落實各項防疫措施;
3天居家檢疫及4天自主防疫以同一地點為原則,如自主防疫與居家檢疫不同地點,檢疫者應向關懷員提出申請,經同意後簽具異動聲明書,始得變更地點,地點更換以1次為限。
自主防疫期間,有工作及採買生活必需品或進行商務履約之上班、參訪、演講、開會之必要情形才可外出,且避免出入人潮擁擠場所或與不特定對象接觸,並應全程佩戴口罩,維持社交距離。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6日公布「防疫旅館管理指引修正重點」,說明居家檢疫或隔離者在自主防疫期間,得依照防疫旅宿業者揭示之方式,向業者出示其2日内快篩檢測陰性及身分證明等文件後,於必要時出入防疫旅宿。
另外考量自主防疫期間仍可能具傳染風險,當必要外出事由已完成後應儘速返回防疫旅宿;倘自主防疫者發生外出未歸之情事時,請防疫旅宿業者協助於其外出次日上午通報地方政府,俾利地方政府後續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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