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篩陽即確診」明起上路,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表示,5月26日起,不分年齡及族群,經醫事人員確認,或由醫事人員執行抗原快篩結果陽性者,即可研判為確定病例,不需再做PCR,但如果有些狀況要做PCR還次可以到篩檢站採檢。
指揮中心表示,因全台已進入大規模流行階段,為保全公衛防疫及PCR採檢量能,並利感染後易產生嚴重併發症或死亡高風險族群,盡速給予抗病毒藥物,降低病情惡化風險,因此修訂「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病例定義,民眾使用家用抗原快篩試劑檢測結果陽性,不分年齡及族群,經醫事人員確認,或由醫事人員執行抗原快篩結果陽性者,即可研判為確定病例。
發言人莊人祥表示,新制上路後,民眾可前往PCR採檢的狀況有六項,包括:
1.醫事人員執行抗原快篩時,對於快篩結果判斷有疑慮時
2.民眾自行進行家用抗原快篩試劑檢測,但醫師及病人對於抗原快篩陽性結果無法達成共識時
3.經抗原快篩陽性確診者於隔離治療期間有住院需求時
4.抗原快篩陰性但臨床醫師懷疑為新冠肺炎感染的症狀時,特別是有重症風險因子的對象
5.抗原快篩陽性第一線醫療工作人員,必要時可於24小時內採檢以PCR複驗
6.因目前為過渡期,因此抗原快篩陽性仍可至社區篩檢站進行PCR採檢
民眾預約視訊診療或前往社區篩檢站、醫療院所(含衛生所)請醫師現場評估確認快篩陽性結果時,請配合下列事項:
一、自行快篩陽性後,於判讀陽性之檢測卡匣/檢測片,寫上檢測者姓名及檢測日期。
二、將檢測判讀後之檢測卡匣/檢測片及健保卡放在一起拍照。
三、如至診所請醫師確認,應以夾鏈袋或塑膠袋密封包好攜帶至診所。
四、配合於醫師視訊或現場評估時出示判讀陽性之檢測卡匣/檢測片。
五、外出時務必佩戴口罩,請勿搭乘大眾交通工具,可自行開車、騎車、步行或家人親友接送(雙方應全程佩戴口罩)。
指揮中心進一步提醒,屬於住家居家照護對象,以1人1室(單獨房間含衛浴)為原則,同為確診者得多人1室並進行7天隔離。每次浴廁使用後均適當清消,可於無獨立衛浴房間隔離。解隔後進行7天自主健康管理。
指揮中心說明,有關確診個案於隔離期間請參照「COVID-19確診個案注意事項」,並特別注意下列事項:
一、填寫「COVID-19確診個案自填版疫調單」,自主回報症狀、風險因子、密切接觸者。
二、務必觀察自身症狀變化,若出現喘、呼吸困難、持續胸痛、胸悶、意識不清、皮膚或嘴唇或指甲床發青等症狀,立即通知所在地政府衛生局或撥打119就醫,以119救護車為原則或指示之防疫計程車、同住親友接送或自行前往 (如步行、自行駕/騎車)等方式為輔。
三、有其他症狀或醫療諮詢需求,請以手機APP或電話專線聯繫遠距醫療或居家照護醫療團隊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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