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文章

more

大家都在看

more

疾病百科

more

我要投稿

內容提供合作、相關採訪活動,或是投稿邀約,歡迎來信:

udn/ 元氣網/ 新冠肺炎/ 預防自保

排除雙北桃高!長照機構、醫院3/1起有條件探視探病

圖/指揮中心提供
圖/指揮中心提供

聽健康

00:00/00:00

長照機構、醫院終於開放有條件探病。醫療應變組副組長羅一鈞指出,先前全國禁止醫院及長照機構探病探視,除了雙北、桃園市及高雄市外,其他縣市醫院及長照機構自3月1日起可開放民眾探視。

指揮中心表示,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市及高雄市需要維持現行管制措施,除例外情形否則暫停探視,例外情形也需經機構同意探視者,也應出具訪視前三天內採檢之自費篩檢陰性證明。

針對「醫院探視」例外情形包括病人實施手術、侵入性檢查或治療須由家屬陪同,或基於法規需家屬親自簽署同意書或文件;或急診、加護病房或安寧病房等特殊單位,因應病人病情說明之需要或其他病情惡化、醫療處置等情形。

羅一鈞指出,縣市「長照機構」有條件開放,最大不同在於「以前完整接種二劑可免篩,如今加嚴要打滿三劑疫苗可免篩。」否則探病或探視,仍出示三天內自費篩檢陰性證明。

同時只要進到長照機構,要遵守訪客每次不超過三人要事先預約,不同住民訪客間維持社交距離、進入住房探視每住房每時段原則上僅開放1位住民接受訪客探視、全程佩戴口罩等。

若長照機構訪客為「確診者取得解除隔離治療通知書且距發病日未滿3個月者」或「已完成COVID-19疫苗追加劑達14天(含)以上者」,可免除篩檢。

而縣市「醫院探病」有條件開放,僅開放加護病房、安寧病房、呼吸照護病房(包含RCC)、精神科病房、慢性病房及兒童病房等區域,及有身心障礙、病況危急者探病。探病時段為每日固定1時段,每名住院病人每次至多2名訪客為原則。所有探病者應出具探視日前3天內自費抗原快篩(含家用快篩)或PCR檢測陰性證明。

指揮中心提醒,由於醫院屬於高感染傳播風險場域,疫情期間儘量避免不必要的探病,建議以視訊或電話方式替代實地探視。民眾若仍有探病需要,籲請探病者儘速完成疫苗追加劑接種,並配合實聯制登記及院方相關管理措施。

長照機構 加護病房 COVID-19

這篇文章對你有幫助嗎?

課程推薦

延伸閱讀

猜你喜歡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猜你更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