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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10日起放寬餐廳內用規範 合規定免申請審核

澎湖縣政府公告,自10日起餐飲場所內用免事先申請審核,但仍需遵守中央餐飲場所防疫規範,同桌者採梅花座或使用隔板。圖/澎湖縣政府提供
澎湖縣政府公告,自10日起餐飲場所內用免事先申請審核,但仍需遵守中央餐飲場所防疫規範,同桌者採梅花座或使用隔板。圖/澎湖縣政府提供

聽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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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縣政府今天公告,將自10月起適度鬆綁餐飲場所內用規定,只要餐廳符合實聯制、維持社交距離或設隔板等6點規範,即可開放內用,不用再先向縣府申請審核,縣府將持續稽查、輔導業者,位用餐民眾安全把關。

澎湖縣府表示,國內本土疫情持續降溫,縣府原規定餐飲場所內用需先經衛生局審核,自10日起適度鬆綁內用規定,餐飲場所需遵守以下規範,採實聯制、入口量體溫、噴酒精消毒,不同桌保持1.5公尺以上距離、獨立包廂、屏風間隔或使用隔板,同桌者採梅花座或使用隔板,如為同住且需照顧的嬰幼兒可免除。

縣府建議,提供餐點以個人套餐為主,如使用合菜,需由專人分菜再上桌。服務人員每天落實健康管理,量體溫監測健康狀況,外場人員需以口罩加面罩,內場人員則以口罩加帽子。餐飲場所每天加強清消,並需維持良好通風環境。

縣府提醒,10日起雖然免事先申請、審核,但民眾及業者仍應落實中央訂定的「餐飲業防疫管理措施」,縣府衛生局、建設處會持續稽查,為業者、用餐民眾的防疫安全把關。

澎湖縣政府公告,自10日起餐飲場所內用免事先申請審核,但仍需遵守中央餐飲場所防疫規範,採實聯制等。圖/澎湖縣政府提供
澎湖縣政府公告,自10日起餐飲場所內用免事先申請審核,但仍需遵守中央餐飲場所防疫規範,採實聯制等。圖/澎湖縣政府提供
澎湖縣政府公告,自10日起餐飲場所內用免事先申請審核,但仍需遵守中央餐飲場所防疫規範,同桌者採梅花座或使用隔板。圖/澎湖縣政府提供
澎湖縣政府公告,自10日起餐飲場所內用免事先申請審核,但仍需遵守中央餐飲場所防疫規範,同桌者採梅花座或使用隔板。圖/澎湖縣政府提供
澎湖縣政府公告,自10日起餐飲場所內用免事先申請審核,但服務人員每天需落實健康管理,量體溫監測健康狀況。圖/澎湖縣政府提供
澎湖縣政府公告,自10日起餐飲場所內用免事先申請審核,但服務人員每天需落實健康管理,量體溫監測健康狀況。圖/澎湖縣政府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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