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自五月中爆發本土疫情,許多賣場紛紛架起體溫量測機器。其中,一款可量測手溫順便噴出酒精消毒的機器,因可一機兩用,廣泛使用於各大賣場、餐廳。但衛福部食藥署簡任技正林欣慧表示,這類產品並未通過醫療器材核准,提醒民眾不可用此判斷受測者是否發燒。
林欣慧表示,測量體溫用於發燒篩檢的產品屬於醫療器材,應符合醫療器材管理法等相關規定,目前常見用於量測體溫的產品,只有額溫槍、耳溫槍、口溫計、腋溫計及肛溫計等五種。
至於量測手溫的產品,因為手掌溫度容易受到個體差異,像是容易受到末梢循環影響、環境因素的干擾,加上目前並無臨床證據佐證手掌溫度可做為臨床診斷的依據,因此不屬於醫療器材。
林欣慧說,如果業者將這些產品以醫療器材向賣場、店家販售,則屬於未經核准擅自製造或輸入醫療器材,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一千萬元以下罰金。若業者並未以醫療器材販售,但宣稱產品可以量測體溫,則可處新台幣60萬至2500萬元的罰鍰。
至於已經使用手溫量測機器的賣場、營業場所是否必須撤銷這些機器?林欣慧卻表示,由於目前並未規定進入場所一定要有發燒篩檢作為依據才能進出,因此並不違法。但不排除請地方衛生局稽查這些產品的產品說明是否有違規之處。
指揮中心發言人莊人祥則表示,新冠肺炎除了發燒外還有其他症狀,營業場所本就沒有硬性規定要用發燒作為出入依據,因此商店架設此類產品「就尊重他」,至於醫材相關使用則依據食藥署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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