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日前接到陳情,指出居家檢疫期間,明明就超過14天,為什麼防疫補償金僅拿到1萬4000元。衛福部依照行政程序法規定,決議檢疫時間即使未滿24小時,也應算是一天,將補發一天的防疫補償金,經推估,約有8萬多件防疫補償金申請案符合資格,預計將加發1億多的防疫補償金。
衛福部社工司副司長蘇昭如表示,為了鼓勵民眾配合政府政策,落實居家檢疫、居家隔離,只要遵守居家檢疫隔離的規定,沒有到處趴趴走,將可申請防疫補償金,每天補償1000元。
依照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規定,居家檢疫、隔離以14天為單位,因此防疫補償金最高可領1萬4000元,不過,近期衛福部接獲陳情,指出明明被限制人身自由的時間超過14天,為什麼只能拿14天的錢。
假設,A男為8月1日的下午2點抵台,同時在機場收到檢疫通知書,時間通常為8月1日下午2點起至8月15日為止,蘇昭如表示,過去在計算防疫補償金時,未將入境當天算入,主因是未滿24小時,但有民眾陳情,明明被檢疫的時間,為14天又10小時,多出來的10小時也應該給予補償。
8月3日指揮中心例行會議中就決議,對於未滿24小時的零星時間,應以一天計算,對應行政程序法,也有此項要求。蘇昭如表示,最後指揮中心決議,有類似情形的居家檢疫者,都加發防疫補償金,等於最高可拿到1萬5000元的防疫補償。
蘇昭如表示,我國自3月23日受理防疫補償金的申請統計至8月16日,已審核通過11萬6754件,已核定16億4000多萬元,推估這11萬多件審核通過的案件中,約八成六檢疫案件是14天又加上零星的幾個小時,將補發1000元。
其餘通過的案件,會逐一審視多出來接受檢疫第一天(屬零星時數),是否為雇主的法定給薪日,若不是則符合加發規定,總計目前粗估將加發1億多元,此次民眾無須再提出證明申請,政府直接計算,一旦符合資格直接補發,預計10月底以前完成。
蘇昭如表示,由於新制已在8月初決議,也與各地方政府完成溝通,8月16日就完成新系統的設定,因此補發範圍是以8月16日以前的為主,8月16日以後,直接可在系統內計算,是否有超過14天,一旦超過就直接加碼1000元,拿到最高1萬5000元,不用再用補發1000元的方式撥款。
蘇昭如表示,先前「湖北返國回溯專案」、「歐洲、土耳其、埃及、杜拜(皆含轉機)返國回溯專案」、「自美國、東亞、加拿大返國有症狀回溯專案」,以及居家隔離者,被要求隔離的時間都是「特定日」,係指從幾月幾號的24點起開始,就不會有零星時數的問題,也就不在本次加碼補償的範疇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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