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業署取消海上無接觸30天免檢疫
農委會漁業署加強遠洋漁船新冠肺炎防疫規範,取消漁船返港前30天無接觸史漁工可免原船檢疫的判定,遠洋漁船只要曾進到國外港口等,不管是不是已超過30天,回台都必須原船檢疫14天。
海軍敦睦支隊磐石軍艦多名官兵感染新冠肺炎,國防部聲稱軍艦檢疫規範,是依據漁業署的遠洋漁船規定,海上無接觸史30天即可。磐石艦自帛琉返台後,在海上航行滿30天後返台後下船,但昨天為止有35人染病。
漁業署4月1日起實施的原規定為遠洋漁船自台出港後,航行過程全程從未有或返港前30日以上未有海上轉載,進入他國港口,併船交流,船員異動及接受公海登檢等五項情形,入境時經體溫量測及發燒咳嗽等症狀初判,身體無異狀者,返台時原則同意無須原船檢疫。未符合情形或船員身體有異狀者,均需要進行原船檢疫14天。
根據漁業署漁業監控中心發給漁會公文顯示,中央疫情指揮中心邊境組4月30日工作會議後決議,漁船必須提高防疫措施。取消漁船返港前30天無接觸史,可免原船檢疫的判定,但是若漁船從台灣出港,全程船員無異動,海上轉載,進入他國港口,併船交流及公海登檢,仍可判定為無海外接觸史。
漁業署副署長王正芳表示,5月1日起取消進港30天前在海上無接觸就可判定為無接觸史的規定,也就是說,只要進到過國外港口,返台都必須要原船檢疫14天,無症狀才可放行,讓漁船防疫更為嚴謹。
王正芳表示,現有遠洋漁船返台後1100艘,漁業署核准後,這些漁船都在公海上作業,對作業返台後的檢疫規定趨嚴,把風險降到最低。
王正芳表示,我國沿近海漁船沒有問題,因為從台灣出海,海上作業後直接返台,沒有接觸其他的漁船或到他國的港口與人員。
琉球區漁會總幹事蔡寶興表示,漁船東聖吉16號,兩個多月前曾有轉載魚貨,再八天左右要回東港,期間沒有任何接觸,船東返台前詢問是否需要隔離。請示漁業署後,漁業署答覆仍需原船檢疫14天才可放行下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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