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揮中心七月一日修訂重複感染新定義,據統計,至昨日累積共六三九名研判為重複感染個案。台大急診醫學部臨床教授李建璋表示,國外研究發現,一萬名確診者中約五到十人重複感染,二度感染後百分之一機率轉為重症,但八十歲以上民眾重複感染死亡率高達百分之五,風險較高,建議老年人盡速施打第四劑。
醫療應變組副組長羅一鈞表示,從前年累計至今,重複感染個案共二三八二例,其中六三九例為七月一日新制上路後的個案。目前重複感染個案定義為,於發病一至三個月內,符合症狀惡化,PCR陽性Ct值小於廿七、或快篩陽;若超過三個月,PCR陽性外Ct值也要小於卅,或抗原快篩陽性;感染一個月內,不算重複感染。
治療方面,羅一鈞指出,與上次確診小於卅天內的個案,若判定為重複感染,醫師須與衛生局聯絡,以人工方式了解及後續研判。通報確認後,不管西藥中藥,如口服抗病毒藥物和清冠一號均會給藥,不會不補助或核刪。
該如何降低重複感染機率?李建璋表示,一萬名確診者中約五到十人重複感染,風險相當低,因為第一次感染新冠肺炎後的幾個月內,體內仍有抗體,但仍需戴好口罩、施打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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