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抗病毒口服藥物,適應症明確指出,須在確診者發病後5天內使用,才能有效預防輕症轉變中重症。然而國內確診者大增,許多居家照護的確診者符合使用抗病毒口服藥條件,卻因行政流程不順,導致5天內拿不到藥物,是否可以申請賠償?對此,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說,國家不會賠償,更反問「你感冒沒吃抗生素,國家要不要賠?」
對於媒體的詢問,陳時中認為「把這個事情想得太大了」,更說不是5天內吃藥就一定好,沒吃藥一定會怎樣的,「是還沒達到高峰時,先吃藥可降低病毒複製能力,減少變重症可能性」。他用其他藥物比喻,「你感冒沒吃抗生素,國家要不要賠?本來就是盡可能使用,無法強制怎麼使用」。
中央表示居家照護者可透過APP等管道來取得藥物,但有確診民眾發現,APP上寫5月12日才啟動,質疑至今管道尚未打開?
醫療應變組副組長羅一鈞回應,上周剛公布居家照護領用諮詢開藥流程時,原先將「健康益友」APP放在第一位,但上周六與醫師公會全聯會開會發現,各地的居家照護醫療團隊都已成形,且運作順暢,昨日更一口氣從核心藥局開出396份,幾乎都是各縣市居家照護醫療團隊像是診所、責任醫院。
羅一鈞說,開立給其責任區的病患,因為在進行初次評估、了解重症風險因子及開藥,搭配社區送藥系統調劑送藥,縣市居家照護團隊最清楚,也是目前最主要提供民眾諮詢、開藥管道的路徑。「健康益友」APP也在著手成立新的服務,其中一項是「清冠一號」門診,未來會有與抗病毒藥物相關平台成立,目前還在招募醫院、診所加入。
羅一鈞說,民眾等到衛生局派案、將他列入居家照護體系中,就像亞東醫院分享他們的做法,醫院會自己發簡訊通知確診民眾加入照護團隊醫院即可提供民眾諮詢及開立口服抗病毒藥物。居家照護體系是我們重要的一環,感謝全國醫師公會,與我們一起了解流程和政策改變,每天都會根據基層回饋反應,針對開藥、送藥表單做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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