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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歲以上當志工不只是為人 更多是「為己」

志工要符合志趣才有成就感。
志工要符合志趣才有成就感。
記者魏莨伊/攝影

過去志工給人「單純奉獻」的印象,如今也有所轉變,根據智榮基金會龍吟研論研究指出,50歲以上當志工的目的不再只是為人,更多是「為己」,期待參與的過程中,滿足學習與社交的需求。

曾服務於弘道老人基金會,現任「古稀創意」創辦人呂協翰也說,現在當志工的動機不像過去以「打發時間」居多,想當志工要先釐清自己的動機,才能「適才適所」。

呂協翰表示,過去很多人當志工的原因是擔心退休後無所事事,或是親友相揪,多屬於被動性質。這樣並沒有不好,但也因為事先功課做得不夠,造成服務過程中產生與期待不符的落差感。

他舉例,許多從事社福性質的志工,一開始不是很了解工作內容及實際上可能遇到的狀況,等到了個案家做居家照護或清潔,才發現現實比自己所想的要難以接受,縱使有再多的教育訓練及服務熱忱,也未必能處理並包容過程中所遇到的狀況。

「找志工如同求職,先想好自己適合什麼,以及對工作的期待」,呂協翰強調。動機會決定心態,而心態又會影響服務品質,如此一來,才能減少機構和志工雙方花了時間及心力,卻得不到應有的效益與期待。他建議最好當長期志工,工作內容穩定,相對更能帶來成就感。

看更多報導:《橘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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