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充滿了各種資訊落差。一般保戶不瞭解保險法規和合約,只能聽信業務員單方面的說法,但所言是真是假不得而知。
絕大多數的保戶永遠不曉得保險公司賣什麼保險,自己又買了什麼保險,往往直到理賠的時候才知道保障內容是什麼。
通常保險理賠的處理可以分成三個項目:一、正常賠款;二、協議賠款;三、優惠賠款(又可稱慰問給付)。每個項目都有它的用意存在。
正常賠款
符合保險範圍跟條款,金額核對正確無誤後理賠的就叫做「正常賠款」。大多數的保險理賠案件都屬於這種。
協議賠款
當產生理賠上的爭議時,有時候雙方會各退一步來處理。例如原本是100萬「賠或不賠」這個一翻兩瞪眼的結果,但雙方都退讓一點可能就會變成50萬去做協議和解。
因為有時候保險爭議到評議中心或法院,沒有人可以保證一定賠,還是一定不賠。這種處理方式跟車禍和解類似,都是找到一個雙方可以接受的平衡點來做理賠處理。
由於會因雙方的論點攻防而產生不同金額的區別,所以找到一個專業的輔助人是很重要的。
優惠賠款(慰問給付)
這種適用於一些原本不會理賠的案件,但因為某些因素的考量(例如商譽)而理賠給被保險人。常聽到的「融通理賠」指的就是這種。
例如,有時候會看到被保險人將保險公司拒賠的消息鬧上新聞,這就是為了要給保險公司帶來壓力。在輿論之下原本判斷不能理賠的,可能就會以慰問金的名義給付理賠金。
但需要注意的是,保險公司有絕對的裁量權,也許第一次融通理賠給你,但接下來不賠你也不能說什麼,因為本來就不是在理賠範圍內的。
這種狀況通常發生在一些小金額的理賠上,常見於幾千塊的小額理賠。
但如果金額涉及十萬甚至百萬,建議不要奢望保險公司會有融通的可能性。就把這項理賠當成是走在路上撿到錢吧,規劃合適的保險才是治本之道。
本文摘自《淺談保險觀念:最敢說真話的保險專家,告訴你條約背後的真相》,一心文化,2020/07/01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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