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7-28 焦點.元氣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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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6 焦點.元氣新聞
「只看診不拿藥需付掛號費嗎?」醫怒問:你會去餐廳要求免費用餐嗎?
一名網友在臉書私訊問醫師「只看診做檢查不拿藥,這樣還要付掛號費嗎?」醫師回覆「這不是廢話嗎...」被網友投訴態度不佳。醫師指出,這種問題反映出醫療教育的不足,「你會去髮廊要求免費剪髮嗎?會去餐廳要求免費用餐嗎?」為何獨獨對醫療服務抱持著「理所當然」的心態?難道健康不比一頓餐飲更加重要嗎?只看診不拿藥需付掛號費嗎?網友不滿醫師回覆投訴自媒體時代,不少醫師、營養師等會在自己的社群與大家分享健康保健資訊及互動,許多人也「趁機」私訊或公開問醫師各種健康問題,但你可能還不清楚,線上私訊問診看診其實並不合法。新竹國泰醫院婦產科主治醫師張瑜芹近日就在臉書發文指出,一位網友在臉書粉專私訊問健康問題被她婉拒,接著又問「只看診做檢查不拿藥,這樣還要付掛號費嗎?」張瑜芹回覆「這不是廢話嗎...」結果被網友向其所服務的醫院投訴她態度不佳。張瑜芹說,沒有人有義務免費提供自己的專業,「我花了下班閒暇時間回覆訊息,還要被不願意付錢買專業知識的人投訴」,怒問醫療人員的專業價值何在?醫療是專業服務,不是慈善事業張瑜芹指出,正常人生病了知道要找醫生,但很多人好像不知道,醫療是專業服務,不是慈善事業。一位醫師的養成需經過醫學院的七年、住院醫師的四到六年、專科醫師的訓練,以及每年持續的進修,這些時間和金錢的投入,難道不值得尊重和合理的報酬嗎?而病患付錢看醫生,掛號費也不只是「看一下醫生」的費用,它包含了醫院營運成本、醫護人員薪資、設備維護、醫療紀錄管理等多項開銷。當你走進醫院的那一刻,就已經啟動了一整套醫療服務系統,即使只是「看一下」。試想,你會去律師事務所要求免費法律諮詢嗎?會去髮廊要求免費剪髮嗎?會去餐廳要求免費用餐嗎?為何獨獨對醫療服務抱持著「理所當然」的心態?難道健康不比一頓餐飲更加重要嗎?健保造就低廉就醫成本,也引發諸多問題台灣健保「便宜又好用」享譽國際,但也引發像是健保資源濫用、醫護過勞等諸多問題。健保制度讓台灣的就醫成本低很多,但張瑜芹說,「低廉不等於免費,更不該被視為理所當然。」每天醫療院所面對大量病患,醫護人員疲於奔命,只為了滿足民眾的健康需求。而那些為了省下掛號費,卻願意耗費更多時間和精力去投訴的人,究竟是真的經濟困難,還是單純不尊重醫療專業?她呼籲,當你因為情緒不滿而隨意佔用急診資源時,可能有生命垂危的患者正在等待搶救。當你為了省下掛號費而在網路上尋求醫療建議時,你是否想過風險和責任誰來承擔?希望大家能正視醫病關係應該建立在互相尊重的基礎上,「作為醫師,我願意提供最專業的服務;作為患者,請給予應有的尊重和理解。」線上問診、看診合法嗎?其實上述類似的案例過去也並不少見,像是名醫施景中、蘇怡寧等,也常在臉書拒絕眾多網友們的私訊或公開線上問診。根據醫師法第十一條規定,醫師在未親自診察病人的情況下,不得施行治療、開立處方或出具診斷書。然而,在特定情況下,為了滿足醫療需求,法律允許例外處理,例如因應疫情而出現的視訊問診。在新冠疫情期間,因有大量需居家隔離的民眾,甚至慢性病患無法看診,因而有後續推動的「通訊診察治療辦法」新制。醫師法第十一條醫師非親自診察,不得施行治療、開給方劑或交付診斷書。但於山地、離島、偏僻地區或有特殊、急迫情形,為應醫療需要,得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指定之醫師,以通訊方式詢問病情,為之診察,開給方劑,並囑由衛生醫療機構護理人員、助產人員執行治療。【資料來源】.婦產科醫師張瑜芹臉書粉絲專頁 .《全國法規資料庫》.聯合報系新聞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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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3 焦點.元氣新聞
網紅籲公開醫師學歷 衛福部反對!資深牙醫擔憂一件事
一名在波蘭習醫的醫師執行子宮內視鏡手術時患者死於大出血,引發關注。本土小牙醫聯盟表示,未來每五位新進牙醫師,就有一位波波牙醫,若實習教學資源不足,恐讓醫師水準下降。聯盟批評衛福部明年廿四億「偏鄉計畫」恐開後門,希望賴清德總統不要再增實習名額。波波醫師末日條款 九地區返台免學歷甄試波波醫師是指未考取國內醫學系,出國至波蘭等歐洲國家取得學位,未在當地實習,未取得該國醫師執照,即返台報考國考後,及格後即擔任醫師,該名婦科醫師即為典型的波波醫師。至於波波牙醫師,畢業回國後,通過學歷書面審核,並通過學歷甄試,接著進行第一階段國考,通過者每年約五十人至醫院實習適應,等完成訓練後,還需通過第二階段國考,才能取得牙醫師執照,也就是需接受實習訓練。原本相關規定嚴格,但一一一年五月立院通過「醫師法部分條文修正案」附帶決議,陽明交通大學牙醫系教授林元敏表示,該項修正案表決係發生在現任衛福部長邱泰源擔任立委時,與民進黨立委賴惠員等人提出開放實習名額要求。醫盟:管制愈放愈寬本土小牙醫聯盟理事姚欣宜說,二年前,在醫界及民代的壓力下,表面上政府嚴密監督波波醫師,但相關管制卻愈放愈寬,訂出末日條款,只要在一一一年之前至美、加、日、歐洲、澳洲、紐西蘭、南非、新加坡及香港等九大地區就讀醫學系、牙醫系,返台後無須參加學歷甄試。估計未來每五位新進牙醫師中,就有一人為波波牙醫,如果實習教學資源不足,恐讓醫師水準下降,全民受害。姚欣宜指出,賴清德總統在競選時,曾在牙醫師後援會成立大會時親自承諾「不會再加開波波醫師實習名額」。衛福部:偏鄉計畫有證牙醫優先「波波醫師不僅是醫療問題,更是社會的不公平。」本土小牙醫聯盟理事長黃映綺表示,衛福部明年推出廿四億「偏鄉計畫」,宛如「假偏鄉計畫」,圖利特定人士,增加波波醫師實習機會。為此,將於十一廿四日至立法院抗議,捍衛台灣醫療及社會公平正義。對於外界疑慮,衛福部口腔健康司長張雍敏表示,一一三至一一六年度優化偏鄉醫療精進計畫第二期,相關經費絕大部分皆直接用在解決偏鄉牙科醫療問題。一一四年度將優先招募已經領有牙科專科證書的牙醫師,並非網傳引進國外學歷牙醫學系學生。網紅籲公開醫師學歷 衛福部反對【記者李青縈、沈能元/台北報導】波波醫師爭議延燒,不少民眾希望醫療院所主動揭露醫師學歷,衛福部、醫師公會則持反對意見,部長邱泰源認為,只要牽涉到隱私,都應小心處理;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周慶明說,公開醫師學歷,有如「獵巫行為」,擔心醫界為此心浮氣躁,影響看診、開刀等醫療行為。百萬網紅Cheap分享一封醫師來信,「部分從波蘭畢業的醫師返台後,常刻意突出職場經歷,卻不敢寫學歷,藉此提升專業形象」。該醫師呼籲衛福部,公開醫師學歷,讓病患更清楚醫師的背景,以利提升醫療透明度與信任感。另有網友表示,醫師屬於政府特許行業,嚴格控管醫學系名額,但人民卻沒有知道醫師學歷的權利,荒謬之至。政府選擇無視人民權利,不強制公開學歷,為了保障就醫權益,呼籲民眾拒掛不揭露學歷的醫師門診。對此,邱泰源表示,只要牽涉到隱私,都應該要特別小心,現在連醫學會、醫師公會等公開活動或講座,都不隨會便對外公告醫師畢業於哪個學校。周慶明則為台灣醫師掛保證,他說,醫師資格取得過程嚴謹,以耳鼻喉科為例,明文規定,住院醫師時期需完成哪些手術、每年訓練內容。如果想考專科、次專科,必須通過醫學會審核。不管是在國內或國外修習醫學系學分,但後續訓練均屬一致,都需合法受訓,取得執照後,才能執業。「衛福部不會要求醫事人員公開學歷資料」。衛福部醫事司副司長劉玉菁表示,尊重醫師個人或醫療單位規畫,目前僅要求公開「醫師證書」,證實為合法、有牌的醫師,藉此避免密醫行為,沒有計畫調整揭露其他內容。醫改會執行長林雅惠表示,患者就醫時關心醫師是否擁有良好臨床實務能力、經驗及醫術醫德,而這些均與醫師學歷無關,建議衛福部籌建「醫師經歷、不良醫療紀錄」平台,方便民眾查詢。再者,政府應透過嚴謹的教考訓用制度,提高波波醫師競爭力,才能降低民眾疑慮。資深牙醫憂:偏鄉計畫淪洗白管道【記者李樹人、沈能元/台北報導】波波牙醫師爭議再起,一名不願示名的資深牙醫表示,許多波波牙醫的背景驚人,父親可能是牙醫界大老、某縣市牙醫師公會高層,或本身為連鎖牙科診所集團的少東、小公主,一旦透過管道洗白,可能成為本土正規牙醫師的老闆,讓年輕世代產生相對剝奪感,憤憤不平。本土小牙醫聯盟希望賴清德總統正視波波牙醫師執業問題,並質疑衛福部明年「偏鄉計畫」目的是幫波波牙醫洗白。對此,牙醫師公會全聯會理事長江錫仁表示,波波醫師實習名額不能與偏鄉計畫混為一談,衛福部偏鄉牙醫師招募計畫係以領有證書的牙醫師為優先,並非增加波波牙醫實習名額。對此,該資深牙醫表示,以往醫學系公費生制度不就是幫少部分學生開了執醫之門,考取公費生,取得醫師執照後,遠離偏鄉,賠錢了事。年輕世代擔心衛福部「偏鄉計畫」比照辦理,讓波波牙醫有機會至偏遠地區醫療院所實習,等到實習結束,不會繼續留在偏鄉,直接洗白。該資深牙醫說,波波牙醫的家世背景驚人,且與政治淵源極深,例如,有些來自牙醫世家,父親為某牙醫師公會高層,有些則是連鎖牙科診所集團的新生代,被父親送出國學醫,準備繼承事業。在政治力介入下,可以精準掌握到落日條款的黃金期限,並獲得高層政策配合,幾乎是天衣無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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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30 焦點.元氣新聞
整理包/病人急症在宅照護、通訊診察治療,適用對象有哪些?2新制7月上路一次看懂
衛福部醫事司為提升就醫可近性,7月1日正式新修訂「通訊診察治療辦法」,什麼是通訊診療?適用患者有哪些?讓讀者一次看懂。整理包/通訊診察治療通訊診察治療是什麼?以往醫師診療、開藥,必須實際看到病人才可以執行,衛福部醫事司於107年通過「通訊診察治療辦法」,納入山地、離島、偏僻地區民眾,及長照機構病人、急性住院病人出院返家後的追蹤照護及在宅醫療等特殊情形,透過遠距通訊設備,即可獲得醫院醫師的診療及開藥。通訊診察治療提升醫療服務的連續性及近便性,確保醫病安全、通訊安全兼具醫療品質、分級醫療。新冠肺炎疫情期間,民眾就醫多有所限制,衛福部放寬「通訊診察治療辦法」,如擴大特殊情形病人適用範圍、放寬開立處方箋、增加得通訊診察項目等,並加強資安規範;疫情過後,衛福部宣布修正辦法,並在今年7月1日上路。哪些醫療項目可以進行通訊診察治療?衛福部表示,除了原先的急性後期照顧等5類對象,新法還新增5類特殊對象,包含「慢性病照護計畫收案病人」、「疾病末期照護」、「矯正機關收容照護」、「行動不便照護」、及「災害、傳染病或其他重大變故照護」,總共有10類對象,預估受惠人數達247萬人。1. 急性後期照顧2. 長期照顧服務3. 國際醫療照護4. 疾病末期照護5. 行動不便照護6. 矯正機關收容照護7. 災害、傳染病或其他重大變故照護8. 居家醫療照護9. 家庭醫師收治照護10.慢性病照護計畫收案病人衛福部表示,新修訂「通訊診察治療辦法」修改了可線上看診的情形,包含前七類「實施計畫經衛生局審查通過」與後三類「符合健保包裹式給付計畫」情形。通訊診察治療提供哪些醫療服務?1. 診察2. 詢問病情3. 開給方劑4. 衛生教育5. 開立處置醫囑6. 原有處方之調整或指導7. 會診8. 提供醫療諮詢9. 精神科心理治療10.開立檢查、檢驗單如何進行通訊診察治療?衛福部表示,民眾如欲通訊診察,應於看診前先詢問醫師,自己是否符合資格。看診時使用實體或虛擬健保卡,看診後如需服藥,醫師開立電子處方箋,患者持電子處方箋到社區藥局領藥、繳費;如行動不便者由醫師或藥師到宅醫療及送藥。線上看診的開藥規定,三大情形開放醫師給藥:1. 初診開藥:國際醫療、矯正機關收容照護,或災害、傳染病或其他重大變故,無法線下就醫者2. 複診開藥:所有特殊情況皆適用3. 開立管制藥品:屬於慢性病照護之精神病照護、疾病末期照護線上看病安全嗎?資安有保護嗎?衛福部表示,「通訊診察治療辦法」的資訊系統涉及病歷資料的傳輸、交換、儲存或開立處方、檢查。因此,檢驗單者須遵守四大資安規範:1. 具備個人身份驗證機制2. 具備資料傳輸加密機制3. 符合醫療機構電子病歷製作及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4. 委託建置及管理資料的廠商,應具備資訊安全標準驗證通訊診察治療優點、罰則衛福部指出,如像糖尿病患,醫師就可以利用通訊診察方法,這樣可以降低病人來返醫療機構產生的舟車勞頓。但若沒有通過審查,就進行通訊診察治療,依「醫師法」處處2萬到10萬元罰鍰,並不會處罰患者。整理包/在宅急症照護整理包失能或疾病特性而造成病人外出就醫不便,衛福部健保署為提升就醫可近性,7月1日正式實施「在宅急症照護試辦計畫」,什麼是在宅急症照護?適用患者有哪些?可以為患者省下多少錢?讓讀者一次看懂。在宅急症照護是什麼?1. 健保署105年起推動「居家醫療照護整合計畫」,透過醫院、診所等單位轉介,改善不同類型居家醫療照護片段式的服務模式,提供緊急諮詢訪視、山地離島地區遠距會診,以整合性全人照護,包括居家護理、呼吸器依賴居家照護、安寧居家療護。2. 110年,輔導建置在宅長期支援診所(急重症)試辦計畫,推動在宅長照及在宅住院。3. 111年,將遠距科技智慧照護應用急重症暨安寧病患在宅住院創新模式計畫,個案合作診所可藉由遠距生理監測,即時及延續性監測病況,並藉由iCue智慧離床感測器,即時並持續監測病人呼吸和離床情況。4. 113年7月1日起,健保署正式實施「在宅急症照護試辦計畫」。實施多年的「居家醫療照護整合計畫」,其中未包括在宅急重症照顧,且照護機構住民的醫療需求未被滿足,為讓此類急重症病人,也能獲得良好照顧,減少不必要的住院,實施「在宅急症照護試辦計畫」。哪些族群、哪些症狀可以選擇在宅急症照護?「在宅急症照護試辦計畫」是提供病人住院的替代服務,減少急診及住院情形,也減少照護機構住民因急症往返醫院,以強化各層級醫療院所進行垂直轉銜合作,健保署預估,受惠人數逾5000人。收案三大對象:1. 居家醫療急症患者個案2. 照護機構住民(如長照機構住民)3. 急診感染症輕症的行動不便民眾收案對象三大適應症:1. 肺炎2. 尿路感染3. 軟組織感染在宅急症照護時,醫護人員提供哪些醫療服務?「在宅急症照護試辦計畫」醫療服務:1. 醫師、護理師及其他醫事人員訪視、訪談2. 視訊診療輔助3. 藥品處方調劑4. 協助連結長照資源5. 個案健康管理6. 遠端監測,如經遠距生理監測,以即時及延續性監測病況,並藉由iCue智慧離床感測器,即時並持續監測病人呼吸和離床情況如何申請在宅急症照護?參與對象須以參加醫院相關居整計畫、居家照護及安寧居家療護,或是照護機構須參與「減少照護機構住民至醫療機構就醫方案」。一般民眾:撥打1966(衛福部長照專線),以評估個案狀況,協調至鄰近醫院的居整等相關計畫,再由醫院評估收案,或至鄰近醫院詢問。照護機構住民:詢問入住的照護機構人員,在宅急症照護相關服務。參與在宅急症照護試辦計畫,民眾可以省下多少錢?若是以肺炎患者療程為9天計算,以往採用居家醫療照護整合計畫的身份參與,以111年平均每人住院費用為7萬7204元,而民眾部分負擔以10%計算為7720元,當參與在宅急症照護試辦計畫後,平均每人住院費用為6萬4197元,而民眾部分負擔為2470元,共可以省下5250元。尿路感染患者於部分負擔,可以省下3024元;軟組織感染患者可以省下2605元。在宅急症照護優點、挑戰?優點:鼓勵醫事服務機構連結社區照護網絡,提供住院替代服務,降低病人住院日數 或減少不必要的住院。此為尊重病人在家接受治療的意願、減少病人及家屬往返醫院與照顧負擔、降低住院期間交叉感染的風險。挑戰:在宅照顧須考量民眾與家屬就醫觀念,有些家屬反應,寧可待在醫院急診走廊,也比在家中治療安心,家屬就醫觀念仍須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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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22 焦點.元氣新聞
懶人包/7月起10類人可線上看病!醫師線上能提供哪些服務?可開藥嗎?3分鐘搞懂「通訊診察治療」
新冠疫情期間3年多來,民眾擔心染上病毒,不願到醫療機構就醫,衛福部提供通訊診察、視訊看診服務,解決民眾就醫問題,並成為新就醫常態。爲擴大通訊診察服務範圍,衛福部今正式公告修正「通訊診察治療辦法」,新制將於7月1日正式上路,對象從原先5大類擴增至10大類,預計受惠民眾達247萬人,將可進入通訊診察的時代。2類情況可以線上看病衛福部醫事司長劉越萍說,「通訊診察治療辦法」新制規範,可以上線看病情形:第一類:實施計畫經衛生局審查通過的情形,包括急性後期照顧、長照照顧服務、國際醫療照護、疾病末期照護、行動不便照護、矯正機關收容照護及災害、傳染病或其他重大變故照護。第二類:符合健保包裹式給付計畫,含居家醫療照護計畫、家庭醫師收治計畫、慢性病照護計畫收治個案。衛福部長薛瑞元表示,「通訊診察治療辦法」新制上路後,不僅是擴大特殊情形病人適用範圍,同時關注資訊流、物流、金流,包括放寬開立藥物電子處方箋,就需配合虛擬健保卡、藥物物流配送等措施;另增加通訊方式提供的醫療服務項目,包括醫療諮詢、會診、精神科心理治療,以及開立檢查、檢驗單等,同時強化資通安全規範。於開立電子處方箋方面,劉越萍指出,初診開藥對象有國際醫療照護、矯正機關收容照護,以及因災害、傳染病或其他重大變故,無法線下就醫,而複診開藥則是所有特殊情形皆適用,同時開放慢性病照護的精神病照護、疾病末期照護可開立管制藥品。「通訊診察治療辦法」修正草案於去年2月預告後,經過近一年的時間才公告,薛瑞元不諱言地說,因基層診所對新制有所疑慮、不放心,擔心開放通訊診察後,病人可能都到大醫院就醫,因此,公告適用對象的範圍特別納入,基層診所才能提供服務的「健保包裹式給付計畫」,含居家醫療照護計畫、家庭醫師收治計畫、慢性病照護計畫收治個案等,目前基層醫師均可以接受。但如果有民眾執意要進行通訊看診,劉越萍表示,目前須符合相關計畫才可以進行,且必須是醫院曾收治的對象才能收治,若醫師違反規定收治病人,可依「醫師法」處2萬至10萬罰鍰。通訊診察治療舊制+新制 共10類對象適用「通訊診察治療辦法」舊制五大類患者分別為:1.急性住院病人,依既定的出院準備服務計畫,於出院後3個月內的追蹤治療。2.機構住宿式服務類的長期照顧服務機構與醫療機構訂有醫療服務契約,領有該醫療機構醫師開立效期內慢性病連續處方箋的長期照顧服務使用者,因病情需要該醫療機構醫師診療。3.衛生機關有關家庭醫師整合性照護法令規定之病人,因病情需要家庭醫師診療。4.衛生機關認可之遠距照護,或居家照護相關法令規定之收案對象,於執行的醫療團隊醫師診療後3個月內之追蹤治療。5.擬接受或已接受本國醫療機構治療之非本國籍,且未參加全民健康保險之境外病人。「通訊診察治療辦法」新制擴增五類對象:6.慢性病照護計畫收案病人7.疾病末期照護8.矯正機關收容照護9.行動不便照護10.災害、傳染病或其他重大變故照護「通訊診察治療」懶人包(責任編輯葉姿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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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11 醫療.心臟血管
看耳垂就知道心臟好不好?耳朵有摺痕易罹心臟病?國健署專家解答
你可以先知道: (1)耳垂摺痕與冠心症有關的說法最早於 1973 年由法蘭克醫師提出,並以此命名流傳,50年來相關的研究正反結果都有。 (2)根據 2021 年於知名的學術期刊所發表的、針對三十幾篇相關研究的系統性回顧分析,認為耳摺「診斷準確性不足」。 (3)傳言流傳多年,甚至很多國內醫師、教科書、醫療戲劇都曾提及,但國健署在諮詢心臟學會後,於 2019 年正式澄清其相關性「缺乏大規模研究顯示相關」。網傳「心臟好不好,看耳垂就知道」的內容,提到耳垂若有對角線摺痕、尤其雙耳都有則風險最高。但根據各大醫學論文期刊資料庫的文獻系統性回顧,分析當時所有已能蒐集的研究進行比較分析,認為 50 年前被提出的「法蘭克徵象」說法,「診斷準確性不足」,且國健署在經過諮詢國內心臟學會後,也正式澄清該說法「無法顯示相關」。看耳垂就知道心臟好不好? 原始謠傳版本: 「心臟」好不好,看「耳垂」就知道! 主要流傳類似圖片: 並在社群平台流傳:查證解釋: MyGoPen 查詢具有代表性的資料,傳言的說法最早可追溯到一位美國醫師法蘭克(Sanders T. Frank)於 1973 年在《新英格蘭醫學期刊》上首次提出的耳垂摺痕(Ear lobe crease,ELC)與冠狀動脈心臟病(coronary artery disease,CAD)之間可能有關聯,當時他觀察到 20 名有耳摺的患者中,有 19 人至少具有一種已知的冠心症危險因子。從此這個耳摺的特徵就被稱為「法蘭克徵象」(Frank’s Sign),中文也有人稱為「冠心溝」。 系統性回顧認為「準確性不足」 根據知名的《臨床醫學期刊》(Journal of Clinical Medicine)於 2021 年 7 月發表的「用於診斷冠狀動脈疾病的對角耳垂摺痕(法蘭克徵相):診斷測試準確性研究的系統性回顧」,該研究針對包括 Pubmed MEDLINE、Embase、Web of Science、Cochrane CENTRAL、CINAHL、Clinicaltrials.gov 和 Scopus 在內的 7 個電子資料庫進行檢索,對 34 篇研究進行評估,最終納入 13 項研究進行比較,得到的結論是「總之,臨床上阻塞型冠狀動脈疾病的高風險患者中,耳垂摺痕只輕微改變測試前的疾病機率(disease probability)」,「這意味耳摺在檢測解剖學上,對於顯著的冠狀動脈狹窄的診斷準確性不足(insufficient)」,但也提到「儘管斜耳摺的存在與否不影響臨床處理,但由於其可行性和易於解釋,可以將其視為體檢的一部分」。 而 2015 年發表的「耳垂摺痕:冠狀動脈疾病的標誌?」也羅列了四十幾年來,包括美國、英國、日本、波蘭、以色列、土耳其、印度、瑞典、巴西等各國發表的研究,以及各研究的結論,在評論欄位下,作者表示「很難解釋為什麼上述研究會有如此大的差異,即使在『耳摺說』出現 41 年後 ,其相關性仍存在不確定性」,並提到種族差異、睡眠和耳垂扭曲後耳摺可能會變得更加明顯等問題,都可能是影響研究結果的原因。 國健署:無大規模研究「證實」 非診斷標準 衛福部國健署於 2019 年在「保健闢謠」發佈「耳朵有褶痕可能是心肌梗塞的徵兆?」,表示經過國健署諮詢心臟學會之後,對於「坊間盛傳上了年紀或有三高的患者,如果耳垂下緣跟耳朵的長軸出現垂直斜切褶痕,稱為『冠心溝』,可能是心血管方面的疾病徵兆」的說法,澄清「臨床上無大規模研究顯示耳朵有褶痕與心血管疾病相關,醫師也不以此作為診斷標準」。 定期檢查 有症狀立刻就醫 國健署提醒民眾「要防治心血管疾病,建議民眾要定期接受健康檢查,並注意是否有出現心臟病徵兆,如:胸悶、左前胸或上腹部有壓迫感、胸痛、呼吸困難或感覺消化不良、心悸、冒冷汗,合併暈眩、疲倦無力、噁心、嘔吐等」,還提醒民眾「男女症狀不同,女性常會出現噁心、手麻、背痛、呼吸不順等情形」,如果發生這些徵兆,諮詢專業醫師才是正確的作法。 結論 傳言「有心臟病的朋友耳朵幾乎都有這條摺痕線」、「但是有這條線的人未必有心臟疾病」,但從 50 年前這個說法被提出來之後,歷經數十國這麼多年的研究,得到的結論是「診斷準確性不足」,「相關性仍存在不確定性」,且根據衛福部國健署諮詢國內的心臟學會後,也正式澄清「無法顯示相關」,「並非診斷標準」。 總的來說,數十年來全世界醫界提出的各種研究反覆辯證、不同期間各占上風,國內也有醫師引述不同研究而持不同論點,但正反的研究都有,國健署諮詢專業的心臟學會後闢謠,認為持正面、有關聯性的說法「無大規模研究」,也就是說,民眾與其擔心耳垂有沒有皺褶,還不如回到心血管疾病症狀的本質,針對相關的症狀進行預防、定期檢查,有相關疑慮就尋求醫療專業協助,而不是專注於至今無法被證實確實有關聯性的身體表徵。 衛教資源: .國健署 - 冠心病是沉默的殺手 3步驟輕鬆掌握風險(本文轉載自《MyGoPen》查證參考:https://www.mygopen.com/2024/01/franks-sign.html)(責任編輯:葉姿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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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1 醫聲.醫聲要聞
「偏鄉牙醫」為由大開波波牙醫名額惹議 衛福部回應了
衛福部草擬「優化偏鄉醫療精進計畫第二期」內容外流,將打開海外歸國的「波波牙醫」員額限制,本國牙醫不滿。立法委員林為洲與本土小牙醫聯盟今天上午舉行記者會,痛批政府藐視國會,以偏鄉醫療為由,讓計畫成為波波牙醫取得執照的跳板。對此,國際牙醫校友聯合會下午發布聲明表示,本國牙醫不願至偏鄉任職,該計畫能緩解偏鄉牙醫資源缺乏問題,各界不該反對。衛福部口腔司則表示,全台還有數十縣市無牙醫師職業,計畫核定後歡迎關心偏鄉醫療的牙醫都能參與。國際牙醫校友聯合會表示,多年來偏鄉只靠少數年齡偏高的牙醫苦撐,平均年齡已超過50歲,過去國內年輕牙醫因家庭、進修等因素,多數不願至偏鄉任職,政府制定完整計畫,期待注入生力軍,各界不應想方設法阻止,「偏鄉及弱勢的醫療正義及醫療人權,才是政府和立委們應該關注的議題。」另外,聯合會指出,參與計劃的波波牙醫,均已通過考試院一階國考,在配合政府落日條款,且不影響現有國內實習教學條件下,於衛福部計劃中,在教學醫院完成適應性訓練及PGY訓練後,自願至醫療缺乏地區提供服務。計畫也將解決,過去政府「不當限制」國際牙醫適應訓練名額,導致波波牙醫在取得證照路上「塞車」的問題。醫師法修法後,赴國外念牙醫的人數幾乎歸零,藉由服務偏鄉,讓剩餘約1000人的海歸牙醫人力發揮效用,實為良善政策,本土小牙醫聯盟不該看圖說故事,曲解計畫意義、誤導大眾。聯合會表示,計畫國內、國外生皆可申請,國內年輕牙醫可以自由選擇實習時間地點,所以若沒有服務偏鄉意願,自然不會想要參與,但相信大部分國內牙醫是樂觀其成的;本土小牙聯盟自稱代表1萬6000名基層牙醫,貼上「騙鄉計劃」的標籤,直稱是為國外生量身打造,這一種狹隘心態將使偏鄉問題無法解決。針對各界質疑,衛福部口腔健康司司長賴向華表示,衛福部去年成立口腔健康司,很重要任務就是完整口腔醫療體系,提供民眾更好的口腔健康照護。偏鄉醫療缺乏一直是問題,依衛福部統計,截至今年10月底,全台還有153個牙醫醫療資源不足鄉鎮市區,其中53個無牙醫師執業。賴向華說,第二期計畫還在規畫討論中,相關內容目前尚未定案。該項計畫並未針對牙醫身份設限,醫師將在牙醫師資源不足鄉鎮執業、以巡迴醫療或到宅醫療等多元方式,提供偏鄉民眾牙科醫療服務,衛福部也會充實這些偏鄉的牙醫醫療設備。計畫核定後,歡迎關心偏鄉醫療的牙醫師共同參與,讓偏鄉民眾皆能獲得適當的牙醫醫療照護。延伸閱讀:藐視國會? 傳衛福部偏鄉計畫將開波波牙醫限額遭反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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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0 醫聲.醫聲要聞
藐視國會? 傳衛福部偏鄉計畫將開波波牙醫限額遭反彈
日前衛福部「優化偏鄉醫療精進計畫第二期」遭與會者流出,因內容計畫要讓海外畢業的「波波牙醫」,循偏鄉受訓管道取得執業資格,遭本土牙醫大力反彈,認為此舉恐打破政府對波波牙醫每年限額50人的承諾,亦無法解決偏鄉牙醫資源稀缺問題。立委林為洲指出,立院朝野共識,維持波波牙醫目前限額,衛福部取巧以計畫形式打破額度上限,根本是藐視國會,應出面說明清楚。立委林為洲與本土小牙醫聯盟今舉行「『假偏鄉真後門』計畫 ,波波牙醫教刷牙換執照?」記者會。本土小牙醫聯盟理事姚欣宜說,衛福部「優化偏鄉醫療精進計畫第二期」內容,是由教學醫院派主治醫師至部立醫院服務,空出的職缺則由本國牙醫或波波牙醫畢業生補上。不過,兩者要求不同,本國牙醫畢業後需經實習且取得執照才符合資格,波波牙醫則可不必經過實習、不必拿到執照,只需通過第一階國考即可。姚欣宜表示,參與該計畫接受畢業後訓練(PGY)後,必須「綁定」在部立醫院服務4年,本國畢業的醫師PGY受訓管道多,鮮少有人會選擇加入計畫,所以這根本是為波波牙醫量身定做。另外,部立醫院位置多位於縣市鬧區,附近本來就有牙醫診所,「這根本解決不了偏鄉醫療問題。」同樣的經費,若比照衛福部日前出資補助南投鹿谷鄉設立牙醫診所,就可建立超過千家診所。本土小牙醫聯盟召集人、台灣基層牙醫協會理事長黃映綺表示,依照計畫內容,衛福部大開波波醫師實習、取得執照的員額,計畫本身加上其他實習管道,4年共會增加240人,若再加上原先每年50人的限額,波波牙醫人數將超過全台八大牙醫院校,成為「第一大校」。衛福部顯然是以「服務偏鄉」為由,讓計畫作為波波牙醫跳板,呼籲衛福部即刻停止是項不合理的計畫。黃映綺說,全台共有1萬6000多名牙醫師,每位牙醫服務的病人數已低於理想比例,且牙醫診所數目「比7-11還多」,但卻分布不均,因器材購置成本高昂等原因,偏鄉「無牙醫診所」,而非「無牙醫」。衛福部日前才減少畢業後會綁定投入偏鄉醫療的本國公費生招生名額,卻花大錢以偏鄉為由「培訓波波」,究竟理由為何,應向外界說明,否則就是黑箱作業。林為洲表示,立法院第七會期曾處理波波牙醫議題,原先提出附帶決議,要開放實習名額,但因爭議過大,朝野共識決議不執行,維持每年50名波波牙醫的實習名額,落實總量管制,確保本土牙醫優先性。衛福部本次透過「偏鄉計畫」,花國家資源讓未經訓練、只通過的第一階段國考的波波牙醫走後門,自己堅決反對,這是藐視國會決議的行為。本土小牙醫聯盟理事馬偲紜則說,立委已要求時任行政院長蘇貞昌、衛福部長薛瑞元承諾,附帶決議不可執行,衛福部將承諾忘得一乾二淨,想出以計畫方式讓附帶決議「復辟」。副總統賴清德也曾承諾,堅守波波牙醫每年50人限額,如今也背起打破承諾的黑鍋。但計畫本就不得違反法律,凌駕於醫師法之上,這已違反行政程序。延伸閱讀:「偏鄉牙醫」為由大開波波牙醫名額惹議 衛福部回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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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28 焦點.元氣新聞
喝符水抗疫 一家三口「抓狂」險成滅門慘案!大花曼陀羅有劇毒,半小時內就會出現這些中毒症狀
高雄一對夫妻疫情期間向旗津區某間廟求取「抗疫符水」,返家與兒子飲用後,三人出現語無倫次、精神錯亂等症狀,送醫被發現都中毒,檢驗符水竟是用有毒植物大花曼陀羅泡製;高雄市衛生局已展開追查,若確定廟公調劑給藥,可依醫師法送辦。吃了大花曼陀羅「抗疫符水」 一家三口中毒「抓狂」高醫急診醫學部主治醫師林金生說,大花曼陀羅花全株有毒,文獻記載吃六朵花會產生幻覺,吃超過九朵花除了幻覺,還可能四肢癱瘓,甚至昏迷、呼吸麻痺死亡;其他中毒症狀還有皮膚潮紅、心跳快、步態不穩、尿液滯留等。林金生說,這一家三口在新冠肺炎流行期間喝了某間廟「抗疫符水」,五十五歲媽媽先發病,胡言亂語,又笑又哭,被送醫時在急診室裡抓狂,被醫護人員制伏綁住、施打鎮靜劑;當時她瞳孔放大、皮膚發熱,出現中毒症狀。不久,婦人丈夫、兒子也因神智不清、頭暈,被家人連同符水一起送抵高醫,三人經採檢,尿液與符水都含有東莨菪鹼、阿托品等毒性成分,經檢驗符水是採有毒植物大花曼陀羅泡製,經支持性療法,體內毒素漸進代謝,陸續康復出院。大花曼陀羅吃過量 半小時到三小時會出現症狀林金生表示,早期坊間曾使用大花曼陀羅治療咳嗽及氣喘,但因無法控制劑量,很容易服用過量中毒,一般服用後半小時到三小時會出現症狀,要盡速就醫。林金生公布此病例後,引起高雄市衛生局重視,衛生局說,依醫師法取得醫師資格才可執行醫療業務,廟公若涉及問診或調劑給藥,依違反醫師法可處六個月至五年有期徒刑,得併科卅萬元至一五○萬元罰金。也提醒民眾勿濫服偏方。【延伸資訊】.有毒植物 像百合花的大花曼陀羅責任編輯:葉姿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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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23 醫聲.醫聲要聞
醫師團購主/網紅醫師夯恐影響偏鄉醫療 衛福部這樣說
愈來愈多醫師從事網紅、產品代言人、團購主,因有非醫療收入來源,憂心醫師不願前往偏鄉提供醫療服務。「從事山地離島等偏鄉地區醫療服務的醫師,和從事網紅、團購主的醫師,應是兩群不同的醫師。」衛福部醫事司副司長劉玉菁說,從事偏遠醫療醫師有理想及抱負,且偏鄉醫療是由醫療機構指派醫師前往,不會受到醫師多選擇成為網紅、代言人等而有所影響。衛福部規範醫事人員為產品代言,行為或內容若涉及違規醫療或藥物廣告者,依違反「醫療法」、「醫事法」等規定處理。若醫事人員為產品代言,宣傳內容如未經科學研究證實或假借未曾發表研究報告,為產品代言、背書或影射具醫療、健康療效或功效,誤導消費者購買者,醫師將依「醫師法」移付懲戒,但未涉及醫事專業身份的一般產品,不包括煙、酒代言、宣傳者,不予處理。劉玉菁指出,民眾對醫師抱有專業的敬重及信賴感,當醫師從事代言、團購主等,不應違反相關規定,當有民眾向衛生單位檢舉,如相關文字、廣告頁面等有違規嫌疑,一定會啟動查核機制,了解有無違反相關規定,如有違法將進行處分。劉玉菁說,現在民眾生活在資訊來源及內容充斥的時代,若對醫師代言、推廣的保健食品如有疑慮,可以到衛福部官網蒐尋及參考衛教資訊,提醒民眾選購產品時,應多培養自我判斷能力。健保署副署長蔡淑鈴說,在偏鄉地區服務的醫師是「一群特別的醫師」,不會是網紅醫師,且偏鄉地區醫療服務是由醫療機構認養,從事巡迴醫療的醫師也都是自主前往,並不會因網紅醫師增加,而壓縮偏鄉地區醫師的情形。蔡淑鈴表示,目前偏鄉地區醫療多由醫療機構認養,並派遣醫師前往服務,或由開業醫進行巡迴醫療,健保署會提供出勤費,其相關醫療服務都會獲得健保給付。另也獎勵醫師前往偏鄉地區開業,依不同偏鄉地區,開業前三年給予保證月薪25萬至35萬元。而偏鄉區域醫院等願意提供內外婦兒門診及24小時急診服務,每年依不同規模可獲數百萬元不等補助,以增加偏鄉醫療量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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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17 焦點.杏林.診間
第32屆醫療奉獻獎/牙醫師藍英哲改善受刑人口腔衛生 「不要再染黑」也改變他們的生命
屏東縣萬巒鄉衛生所、大門前面的公車站,幾位從衛生所看完病出來的老人家正在等公車。當地公車幾個小時一班,老人家忍耐著南台灣的烈日照射,不曉得要等多久才有車可搭。一位穿著醫師白袍的男士忽然出現在衛生所門口,招呼老人家們等一等他,說休診時間到了,他去換掉醫師袍,開車載大家。老人們很開心,紛紛大聲嚷著「多謝多謝藍醫師」。藍英哲醫師,民國77年起在萬巒鄉衛生所擔任牙醫師,不但是整個萬巒鄉唯一的牙醫師,負責照顧全鄉人的牙齒;還經常兼任鄉間長者看診後的司機,開車一一送他們回家。彼此結成好朋友。利他精神早萌芽,從醫後號召偏鄉醫療團。這樣的利他精神,藍英哲似乎天生就有。中學在台北念建國中學,又在台北醫學院念牙醫系,畢業實習他原本還是留在台北的,卻因為班上一位越南僑生想在台北打工賺生活費,藍英哲便將機會讓給那位僑生。兵役退伍後回家鄉屏東開業,卻又因為萬巒鄉衛生所的牙醫師去世,萬巒鄉沒了牙醫師,藍英哲竟將自己的診所收了,下鄉接棒去了。在萬巒鄉衛生所期間,藍英哲需要支援其他偏鄉。偏鄉貧瘠的醫療,進一步催促藍英哲在屏東縣牙醫師公會發起山地離島偏遠地區巡迴醫療團,並出任第一任團長。這個醫療團後來榮獲醫療奉獻獎團體獎。似乎可以說,從號召醫療團開始,藍英哲以「組織」型態落實他的利他精神;因此,後來成為虔誠的佛教徒後,藍英哲加入福智文教基金會當志工,甚至「變本加厲」成為全職志工,組織福智義診團,帶領各科醫療人員往山地偏鄉義診。藍英哲不諱言,自己全副心力投入志工,曾經掀起家庭風暴。那時他大概45歲,執業收入一個月幾十萬。全職志工,銳減至每個月兩萬元不到,而且忙得幾乎完全忽略兩個還在中小學的孩子。孩子年紀小,無法理解「為什麼別家醫師的孩子可以過好日子」,也不諒解父親的選擇。藍英哲靠著福智團體的課程,才終於逐漸改善緊繃的親子關係。孩子現在都長大了,也有了很好的事業,藍英哲回顧往事,覺得那是孩子對父親的考驗,自己「因而學習了如何真誠、耐心的幫助他人」,對於日後為受刑人診治助益很大。偶然開啟診治受刑人之路,至今已七年。藍英哲是七年前偶然的因緣下開啟「進出獄所、診治受刑人」的特殊生涯。起初只在台東的矯正機關泰源技能訓練所為受刑人診療口腔疾病,不久後台東東成技能訓練所「慕名而來」,於是一個禮拜有三天,藍英哲在台東的獄所開六個診。前兩年又增加屏東監獄看診,今年再增加台東監獄、岩灣技訓所。可以說,已長達七年,藍英哲的病人幾乎都是受刑人。替受刑人看診,這是多數同業避之唯恐不及的苦差事,獄所因此非常缺乏醫師。藍英哲答應到泰源技訓所看診之前,泰源技訓所同時間有兩百多位受刑人病患等待治療,從提出就診需求到實際看到診,至少等三個月。前往技訓所路途周折,一來一回奔波400公里。泰源技訓所位置偏僻,藍英哲從屏東前往,路途相當周折。他要透早出門趕早上七點的火車,花兩小時從屏東到台東;再搭一小時接駁車,抵達泰源技訓所;或者搭20分鐘接駁車到東成技訓所。一來一回奔波400公里、車程六個小時,收入還遠不如一般開業。藍英哲卻說自己既然發心,自不計較「本益比」,堅持了下來。也有許多人不解「幹嘛辛苦幫忙犯了罪的人」,藍英哲的回答很簡單:「醫師是救護者而不是懲戒者;受刑人既然是病人,幫助有病痛的人減輕病痛,天經地義。」即使屏東監獄收容有愛滋病患,藍英哲做好防護後如常看診。這麼些年與受刑人接觸下來,他確實瞭解到受刑人有許多值得關懷、需要幫忙的地方。像有一個病患,胸前戴了一個小女生的相片,不離身。原來,女兒才四個月大,他就進了監牢,父女十年來沒見過幾面,非常生疏。病人述說時語氣表情充滿懺悔,藍英哲趕緊鼓勵他未來好好努力補償:「希望我這樣說能帶給他們一些溫暖、光明和希望,未來不再沉淪。」「不要再染黑了!」一語雙關感動受刑人。「看牙不是只幫助受刑人口腔衛生改善,而是生命的真正改變,」藍英哲說。受刑人有的吃檳榔、抽菸,累積大量牙垢,幫受刑人洗牙的時候,他藉機勸受刑人戒菸。有一名受刑人將他的話聽進去,半年後再來洗牙,跟他說:「請幫我把菸垢清乾淨,我戒菸半年了,還有一個月就要出獄。」藍英哲欣慰又感動,看診結束時刻意說道:「我幫你清乾淨了喔,不要再染黑了。」這名受刑人聽懂了他的一語雙關,站起身,回過頭,恭敬的對藍英哲一鞠躬:「醫師,謝謝您!」藍英哲說,要改變一個人很難,「但是只要有一個人願意改變,你所做的就有價值。」有溫暖互動也有遺憾,他曾灰心又再奮起。然而,藍英哲心中也有遺憾。「藍醫師,您是我生命中的貴人,這一生很感謝您。」一名受刑人出獄前寫給藍英哲這樣的小卡片。這名受刑人五十多歲,已入獄十幾年,上顎牙齒全無,下顎僅剩零星幾顆,幸運的得到做假牙的批准。藍英哲協助他裝好假牙,預約出獄後引他接觸學習團體。受刑人在今年一月體面的出獄,藍英哲曾特地北上探望,邀他等學習團體開課了去參加,慢慢修復與家人的關係。可惜沒有來得及,他出獄不滿三個月就自殺了。藍英哲難過的思考:為什麼十幾年牢獄都熬過了,出來了反而踏上絕路?醫師大多對到監所看診有所畏懼,台東東成技能訓練所衛生科長徐志民說,藍英哲單純將受刑人當成病人,認為法律已經給予他們適當懲罰,不能另外剝奪他們就醫權利,應該讓受刑人得到應有人權。徐志民讚美藍醫師體恤受刑人,幫受刑人做假牙,只收材料費用。藍醫師自己卻因長期工作,手部握拳出現板機指。他曾提醒藍醫師適度休息,但藍醫師不願受刑人久等,不肯間斷看診。民國103年,藍英哲疑因過度勞累且有家族性高血壓沒控制好,發生腦幹中風,就醫後奇蹟式復原。許多人勸他,不要再長途奔波這麼累,藍英哲承認有時體力透支,但他拒絕棄捨使命:「生命的價值不在長短,而是一生中做了多少利益別人的事。」對於獲得個人醫療奉獻獎,藍英哲說,得獎是策勵,提醒他不要浪得虛名,要能名實相符。他很感謝牙科團隊、家人一路相伴支持。藍英哲曾遭受刑人提告,目前仍在法院審理。他坦言,知道的當下很錯愕、灰心,但之後調整心態,當成一種學習,「學習如何增長智慧去面對這樣的人」;並且仍然相信絕大多數病患都是感恩的,期勉自己幫助他們的心永不退失:「我清除的是他們牙齒上的汙垢與病根,他們則是給予我機會清除自心的雜染與無明。」藍英哲小檔案年紀:66歲出生地:屏東學歷:台北醫學院牙醫學系現職:寶建醫院牙科負責醫師法務部矯正署屏東監獄特約醫師台東泰源技訓所特約醫師台東東成技訓所特約醫師經歷:人安牙醫診所負責醫師萬巒鄉衛生所牙醫師高雄慈悅牙醫診所屏東縣牙醫師公會山地偏鄉離島地區巡迴醫療團第一任團長得獎紀錄:衛福部健保署頒發104年感謝解決矯正機關收容人牙科就醫問題中華民國牙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頒發111年特殊貢獻獎銅質獎主要事蹟:●近7年來,每周屏東往返台東,深入台東獄所幫收容人看牙。●深入偏鄉醫療,1998年屏縣牙醫師公會發起山地離島偏遠地區巡迴醫療團,擔任第一任團長,帶著簡陋器材到山上為學童看診。●成為福智志工後,籌組福智義診團,每月到偏鄉山區看診、衛教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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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01 焦點.元氣新聞
四年一度身權公約審查 衛福部:沒有夠好,只能更好
衛生福利部社會與家庭署今起舉辦「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第二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會議」,行政院院長蘇貞昌致詞時表示,台灣雖不是聯合國會員國,但基於對人權之尊重,仍以國家力量大力推動相關事務,已將九大人權公約國內法化,也已陸續修正549項辦法,甚至以法律將手語定為國家語言,這次會議邀請國際知名且備受敬重之委員來審查,希望有助於繼續精進國家未來努力的方向。衛福部部長薛瑞元致詞時說,這是「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第二次國家報告審查,雖然台灣不是聯合國的一員,但是台灣在人權改善部分,仍納入這個承認,這不但具有國際法的效益,台灣也將公約變成國內法,並且接受國際專家的審查,這都代表台灣加入國際組織遵守國際公約的誠意。社會及家庭署署長簡慧娟表示,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是國際審查4年一次的大事,本來是去年要辦,因疫情而延至今年。針對5年前第一次審查會議的結論性意見,例如交通、公共空間、資通訊等無障礙的建置,政府已經做了一些調整,都在逐步改善中。例如台鐵月台增高、低底盤公車、金融提款機有影音或較低矮的設計、社工師或醫師法等相關歧視性的字眼的去除,也將身權法修法送立院。「當然還有不足的地方,就像院長說的,沒有夠好,只能更好,希望委員繼續指導。」簡慧娟表示,比方說,診所由於租賃較多,無障礙空間需要逐步改善。這次委員也特別關注台灣精神障礙者權益的部分,一般國際公約審查,會有國家報告和民間團體提出的影子報告,民間團體會說他們的期待,委員也會聽政府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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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31 新聞.元氣新聞
醫療爭議先調解 不得拒給病歷
立法院昨三讀通過「醫療事故預防及爭議處理法」,建立醫療糾紛非訴訟處理機制,明定民、刑事的醫療爭議事件應先經調解,醫事機構不得拒絕提供病歷,違者最高罰廿五萬元;新法施行日期由行政院訂定。根據衛福部醫事審議委員會統計,歷年接受委託鑑定的醫療訴訟案,約八成為刑事案,雖逾八成鑑定結果無醫療疏失,但冗長的訴訟使醫病雙方飽受煎熬,醫師為避免醫療糾紛,可能採取防禦性醫療,甚至規避投入高風險科別或服務。醫爭法因而明定,地方主管機關應組成醫療爭議調解會,不論民、刑事醫療訴訟均應先經調解,調解期以三個月為限,必要時可延長三個月,經當事人合意得再延長一次。至於調解會成員,應由具醫學、法律或其他具專業知識的公正人士九人至四十五人組成;其中醫學以外委員,或任一性別委員,均不得少於總數三分之一。另若因調解需要,地方主管機關得限期令醫事機構提供所需的病歷、診療紀錄或其他相關文件、資料,醫事機構不得規避、妨礙、拒絕,或作虛偽的證明、報告或陳述。違者可處五萬至廿五萬元罰鍰,且屆期未改善得按次罰。衛福部醫事司司長劉越萍說,通常醫療訴訟沒有三、五年是不會結束,先採非訴訟程序調解,將更符合經濟效益。新光醫院副院長洪子仁說,不管有無通過該法案,醫事機構從來都未拒絕提供病歷,病歷屬醫病共同所有,病人都有權調閱,主管機關也有權調閱。劉越萍也說,實務上醫事單位原本就不會拒絕提供病歷;醫療法也規定只要當事人提要求,都會提供相關資料,因此新法執行無難度。立法院昨也三讀通過「醫師法」部分條文修正,自明年起進入國外大學、獨立學院醫學系、牙醫學系就讀者,畢業返國報考醫師國家考試前,需先通過學歷甄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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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10 新聞.元氣新聞
醫師法修正 外國學歷要甄試
現行醫師法規定,有美國、日本、歐洲、加拿大、南非、澳洲、紐西蘭、新加坡、香港等國家或地區學歷者,只要經考選部審議通過,就能參與醫師國考;上述國家或地區以外學歷者,須先通過學歷甄試。為解決學歷採認爭議,立法院衛環委員會昨初審通過醫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未來除非已是九大地區或國家合法註冊醫師並執行醫療業務五年以上,一律要學歷甄試。此外,若有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的特殊或緊急情事時,領有九大地區或「醫師證書」或「許可執業證明」、執行臨床醫療業務十年以上者,得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發給「短期行醫證」,原則效期不得逾一年,必要時得申請展延。草案也增訂「密醫條款」免罰要件,包含領有中央主管機關核發效期內的短期行醫證,或外國醫事人員於教學醫院接受臨床醫療訓練,或從事短期臨床醫療教學者,但遭保留送黨團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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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09 新冠肺炎.預防自保
海外親友寄快篩受阻 衛福部:將比照血氧機簡化程序
國內快篩一劑難求,許多民眾的國外親友都願意幫忙代購寄送回台,卻因快篩試劑屬於醫療器材,面臨高達2000元申請費、30到60天審查曠日廢時等難關。國民黨立委徐志榮、葉毓蘭今天都特別關切此事,衛生福利部部長陳時中允諾「會請食藥署研究一定量以下可免申報」,次長石崇良進一步表示,將比照去年允許放寬民眾寄送或攜入血氧機的方式,簡化程序。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今審議醫師法及醫療事件與爭議預防處理法,徐志榮表示,現在國外親友若想寄送快篩回國,手續繁複、收費高昂、曠日費時,為什麼要管這麼嚴?葉毓蘭說,國內快篩嚴重不足,國人都在苦苦排隊,現在連維他命這些吃下肚的保健食品都可以寄送攜帶了,為何要管快篩管得像是戰略物資、槍砲彈藥一般?不讓快篩來源更多元,也會讓政府被質疑有護航特定廠商股價之嫌。石崇良表示,可以研議比照去年血氧機的方式,切結個人使用、不會販賣,在一定數量之下,可以簡化程序。陳時中允諾,會請食藥署研究,一定量以下可免申報,但要強調「絕對不能賣。」食藥署去年6月28日宣布,去年12月31日以前開放民眾自國外攜帶或寄送醫療用血氧機來台,每人1台為限。若自國外攜帶或寄送2台以上醫療用血氧機到台灣,仍須依照規定,繳納審查費、備齊診斷證明等資料提出申請,且不得販售轉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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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09 新冠肺炎.台灣疫情
全面參戰!衛福部明將要求所有醫院都要開專責病房
本土病例持續暴增,衛福部要求500床以上醫院開出30%急性病床作為專責,導致許多需要住院或手術的病人被暫緩。確診之外的照護量能更加緊繃,民進黨立委莊競程、賴惠員、國民黨立委徐志榮都關切衛福部如何因應。衛福部次長石崇良表示,明天就會找各級醫院來討論,之後「各層級醫院都有專責病房、都要有能力處理確診」,病人該由哪個層級收治,要看疾病嚴重度,不是看有沒有染疫。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今審議醫師法及醫療事件與爭議預防處理法,莊競程表示,現在500床以上醫院被要求專責病床要開到3成,許多不是新冠肺炎、真的需要住院或手術的病人,都被延後暫緩,衛福部要醫院如何因應?國民黨立委徐志榮也擔心,加開了那麼多病床,但如果如果前線醫療崩潰,空有病床,卻但沒有醫護人員可以照顧怎麼辦?石崇良表示,根據預估,單日新增5萬人確診,需要7500床,低推估都認為單日會超過10萬人確診,就需要1.5萬床,高推估可能高達單日20萬人。擔心確診人數指數成長,預估高峰會落在5月下旬,所以需要超前部署。「這是最後一戰!」石崇良說,現在的難題在於許多人有其他重症,只是同時染上了新冠肺炎,病人數量非常多。他強調,不是染疫重症多,是原本就有其他疾病的人、車禍送來的人,都可能檢測出確診,所以各級醫院都要有能力來收治。石崇良表示,明天上午就邀集了各級醫院來開會,將重新調整各層級醫院開設專責的比例,會要求每個層級的醫院都要有專責病房。要回歸原本分級醫療的收治原則,重症才能轉到醫學中心,如果不是重症,就依照疾病嚴重度作為收治原則,不是看染疫與否。莊競程提醒,治療有其他重症的確診病人,醫院需要遵守有一定的感控流程,也應盡快即時調整感控SOP,讓各級醫院都做得到。石崇良表示,會根據目前疫情及病毒特性,與專家討論孕婦診治指引、產房和手術室等單位的感控SOP,務求讓各層級全面參與收治的實務面更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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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09 新冠肺炎.台灣疫情
7月脫口罩機率高?陳時中:或許戶外可以慢慢放
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今審議醫師法及醫療事件與爭議預防處理法,衛福部部長、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出席。會議中場休息時,陳時中於場外受訪表示,目前預估5月20日到6月10日會達到疫情高峰,7月已往下走,在醫療量能充足下,可望放寬邊境。到時是否也能脫口罩?陳時中表示,當然。但希望有些場所不要放這麼快,或許戶外或空曠場所可以慢慢放。 至於是否開放邊境則是要看醫療量能,雖然目前本土疫情下,開放邊境的問題其實不大,但如果現在開放邊境會為醫療量能帶來額外負擔,那就不適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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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09 新冠肺炎.台灣疫情
陳時中:5/15實名快篩加碼4500萬、公費快篩隨時配到夠
各縣市陸續傳出「快篩試劑不足或難以取得」的焦急聲音,基隆市長林右昌日前說「快篩實名制的銷售方式要改,台北市副市長黃珊珊認為「快篩試劑不足,等同棄守」。北市府發言人陳智菡昨批評,中央卻扣著慢慢發,還要地方發函三催四請、要人民排隊苦候,「中央官員還營造出一副大善人佈施的模樣,怎麼好意思?」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今審議醫師法及醫療事件與爭議預防處理法,衛福部部長、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出席。民進黨立委蘇巧慧也關切地方不滿聲音,陳時中解釋說,5月15日之後就會另外開啟4500萬劑羅氏快篩的合約,全數供應實名制,可提估到7月底,這樣5月底起碼就有5000到6000萬劑,下個月中可達到將近9000萬劑。陳時中表示,最近一次公費快篩的需求調查是5月4日,北市報上來要12萬多,我們認為疫情嚴重,就準備73萬劑配下去,這都是根據居家隔離、居家檢疫的用量去調整配發。「如果他還覺得不夠,合理算法報上來,我們隨時配到夠」陳時中說,不需要透過媒體喊,直接行文或打電話跟我講都可以,中央地方是合作關係。陳時中進一步指出,截至昨晚全國平均剩餘量是0.9%,低於1%,是很吃緊,有些縣市更吃緊,例如嘉義剩0.3%,其他縣市大多剩餘量都是0.5%上下。台北、新北、基隆、桃園存貨都有超過1%,例如台北超過1.6%,新北超過1.2%,離島因為運輸不便,配送較多下,也剩餘比較多,例如連江剩餘22%,金門剩餘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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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27 新冠肺炎.台灣疫情
周玉蔻到府PCR 陳時中:未違法
媒體人周玉蔻日前在臉書自行揭露萬芳醫院家醫科主任林英欽到府PCR採檢,引發特權質疑;國民黨北市議員擬參選人徐正文昨告發林違反貪汙治罪條例之瀆職罪。萬芳醫院昨轉述,該醫師表示,謝謝各界關心,目前醫院全力進行防疫作業中,一切紛擾交由司法調查。對於周玉蔻表示,北市衞生局安排林英欽到她家PCR採檢,衛生局前天已否認。陳時中昨表示,經過法務討論檢視後,醫師並沒有違反醫師法,其餘有關爭議牽涉事實認定的部分,權責在地方衛生局;台北市副市長黃珊珊說,相關懲處由萬芳醫院評斷。萬芳醫院表示,在事情未明朗化前,院方都會做內部調查,經查若證實醫師違反相關法規,就會送人評會評估相關懲處,若確定醫師沒有違規,就不會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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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09 新聞.元氣新聞
大二生進刀房縫傷口合法? 陳時中:等衛生局釐清事實
成大醫學院一名二年級學生被學長姐在網路發文指控,沒有醫師執照就在手術房替患者縫合傷口,外界質疑合法性。對此,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表示,「聽起來像是有違法」,仍要等台南市衛生局把事實釐清,若需中央協助認定也會協助。有網友在網路發文表示,「如果說你今天到了某南霸天的醫學中心,這裡集結了各式醫學權威與手術人才,於是你非常放心地動了手術,從手術房醒來後,發現旁邊的醫師格外年輕,一問之下才知道,他是連國考都沒有考過的大二學生,手術的縫線就是他幫你縫的,那麼各位會怎麼想呢?是會覺得這裡的學生非常強,不需要考醫師國考就有R3的實力?還是會再也不敢來這邊呢?」對此台南市衛生局表示,雖然學生是在醫師監督之下進行醫療行為,不違反醫師法,但是成大是教學醫院,仍然有相關的教學計畫,大二的學生是否可以實際接觸病患進行醫療行為,還要進一步的審視其教學計劃,如果醫院沒有依照計畫,可能涉及違反醫療法第57條,可以開罰5到2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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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09 新聞.元氣新聞
成大爆大二醫學生進開刀房縫合 醫師坦言:有背景待遇不同
成大醫學院一名2年級學生被學長姐po文指控,沒有醫師執照就在手術房替患者縫合傷口,事後還有當事人上網回嗆「有本事,你給我看看你的實力,把我放倒,沒本事就閉嘴」,在網上引發討論,成大醫院上午尚未對此事表示意見,但資深的外科醫師指出,通常不會有這麼年輕的醫學生進入手術房幫忙,但是沒有執照的醫學生依法可以在醫師的監督下協助手術,「每個醫師都是這麼訓練上來的」,也不必大驚小怪。網路社群Dcard上月16日出現一篇名為「各位可以想像一下」的文章,一名成大的學生發文表示,「如果說你今天到了某南霸天的醫學中心,這裡集結了各式醫學權威與手術人才,於是你非常放心地動了手術,從手術房醒來後,發現旁邊的醫師格外年輕,一問之下才知道,他是連國考都沒有考過的大二學生,手術的縫線就是他幫你縫的,那麼各位會怎麼想呢?是會覺得這裡的學生非常強,不需要考醫師國考就有R3的實力?還是會再也不敢來這邊呢?」文章引發熱烈的討論,「可以這樣嗎?」「以後去大醫院手術真的要小心」、「很扯耶」、「法令許可嗎」,除了對大二進手術房有疑慮,還有成大學生表示,這名學生曾經在學校實驗室裡偷拍過學姐,但事後「好像這個學生有背景」不了了之,沒有受到相關處分。但之後又有一名學生疑似是當事人,直接在網上對學長姐開嗆「我(的)實力就是一切,今天有學長學姐不滿意,要用rules來打壓,有本事,你給我看看你的實力,把我放倒,沒本事就閉嘴,五大於二只是數學上。」發言又引發一連串的回應,「你國考過了嗎」、「實力?這不是人命關天的事嗎?」依照醫師法第28條規定,未取得合法醫師資格卻執行醫療業務者,可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金,但在中央主管機關認可的醫療機構,並於醫師指導下實習的醫學院、校學生或畢業生不罰。資深外科醫師表示,醫學生通常要到大五、大六才有機會進開刀房當助手,通常大二因為相關的知識還不夠,不太可能帶進開刀房,頂多只是學習「刷手(進開刀房前的手部專業消毒程序)」,之後就在一旁觀看,不可能真的拿起刀剪、針線,而日劇裡面通常高處有玻璃房,可以讓學生觀看手術學習,「但在台灣也很少有這種設備」,通常會透過監視器來觀看,目前台灣的醫學中心裡護理人員都很充足,實在不需要讓大二學生上陣。但是也有醫師坦誠表示,「背景不同確實可能有不同的待遇」,醫學院裡不少學生是「某某大老的小孩」,當然可能會有不同的情況發生。一名資深醫師表示,「當年我大二時確實已在小醫院裡幫忙縫合」,但現在制度比較完善,這種情況已很少見,過去醫學院是7年制,但是6、7年級時都已實際上線服務病人,等畢業後才會考醫師執照,現在改為6年制,畢業後考照才能擔任住院醫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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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04 新聞.杏林.診間
醫病平台/歹活或是好死,值得深思
【編者按】這星期有三位不同背景的專家學者應邀回應幾週前在「醫病平台」專欄發表的文章「如果時光倒轉,我會堅持放回父親的鼻胃管嗎?」。一位在醫院負責「預立醫療照護諮商門診」的身心科醫師、一位大學醫院老年醫學專科醫師以及一位當年推動台灣「病人自主權利法」的前立法委員,分別寫出他們對生命末期的深入看法。我們誠懇地希望這三篇文章可以讓社會大眾與醫界同仁對這議題有更深一層的認識,並歡迎有更多對這方面的繼續探討。一個新觀念要能讓社會接受,就是要經過多面向、充分的、深入的討論,才可能有深遠的影響。就如羅醫師所說,期盼大家的努力能鼓勵高齡者本身、高齡者的家屬,以及臨床工作人員,主動進行預立醫療照護計畫之討論,並簽署相關預立醫療決定,以便能獲得符合其心願的照護與治療方式,有機會提供高齡者這份珍貴與愛的禮物。「To be or not to be. That is the question. 」拜讀了八月蔡教授的文章談到進入高齡化社會,衰、老、死是不可避免的過程,以及台灣現況是平均餘命增加之外,「不健康餘命」也增加近一個月,代表部分長壽者不一定生活品質好。因此社會大眾與醫學界更需如何對年長者達到「善終」有更多的討論,期待能有依照個人與各個家庭的共識及想法。賴教授分享了照顧高齡父親的親身經歷,做為人子的為難與掙扎,令人十分動容。二位教授的文章讓我想分享一些在臨床的經驗與想法,斗膽狗尾續貂一下。記得被會診過一位年長的女士,雖然數年前罹患癌症,在經過治療後癌症已然痊癒,並沒有轉移復發。反倒是出現失智的症狀已經有兩年以上,在失智症門診規則追蹤治療。近半年行動能力、吞嚥、語言等都明顯退化,因為反覆的尿道感染或是吸入性肺炎一直進進出出醫院。因為住院時經常有譫妄的症狀,所以會診我去協助處理躁動及睡眠障礙的問題。初次看阿嬤時,她的精神還不錯,很客氣地請我坐下,感謝我去看她。她的先生,一位忠厚寡言的老先生,在一旁微笑陪伴著。我試著幫阿嬤評估她的精神狀態以及認知功能,確認她確實在夜間因譫妄而無法有好的睡眠,記憶力及判斷力也明顯有障礙。結束會談時,我感謝阿嬤的配合,願意花一些時間讓我完成評估。她笑著稱讚我很好,特別來探望她,要我代她向我爸媽問好(原來她把我錯認是她鄰居的兒子),然後說下次我再來時要親自下廚,請我吃她做的雞肉(她錯把病房認為是她家了)。跟阿嬤道別後,我請在旁邊露出尷尬笑容的阿公到病房外,阿公連忙道歉,說她太太近年常把人認錯,希望我不要見怪。我安慰阿公,說明這些是失智症的症狀,阿公說他知道,神經內科的醫師跟他說明過。接下來我請教他是否了解阿嬤頻繁進出醫院的原因,以及他對於治療的想法。阿公又露出不好意思但是又有些憂愁的表情說,他們夫妻倆都沒讀什麼書,這些事情都是兒子跟醫師一起討論決定的,不過他也知道老伴的病情會逐漸地惡化,這幾次住院時,主治醫師都有說明,至於細節還是兒子比較清楚。後來阿嬤再接下來的幾個月住院的頻率越來越頻繁,意識狀況也越來越差,清醒的時間很短。照顧的團隊開始跟阿嬤的家人討論轉向緩和安寧照顧的可能性,只不過阿嬤的兒子說什麼都不願意,終於在一次敗血性休克而轉入加護病房之後,他同意轉入緩和安寧病房照顧。不過問題來了,他除了同意不施行心肺復甦術,其他的部分,如後線抗生素的使用,鼻胃管、導尿管、靜脈營養等,他都要安寧緩和團隊做到最足。緩和安寧團隊很為難,因為隨著阿嬤整體狀況日漸惡化,已經無法自行翻身,身體也開始出現壓瘡。倒不是嫌棄阿嬤難照顧,而是用盡人工的方法讓阿嬤的身體活著,實在跟緩和安寧照顧希望保持病人最佳生命品質的目標有出入。阿嬤的兒子在醫師想跟他約時間討論治療計畫時,常常因工作關係無法出席,只在電話中要求所有可以讓阿嬤延長生命的治療都要繼續。安寧照顧團隊終於在一次阿嬤超長期住院後約到她的兒子來討論,醫師先解釋了目前的治療恐怕除了維持住阿嬤的呼吸血壓心跳之外,也造成了阿嬤水腫,身上多處褥瘡,也感染了抗藥性的細菌,更重要的是,阿嬤恐怕再也不會清醒與家人互動。我清楚記得那一幕,阿嬤的兒子涕淚縱橫的說:「我知道你們要說什麼,可是我寧願每天還是可以看到媽媽,即使她不會跟我說話,也不要一個死掉的媽媽!」安寧緩和團隊了解這是一位十分悲傷的兒子,對於母親的生命即將逝去無法接受。因此醫師向他說明,並不是現在就要把維持母親生命的治療全部停下來,醫療團隊也能同理他即將失去至親的痛,只是如果未來一、二週的治療,沒有辦法讓他的媽媽比現在更好,或許是必須好好思考調整治療策略,轉向以減少痛苦為目標的照顧了。在團隊溫暖同理的支持安慰下,二週後兒子同意讓媽媽減少激烈的治療手段,改為溫和的支持治療,阿嬤也在一週後安詳離世。其實阿嬤的例子天天在各醫療機構、養護機構上演,家屬當然不是故意要病人白白受苦,只是出於割捨不下的親情,或是礙於其他家屬不同意見(特別是不負責照顧的親戚最容易隨便扣上的「不孝」的帽子),所帶來的壓力。使得一些長者,因為身體功能逐漸惡化,必須使用現代醫療一切手段,讓呼吸、血壓、心跳維持住,卻不一定是有品質的活著。曾經問過一些家屬如果是他們自己遇到這種狀況他們會如何選擇,他們的答案相當耐人尋味。他們通常會說:「如果是我自己遇到,我不想這樣的活著,我會告訴醫師停止那些無效的醫療;可是我的父母親,我沒辦法幫他們做這樣的決定。」在2019年正式上路的病人自主權利法就是為了解決這樣的難題,希望我們每個人都可以預先為自己在生命末期預先做好醫療決定,以自己希望的方式接受醫療照顧,而不要把這樣的難題丟給我們的家人。又或是如預立醫療決定的選項之一,可以選擇「維持一段時間的治療」,之後再行決定。這個選項可以讓家人有時間思考與情緒緩衝,以便做最適切的決定。只是現行病人自主權利法所規範的適用時機相當嚴格,例如賴教授提到他的父親,意識清楚,也沒有重大身體系統的衰竭,恐怕仍無法適用。希望未來修法時能把適用時機,考慮到現在國民平均餘命延長,蔡教授提到的衰老死的事實考慮進去。由於病人自主權利法中沒有罰則,醫界中有個很無奈的笑話「死人不會告醫師,活人會」。因此在醫療現場的實務上,醫療團隊即使知道病人已經簽屬預立醫療決定,萬一病人意識不清病情也到了疾病末期,還是會與家屬再次討論與決定醫療方針,以避免後續的醫療糾紛。個人認為比較理想的做法是修改醫療法與醫師法,把病人自主權利法與安寧緩和條例修進去,避免疊床架屋互相矛盾,醫學教育也要把相關領域列為必修,如此全民都能受益。希望未來的修法能更臻完善,能落實病人自主的核心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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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01 新聞.元氣新聞
扯 孕婦宮縮竟開帕金森氏症藥物安胎 高雄診所遭罰
一名懷孕5個月的護理人員,27日因宮縮到高雄鼓山區一家診所看診,結果發現診所竟將安胎用的安寶錠(ANPO),給成治療帕金森氏症的用藥伯汀錠(BUTIN),險些吃下肚!高雄市衛生局今派員查證,院方確實給錯藥,將依醫師法及藥師法開罰。嫁到新竹的謝太太日前回高雄娘家暫居,27日因宮縮就醫,當時林姓醫師照了超音波認為胎兒沒事,建議吃安胎藥,她本身有護理背景,吃藥前習慣看藥名,但覺得與平常吃的藥不太一樣,上網一查,果然不是宮縮用藥,打電話詢問診所,才確認藥師給錯藥,請她回去換藥。院方指是最近換藥商,打錯代碼。她表示,BUTIN這顆藥恐會穿過胎盤,萬一流產或畸胎誰能負責?院方實在離譜,這是她的第一胎,她好不容易受孕,但院方開藥竟沒有再去確認就給藥。高市衛生局今天派員查察,醫師表示書寫完手寫病歷後,由行政人員協助鍵入電腦,但他未再次確認,已涉嫌違反醫師法第12條規定,將處2萬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另藥師受理處方時,針對可疑之處未詢明原處方醫師確認後即調劑,涉違反藥師法第16條,將處2千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鍰。衛生局提醒藥師受理處方,應注意處方上年、月、日、病人姓名、性別、年齡、藥名、劑量、用法、醫師署名或蓋章等項;如有可疑之點,應詢明原處方醫師確認後,才可以調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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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22 新冠肺炎.COVID-19疫苗
四叉貓驗抗體惹議禾馨恐遭罰25萬 中央明討論相關指引
網紅四叉貓自費檢驗接種高端疫苗後的抗體生成,引發中央關注,北市衛生局17日前往負責幫四叉貓檢驗的禾馨診所進行稽查,確認禾馨違規恐面臨5至25萬罰鍰,禾馨執行長林思宏表示,2度送北市府核定金額,衛生局卻有奇怪理由推拖。衛生局長黃世傑2度針對此案說明回應,衛生局今表示,中央明召開會議討論相關指引。黃世傑在18日防疫記者會上表示,在傳染病防治法部分,目前沒有核定、核准,中央也沒有明確表示要依據哪一條進行裁罰,但針對禾馨未經核定報准就收費替民眾進行檢測,是違反醫療法,將裁罰5至25萬。林思宏昨在臉書(https://www.facebook.com/Dr.LinTzuHung/posts/400786544735291)指出,根據醫師法第21條,地方政府是自費金額「核定權」,不是檢驗「核准權」,禾馨旗下的慧智醫事檢驗所是合格SARS CoV-2抗體檢驗單位,用的也是台灣FDA EUA授權核可的試劑,當然可以做檢驗,並在文章留言處公開可執行Covid-19公費抗體檢測醫療院所名單,證明禾馨也在名單中。林思宏表示,禾馨各院所6月9日曾將自費檢驗結果送北市府核定金額,慧智醫事檢驗所也在7月7日再送一次北市府核定金額,但衛生局都用奇怪理由推託,「反正北市府就是想罰款,那也沒關係,但罰款後是否能夠快速核定自費檢驗金額,這就看北市府的智慧了」。黃世傑再度於該文底下留言,目前北市117家指定機構內,有17家只能接公費專案,像是疫調需病患抗體檢驗,「目前尚未開放一般民眾自費檢查,北榮也申請自費檢驗未通過」,希望9月22日中央討論出指引並開放,屆時衛生局才可能核可。衛生局今也在線上防疫記者會上說明,對於自費檢驗,中央沒有相關指引,有關抗體檢驗的試劑、方式、標準、檢驗時間等,都會影響判讀的結果,中央預計明天召開相關應變會議進行討論,本周應會有明確的結果和方向,衛生局也會依循辦理。認為禾馨觸法部分,衛生局表示,因禾馨抗體檢驗醫療收費標準,沒有經過衛生局核定,這部分涉嫌違法醫療法,已請禾馨在9月24日前提出書面說明,「若經查有違規收取費用的事實,將依法論處」。衛生局最後呼籲禾馨,應該就事實部分來跟衛生局說明,而不是用其他方式模糊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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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19 新聞.杏林.診間
在醫學界專研幹細胞,在文壇書寫台灣原住民故事!《傀儡花》斜槓暢銷作家陳耀昌,本業是血腫科醫師
醫師投入研究在國際上發表論文很容易想像,但寫小說寫到被翻拍成電視劇則是罕見。台灣醫界就有一位橫跨杏林和藝文的醫師,在醫學界專研幹細胞,在文壇書寫台灣原住民故事。攤開陳耀昌的人生,可以看到許多大轉彎。早期全心投入血液學,將骨髓移植技術引入台灣;創立台灣大學法醫學研究所,催生出法醫師法。在國民大會走入歷史前,陳耀昌還曾任不分區國大代表。近年推出《傀儡花》、《島之曦》等膾炙人口的文學作品,幾乎讓人忘了他的本業其實是醫師。從顯微鏡到筆桿陳耀昌出生於台南,父母分別是醫生和藥師。從小看著父親提著診療包為鄉親奔走的他,當了醫師後也一樣總是站在病人的角度思考。四十年前將骨髓移植技術引進台灣、發起骨髓捐贈活動,之後更是投入幹細胞研究,成為台灣幹細胞的先驅者。「我本來要當醫務部主任,但是我想跳去法醫學。」就這樣,陳耀昌成為了台大醫學院法醫學研究所的創所所長。當時他覺得法醫學很重要,政壇的朋友也希望他能為台灣建立起法醫的制度,一當就是十年的所長,終於催生出了台灣重要的法醫師法。從骨髓移植、血液腫瘤轉入法醫,這段常被同事們笑說「不務正業」的歷史,沒想到竟然只是個開頭,也成為他後來文學創作的養分。1998年,他因法醫專業去國外出差,回來提出的報告被一家雜誌看到,便邀他執筆生技專欄,從此走上了搖筆桿的路。「其實我50歲前只寫過兩次文章而已。」陳耀昌笑著說,但他從小就喜歡看各類型的書籍與電影,連當時最熱門的瓊瑤小說都看得津津有味,也因此打下了文學創作的基礎。陳耀昌早期的作品都離不開醫學本行。《生技魅影》從不同角度去探討細胞生物技術與生命的價值觀;《冷血刺客集》中,以冷血形容醫師的冷靜,用刺客比喻抽血針筒,分析探究醫療與社會的關係。但2012年後陸續出版的《福爾摩沙三族記》與「花系列三部曲」——《傀儡花》、《獅頭花》、《苦楝花》,則都是以台灣原住民為主角的歷史文學小說,一出手就入圍文學獎,也讓他斜槓出了一個暢銷作家的頭銜。血液細胞到人類社會,陳耀昌的文學作品也跟他的醫學歷程亦步亦趨,最終匯流成了台灣原住民視角的歷史故事《魁儡花》,並被公共電視選中,策劃拍攝台灣的大河劇——《斯卡羅》。寫原住民的故事為什麽會以原住民的故事為題材?陳耀昌說,他一直想要寫一些沒人寫過的、顛覆固有印象的主題。有一年返鄉掃墓,聽叔叔説起陳家母系先人可能是荷蘭人,身為血液學專家,又有法醫考證個性的他頓時興起了用血液尋根的念頭。爬梳歷史的過程中,讓他結交了不少原住民部落的朋友,甚至有了原住民的名字——馬耀・陳。感受到原住民在歷史上的弱勢,加上過去少有作家會從原住民的視角作為寫作題材,最終陳耀昌尋根不成,卻創作出台灣第一部以原住民視角書寫的歷史小説《福爾摩沙三族記》,更讓他興起了「要為原住民發聲」的念頭。但這也為陳耀昌帶來不少的挑戰。他解釋,以漢人背景成長的自己,要揣摩小説中的漢人人物不難,但要揣摩原住民角色就不是那麽容易了,需要很多的踏查、文獻參考以及採訪部落耆老等田野調查。因為原住民的歷史都靠口語傳承,沒有文字,存在不少誤差。而文獻紀錄也是從漢人甚至外國人的角度出發,查證的時候如何能夠相輔相成而不是互相矛盾,困難度相當高。台灣的原住民不論是在清代、日治時代或是台灣民主化前,都可以説是被利用的工具。陳耀昌特別找出了二戰時期日本在台總督府出資、松竹映畫與滿洲映畫拍攝,宣揚「理蕃政策成功」的皇民化宣傳電影《莎韻之鐘》作為例子。 電影描述泰雅族少女莎韻的日籍教師受徵召上戰場,在協助他搬運行李下山時,因颱風溪水暴漲而不幸落水失蹤。台灣總督府感念她的行為,頒贈一座刻有「愛國少女莎韻」的銅鐘來紀念她。陳耀昌說,雖然原住民頻頻被拿來作為宣傳重點,好像頗受重視,但實際上整部電影的演員都是日本人,根本就是從當政者的角度述説不實甚至虛構的故事。也間接證明了原住民們在為自己發聲這個方面,非常地弱勢。即使是現在,也是有很多的文獻或者紀錄都是由漢人執筆寫下來的。就像台灣早年拍攝的原住民主題電影《吳鳳》,也是以犧牲自我、教化撫蕃為名,用漢人的思維角度將不合真相的内容拍攝成電影。陳耀昌說,所以他寫這些故事除了為原住民講話之外,還有一個重點,就是「還原真相」。(本文獲《醫學有故事》授權刊登,更多內容請看>>精采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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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28 新聞.杏林.診間
醫病平台/「病人的隱私權」之醫師保密義務及其例外
【編者按】本週的主題是「病人的隱私權」,我們邀請與這主題有關的宗教、法律、倫理以及醫學背景的專家執筆。陳景松牧師長年關懷「醫病關係」也是我們「醫病平台」發起人之一,寫出牧靈人員對這主題的看法是:「提醒自己不是權威,而是助人者,要遵守一切法令,謹遵信仰和倫理規範,以及愛人如己的信條。」陳聰富教授長年參與台大醫學系教學,他特別闡述醫師可能面臨「保密義務」與「警告義務」衝突的可能,而提出「健康權的保護,應該優先於隱私權的保護」;巧合的是當編者與多年致力於醫學倫理教育,且本身是醫師的蔡甫昌教授邀稿時,才知道他與其他兩位也有醫學背景的作者,剛以「醫師保密義務及其例外」為題即將發表論文,其中有一部分正好與我們的主題息息相關。在看過他寄來的文稿以後,我們也破例轉載這即將出版的部分論文。為病人守密是基本的醫學倫理原則,也是醫病間信賴關係的基礎。然而不管在倫理或法律上都承認在某些情境下,醫師必須違背守密原則揭露病人的病情資訊。以下經授權轉載作者已發表論文之部分:醫師保密義務我國《憲法》本文雖未直接將隱私列為憲法保障之權利,但藉由大法官解釋第585號闡明:「隱私權雖非憲法明文列舉之權利,惟基於人性尊嚴與個人主體性之維護及人格發展之完整,並為保障個人生活秘密空間,免於他人侵擾及個人資料之自主控制,隱私權乃為不可或缺之基本權利,而受憲法第22條所保障。」可知隱私權的保障在我國屬於憲法層次。在普通法層次,《刑法》第316條洩漏業務上知悉他人秘密罪規定:「醫師、藥師、藥商、助產士、心理師、宗教師、律師、辯護人、公證人、會計師或其業務上佐理人,或曾任此等職務之人,無故洩漏因業務知悉或持有之他人秘密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萬元以下罰金。」《民法》亦有第195條第1項針對侵犯隱私權之條文:「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其名譽被侵害者,並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民事責任上,醫師違反保密義務,除了民法184條的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外,醫療契約成立後,保密可視為醫療契約之附隨義務,因此也同時會構成契約的債務不履行致損害賠償責任。在特別法層次,《醫師法》第23條規定,醫師除受有關機關詢問或委託鑑定,對於因業務知悉或持有他人病情或健康資訊,不得無故洩露;《醫療法》第72條等亦載明,「醫療機構及其人員因業務知悉或持有病人病情或健康資訊,不得無故洩露」。在傳染病防治亦有類似規範,《傳染病防治法》第10條規定:「政府機關、醫事機構、醫事人員及其他因業務知悉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病人之姓名、病歷及病史等有關資料者,不得洩漏」;《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第14條亦有類似規定,但設有「依法律規定或基於防治需要」時得揭露之例外條款。《人體器官移植條例》第10-1條第3項亦規定,因業務而知悉之表示捐贈器官意願者、待移植者及受移植者之姓名及相關資料,不得無故洩漏。在專業指引層次,我國醫師公會全聯會《醫師倫理規範》第11條指出:「醫師應尊重病人隱私權,除法律另有規定外,醫師不無故洩漏因業務知悉之病人秘密。」醫師保密義務之例外以我國《醫師倫理規範》而言,醫師違反保密義務之例外情況,必須是法律另有規定;此種規範方式是相對限縮的,因為只要法律上未有相關規定,醫師似乎皆不被允許違反保密義務。以下乃現行法律明訂醫師可揭露病人隱私之情況:(一)病人同意時根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6 條第1項第6款,病歷、醫療、基因、性生活、健康檢查等皆屬特種個資,原則上不得蒐集、處理與利用,若經當事人「書面同意」,則可例外進行(如醫療院所予病人簽署之雲端病歷授權同意書)。(二)醫療場域之病情告知1.病情資訊雖屬於病人隱私,但實務上一般預設可將病情、診斷、治療方案、預後、可能不良反應等資訊告知陪病者(通常為家屬),如《醫療法》第81條與《醫師法》第12-1條,皆課予醫療機構與醫師告知病情相關資訊之義務,可對病人「或」法定代理人、配偶、親屬或關係人為之。2.《安寧緩和醫療條例》中有關末期病人之病情、安寧緩和醫療治療方針,及維生醫療抉擇之告知,第8條但書規定「病人有明確意思表示欲知病情及各種醫療選項時,應予告知」,可推知實務上通常是僅告知家屬,甚至可能面臨家屬要求,不告知本人等情況。3.2019年實施之《病人自主權利法》第5條第1項則規定,醫療機構或醫師應將病人之病情、診斷、治療方案等資訊「告知本人」;病人未明示反對時,亦得告知其關係人(法定代理人、配偶、親屬、醫療委任代理人或與病人有特別密切關係之人)。(三)以專家證人或鑑定人身分提供意見時依據《醫師法》第22條,醫師受有關機關詢問或委託鑑定時,不得為虛偽之陳述或報告;而所謂「有關機關」,根據《醫師法施行細則》第6條意旨衛生、司法或司法警察機關。(四)依法具有通報義務縱使隱私權為我國憲法保障之權利,但其並非絕對權利,釋字第603號有清楚闡述:「…憲法對個人資訊隱私權之保護亦非絕對,國家基於公益之必要,自得於不違反憲法第23條之範圍內,以法律明確規定強制取得所必要之個人資訊。」因此,主管機關與立法者可能基於其他公益目的之考量,透過法律對人民隱私權加以限制;醫師等醫事人員因依其業務可取得或獲知與特定公益目的相關之資訊,國家為達成該目的,因而課予醫師有將病人特定資訊進行通報給主管機關之義務,如以下規範:1.基於防疫目的:《傳染病防治法》第39條、《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第11、13、17條。2.基於保護目的:《精神衛生法》第29、42條、《老人福利法》第43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14、32、53條。3.基於保護被害人與犯罪防治目的:《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8條、《家庭暴力防治法》第50條。上述規範大多設有罰則,若醫事人員未依法於時限內通報,可能會面臨行政罰鍰。以我國現行有關醫師保密義務之法規架構而論,常見產生倫理與法律衝突者,有以下兩種情況:(1)法律要求醫師違反保密義務(如通報),但醫師經倫理考量後認為該個案應予以保密;(2)法律未明訂醫師可違反保密義務,但醫師依倫理考量認有揭露特定資訊之道德義務(如警告或保護)。篇幅所限,對於進一步分析有興趣的讀者可參考完整版論文[陳怡伶、莊宇真、蔡甫昌:醫師保密義務之例外,台灣醫學2021;25:385-93],本文為該論文前1/4部分,作者感謝期刊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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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30 該看哪科.牙科
不洗牙沒事,洗牙後牙齒反而酸軟!是牙醫把牙洗壞了嗎?
案例病人花小姐,因為最近感覺刷完牙後都會流血,這情況持續了快一個月,於是決定到公司附近的「好習慣牙醫診所」先檢查看看。掛完號,由郝醫師負責幫花小姐看診,郝醫師聽完主訴並拍攝X 光檢查後,告訴花小姐牙齦流血的最主要原因是牙周清潔狀況不佳,導致牙菌斑堆積造成牙結石嚴重沉積,因此產生急性齒齦炎的現象,但還好有早點就診,否則很可能變成嚴重牙周病。郝醫師又再詢問花小姐上次洗牙是什麼時候,花小姐說應該有快三年了,郝醫師回覆:「如果可以最好是半年要洗一次牙,那今天我就先幫你洗牙,一星期後再回診,觀察看看牙齦發炎狀況是否有改善。」花小姐想說也許真的是沒定期洗牙的緣故,於是同意郝醫師的建議。洗完牙後,花小姐晚上買了一杯正常冰、半糖的珍珠奶茶,正享受大口喝下時,沒想到瞬間不是快感,而是酸感,所有牙齒如針鑽似的,根本不用等到三天,隔天一早花小姐就衝到診所找郝醫師告訴他這狀況,沒想到郝醫師不疾不徐地說:「本來很久沒洗牙就有可能洗完會酸啊,過幾天應該就會比較好了,別擔心。」沒想到,過幾天後不但沒好反而更慘,花小姐本來是喝冷熱才會敏感,結果現在是連不吃東西牙齒都會酸軟無力,於是又再衝回去找郝醫師,滿臉怒氣的對著郝醫師說:「哪來的過幾天會更好,現在是酸到完全連呼吸就會酸,根本無法吃東西!」此時郝醫師臉也露不耐地說接著說:「那是因為你的牙結石太厚,洗完牙後牙根露出所以才會這麼敏感,一般人根本不會有妳這情況。」此時花小姐更火了,大聲咆哮說:「如果你早告訴我洗完會這樣,我就絕對不會洗的,本來只是牙齦流血,結果洗完後連吃東西都不能吃,我要你賠償我這幾天痛苦的損失!」郝醫師這時火也上來了:「如果每個人都像你這樣,自己口腔沒有好好照顧還怪別人,那誰還敢幫病人洗牙?」花小姐更暴怒的說:「好,如果你不賠償我,再來我每天都來診所坐著等,等到牙齒不酸了,等到你願意賠償我。」結果再來花小姐真的每天都來診所坐,而且是默默的坐著,兩眼直瞪櫃檯,診所受不了叫警察,但警察說病人又沒吵鬧,愛莫能助,診所再詢問律師,律師說:「不用擔心,她告不成,更不用賠償她。」但……花小姐還是每天都來坐在診所一整天,診所更困擾了,那到底要怎麼辦?做對三件事,不怕醫療糾紛一、告知《醫師法》、《醫療法》及《病人自主權利法》都有規定,「診治病人時,應向病人告知病情及醫療選項,而且病人有權知道預後情形、可能之不良反應及選項之可能成效與風險預後。」對於洗牙,因為實在太日常、也太平常,幾乎是每個病人來就診都會做的處置,也是醫師每天至少會做好幾次,甚至十幾次的處置,因此牙醫師真的都不太習慣告知病人洗完牙的預後,也就是洗完牙可能會酸軟敏感的症狀,本來洗完後的牙齒敏感或多或少每個人都會有,但隔太久才洗或者牙周不太好的病人,洗完後出現較嚴重敏感現象的比例會比較高。但不管比例高低,法律就偏偏有規定,牙醫師照理說應該告知處置的預後,「洗完後可能會有酸軟敏感的現象」這件事,但真的很少看到牙醫師有這事先告知的習慣。面對牙結石累積很厚、很久沒洗牙或者牙周狀況很不好的病人,其實洗牙前不僅該告知洗完可能會酸,甚至會很酸這件事,依法還應該告知病人處置的選項,也就是「洗完牙後可能會酸,你可以考慮一下要不要接受洗牙這個處置」。二、病歷《醫師法》第12 條第2 項第6 款是「其他應記載事項」,而老鄧一直強調所謂「法律上病歷」的記載重點就在這「其他應記載事項」,包括了「inform」、「mistake」、「yes」、「no」這四大要項。(1)inform就是把你有告知病人的,你認為的或者你建議的內容記載在病歷中,以本例來說,你告知病人你認為病人的牙周狀況、建議該如何處置及可以處置的選項,例如洗、不洗等,這些都該記載在病歷上。(2)mistake當你即將進行的處置,可能會出現的預後或風險,或者你已進行的處置,但病人似乎覺得不滿意或者認為你沒做好,這時你的處置過程或內容絕對是記載的重點,因為有記載,至少表示你有注意,因為有記載,甚至表示你有積極處理。例如不洗可能會有怎樣的結果,或者洗了以後有機會出現的狀況,甚至洗完之後病人覺得不舒服時你處理的方式及說明,這些更要記載,因為病人心中開始有一絲絲懷疑你的處置或者結果有問題時,通常就是醫糾的起點,所以這時候的病歷記載更重要。(3)yes就是在病歷上記載病人同意你所建議的治療、處置或者用藥等。例如病人同意你建議的洗牙處置選項,或者同意其他選項,這些記載就是證明病人自己選擇及同意最好的證明,但別忘記,除了記載病人同意,還要記載病人同意的內容。(4)no這是四項重點中的重點,因為此時病人拒絕牙醫師建議的項目或者處置,往往就是日後造成醫糾的種子,因此當下記載病人拒絕你告知的建議或者選項,絕對是超級無敵重要,例如病人怕洗完可能會敏感或酸痛而不願洗牙,但如果日後真的因為沒洗牙造成牙周更糟,甚至變成需要被拔牙時,有些病人會反咬說牙醫師沒跟他講要洗,才害他的牙齒變成這樣,要是這時病歷沒記載病人當初自己拒絕洗牙的內容時,大多數牙醫師能拿得出的證據,大概又只能說「自己真的有講,是病人自己不要洗」的空口白話。也許牙醫師講的是真的,但沒有證據來證明你的話,才是真的問題。因此雖然多寫這些內容,健保不會多給付,雖然沒寫這些應記載內容,還是符合醫療法規上病歷記載的規範,但多花幾分鐘多寫幾個字、幾句話,卻是能讓自己在醫糾及訴訟上,省掉好幾十倍麻煩及時間的好習慣。三、錄音萬一你真的有講,但你的病歷又真的忘了記載,這時只能指望自己沒忘了要錄(影)音,還記得「能得同意是最好,只錄彼此沒煩惱,錄音隱私爭議少,醫病關係是王道」,因為有錄不知誰死誰手,沒錄只能死於病人之口。老鄧給個說法因為實在太日常、也太平常,對於牙醫師而言,只要幾乎是每個病人都可能會做的處置,甚至是每天至少會做好幾次或者十幾次的處置,例如洗牙、補蛀牙或者簡單性拔牙,牙醫師真的都會忘記還有「告知」這件事。特別是告知病人處置的預後或者預後的處置,例如洗完牙可能會酸、補完牙可能會痛,拔完牙可能會感染,及萬一真的酸、痛、感染,可能的處理方式,牙醫師常會因為這類處置量多而忘記這習慣,但這些地方往往就容易產生醫糾,也許不見得會出大紕漏,但絕對可以耗掉牙醫師的歲月,所以真的提醒大家,不要因為這處置簡單而覺得不需告知;不要因為這些處置很頻繁而覺得不必告知;不要因為這處置健保給付低而覺得不用告知,因為法律規定你就是要告知,千萬不要被告才知道要告知。對於洗牙前需特別注意的狀況,老鄧的建議是從沒洗過牙的病人、很少洗牙的病人、牙結石很厚的病人、對於酸很敏感的病人(有時洗下去的第一時間就可以感覺到)、牙齒搖動很厲害的病人、有感染但自己沒感覺的病人,在洗牙前,最好告知洗牙完後可能的狀況,要不然洗牙這種簡單、健保給付不高的處置,若是產生麻煩,可一點也不簡單,有時得花好幾十倍的時間跟金錢來解決。有人會說這個案例病人一定告不成,所以不用搭理,老鄧也這麼認為,病人真要告可能告不成,只不過怎麼證明病人告不成?當然是病人已經告,你也被告,最後檢察官不起訴,或者歷經民、刑事法院一、二審,甚至三審定讞後,才知道病人告不成。而且老鄧更認為就算病人告不成,絕對不等於不用理病人,因為病人告不成,不代表病人不會去告;病人告不成,也不代表病人不會硬凹到底。但萬一被告或產生糾紛,只要牙醫師的日常病歷真的有記載了上述內容,就能有助自己盡快脫身、脫困、脫離,而且這也才真正是面對醫糾的重點。這個案例,牙醫師最後花了寫病歷數十倍的時間及健保給付數十倍的金錢消災解厄。※ 本文摘自《為自己而戰:預防牙科醫糾,你應該做對的三件事》。《為自己而戰:預防牙科醫糾,你應該做對的三件事》作者:鄧政雄出版社:商周出版 出版日期:2021/03/13《為自己而戰:預防牙科醫糾,你應該做對的三件事》書封。圖/商周出版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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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22 該看哪科.牙科
以為補牙只補1顆,就醫紀錄卻是3顆!是牙醫浮濫申報嗎?
案例病人張先生,因為感覺這一星期來右邊上面牙齒吃東西的時候會酸酸的,於是決定先到公司附近的「好習慣牙醫診所」找醫生檢查看看。掛完號後,由郝醫師負責幫張先生診治,郝醫師聽完張先生主訴並詳細檢查後,告訴張先生右上有蛀牙,張先生直覺反射的發出了一聲「嗯」,接著經過一連串磨來磨去的聲音,及一陣一陣酸痛感覺後,郝醫師跟張先生說:「好,你的牙齒補好了。」張先生帶著一臉茫然離去,回去越想越不對,為何只跟他說有蛀牙,但沒跟他說可以有哪些處理方式、處理完後可能會怎樣、該注意什麼,更沒讓他自己選擇想要如何處理,而且補牙也沒得到他同意,就直接補下去。更誇張的是,回家透過手機上「全民健保行動快易通」app 一查,以為只被補了一顆牙,沒想到竟然一次被補了三顆牙,越想越氣於是除了打算向衛生局投訴醫師未告知外,還要再向健保署投訴診所有虛報之嫌。做對三件事,不怕醫療糾紛一、告知《醫師法》跟《醫療法》都有規定,「診治病人時,應向病人或其家屬告知其病情、治療方針、處置、用藥、預後情形及可能之不良反應。」法律上的這個「應」就是醫師有義務,必須主動告訴病人,換句話說,只要當醫師被病人告的時候,法院一定會要求醫師自己先證明自己有告知。2019 年1 年6 日通過的《病人自主權利法》第4 條第1 項更規定,「病人對於病情、醫療選項及各選項之可能成效與風險預後,有知情之權利。對於醫師提供之醫療選項有選擇與決定之權利。」條文中已明確指出,病人對於病情、醫療選項有知情的權利,還有選擇與決定的權利,其中必須注意的是,以往只有在簽手術同意書需給病人手術及治療的選項,但現在則是不限手術,包括門診看診治療或處置,也都要給病人選項。以本例來說,只建議補蛀牙不叫給選項,因為病人沒其他選擇,因此至少要給病人「補」或「不補」兩個建議,才叫有給病人選項,而病人對這些選項有選擇與決定的權利。也就是說告知選項是一回事,病人自己決定要不要同意是另一回事,醫師有告知不代表病人就一定得同意,因為告知是醫師的義務,決定是病人的權利。如何才可以有效告知,老鄧接下來的內容會用「四四如意」來跟大家說明。首先,「四四如意」中的第一個四,也就是「四不一要」,病人有「嗯」≠有「好」,有「好」≠有「要」,有「要」≠有「懂」,有「懂」≠有「效」,不要聽到病人「嗯」一聲,或者聽到「好」就直覺反射病人同意,或者代表他同意,一定要「確認、確認、再確認」。二、病歷其實大部分的牙醫師在看診時,發現病人真的有蛀牙,都會告訴病人有蛀牙及蛀在哪裡,但被要求拿出證據來證明自己真的有講時,卻很少可以拿的出證據來,而平常補牙所寫的病歷,很多都是用以下方式來記載,cc: upper R't teeth sensitive for many days15 CRF 2 surface for MO caires這種病歷的記載方式,乍看之下真的有符合《醫師法》及《醫療法》的規定,因為有包含主訴、診斷及處置等,可以算是「醫療上病歷」,再加上這樣寫也符合健保規定,當然最重要的是可以申領到健保費用,因此這種記載方式的病歷,也可稱為「健保上病歷」。問題來了,當衛生局或法院需要醫師證明自己有告知時,絕不是口中唸唸有詞的一再重申「自己真的有講」,衛生局或法官就會相信你有講,因為那並不算證據。更慘的是,從這份大多數牙醫師會寫的「醫療上病歷」或「健保上病歷」來看,似乎只看到醫師有寫診斷及處置的證明,卻無法得到有告知病人的證明,因此老鄧常說我們最不會寫、最不常寫及最需要學會寫的,就是一份「法律上病歷」,也就是如何寫出一份能證明自己真的有講、有做的病歷,這包括了「為什麼」、「給選項」、「提證明」這三個要素。(1)為什麼包括「為何會下這診斷?」、「為何會建議做這處置?」。(2)給選項醫師下了診斷後所建議的處置,依《病人自主權利法》的規定,必須要給病人選項,而提供醫療選項是為了讓病人有選擇與決定之權利。請記住,超過一個以上的建議才叫選項,做與不做是選項,做A 或B 或C 三種處置方式叫選項,而且你必須告知病人每個選項的可能成效與風險預後,因為這會影響病人選擇與決定的結果。(3)提證明當醫師真的有告知病人「為什麼」及有「給選項」,可是面對醫療糾紛或訴訟,你怎麼證明自己真的有說及有給選項,反而更是重點,而這也是最多牙醫師面臨的難處,因為都習慣口頭說,很少會記載入病歷中,而這「提證明」所需的記載內容就是《醫師法》第12 條第二項第6 款的「其他應記載事項」。《醫師法》第12 條是有關病歷記載的規定,其中第二項第6款是「其他應記載事項」,而老鄧一直強調所謂「法律上病歷」三要素中的記載重點,就在這「其他應記載事項」,包括了「inform」、「mistake」、「yes」、「no」這四大要項。(1)inform就是把你有跟病人說的,你認為或者你建議的重點,都記載在病歷中,以本例來說,你認為及你有告知的病人蛀牙狀況、建議該如何處置的選項,例如補、不補,或者願意先補,但如果會痛就可能需要治療神經等選項。(2)mistake當你即將進行的處置,可能會出現的預後或風險,或者你已進行的處置,但病人似乎覺得不滿意或者你沒做好,這時候就該有警覺,這些過程絕對是記載的重點。因為有記載,至少表示你有注意;因為有記載,甚至表示你有積極處理,例如不補可能有怎樣的結果,或者補了以後可能會出現的狀況,或者當補完可能會敏感(這一定要在做處置前先說,千萬不要等病人會敏感,才跟病人說補完蛀牙本來就可能會這樣),甚至病人覺得不舒服時,你會處理的方式。(3)yes就是在病歷上記載病人同意你所建議的治療、處置或者用藥等。例如病人同意你所建議的蛀牙處置方式,或者選擇你所建議的選項中的哪一項,這些記載就是病人自己選擇及同意最好的證明。(4)no這是四項重點中的重點,由於此時病人所拒絕的建議、項目或者處置,往往就是日後醫糾的種子,因此記載病人所拒絕有關你告知的內容、建議或者選項,就超級無敵重要。例如病人怕補完可能會痛或甚至需要根管治療,而不願填補蛀牙,如果日後真的因為沒補,時間久了越蛀越深,最後蛀到神經會痛,萬一病人如果反咬說牙醫師沒跟他講要補,這時你除了說「你真的有講,是病人自己不要補的」之外,你還能拿出什麼證據,證明真的是病人自己拒絕不要補的。因此雖然多寫這些內容,健保不會多給付,雖然沒寫這些內容,還是符合醫療法規上病歷記載的規範,但多花幾分鐘多寫幾個字、幾句話,卻是能讓自己在醫糾及訴訟上,省掉好幾十倍麻煩及時間的好習慣。三、錄音萬一你真的有講,但你的病歷又真的忘了記載,這時只能指望自己沒忘了要錄(影)音,還記得「能得同意是最好,只錄彼此沒煩惱,錄音隱私爭議少,醫病關係是王道」嗎?因為有錄不知誰死誰手,沒錄只能死於病人之口。老鄧給個說法健保或醫療上的病歷,絕對是現今險峻醫療環境下醫師的頭號殺手,但許多醫師似乎都還沒發現它的嚴重性。舉例來說,當牙醫師發現病人有蛀牙時,以往最多只跟病人講有蛀牙需要填補後,就習慣直接補,老實說這是個很不好的習慣,特別是現在醫療糾紛頻繁的時代,也許牙醫師都很忙,但是不要忙到沒有空花幾分鐘去跟病人說明他的牙齒狀況,現在省下解說的幾分鐘,很可能日後要花幾天、幾個月,甚至幾年的時間去跟法官說,而且法官還不見得相信。因此依法跟病人先告知牙齒狀況及蛀牙位置,得到病人同意或者病人自己選擇後才做處置,這是牙醫師依法該做的事,也才不會因未告知病人病情而有可能被衛生局罰鍰2 萬元。病人前來就診,有時到底被補了幾顆牙,就算醫師有講,病人其實大多不太清楚,或者根本搞不清楚,最多可能知道有被補了牙。也許這些狀況在以往不見得會有什麼問題。但是各位可能沒注意,現在「全民健保行動快易通」app 因為疫情期間可以用來購買口罩的關係,民眾下載的非常踴躍,這個app 除了可以購買口罩外,還可以查詢自己就醫的資訊及被處理的狀況。今天也許你好心幫病人一次補了三顆牙,卻忘了告訴他,更沒問他同不同意,而病人心裡可能最多只認為被填補了有狀況的那顆牙,但是當病人一查app,發現竟然被你申報了三顆蛀牙填補,當下你便很容易被病人誤認沒填補及故意虛報詐領健保。要是病人向健保署檢舉,你知道自己得多花更多、更多、更多的時間向健保署說明,才可能有一絲絲的機會證明自己的清白,萬一剛好又沒有足夠證據證明自己時,說不定還會因未能證明自己真的有補,而被健保署處分,甚至被以詐欺罪移送法辦。因此依法告知病人,依法給選項,依法給病人選擇、依法確認並得其同意、依法誠實申報健保、依法記載「法律上病歷」,才是安心行醫不煩惱的正道。※ 本文摘自《為自己而戰:預防牙科醫糾,你應該做對的三件事》。《為自己而戰:預防牙科醫糾,你應該做對的三件事》作者:鄧政雄出版社:商周出版 出版日期:2021/03/13《為自己而戰:預防牙科醫糾,你應該做對的三件事》書封。圖/商周出版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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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31 名人.黃軒
被丈夫死前呼吸嚇出病來 你想像的死亡場景和現實差很大
身為醫者,我也很難預測一個人生命的最後幾天或幾小時內發生的變化。每次病人問我,死亡前會有什麼變化?我通常都會先問問他們,你用你的想法,你預期會有什麼變化呢?大部分的病人,都會覺得像是死亡之前,會先告別了至愛的家人和朋友。然後自己會輕輕地閉上眼睛,死亡去了⋯⋯進一步我會問一下,為什麼會有這樣的感覺呢?電影或電視上都是這樣演的呀啊!我們的生命一生很珍貴的!我們生存現今科技社會,我們卻“被媒體「演出來」”的死亡劇情影響。每個死亡前的人和家屬,都會以為我自己要死的前幾天,前幾個小時,會像電影或電視上,説了很多話,然後我才會去死的呢⋯⋯當然,這樣的想像中死亡前溫馨的離開,也會發生在現實生活中,但只是少數,非常少數而已⋯⋯現實的是,每一次死亡前的變化,不會有太多溫柔的、體貼的,除非病人和家屬有受過真的死亡的教育訓練。死亡之前,有許多風雨如磐,引人悲劇和無力感的現象。這些死亡前的變化,可能會使家庭遭受多年的痛苦,如果病人的失能,而延長了死亡,或者僅僅在急性的意外,都是使家人痛苦,更加艱難接受是,怎麼可以沒有說一句的話,就走了呢?死前的呼吸變化除了意外導致馬上死亡,一個人如果慢慢漸近死亡,我們的每一個人在死亡之前,都會有呼吸的變化,這些變化,對於沒有受過死亡專業教育訓練的家屬,是非常恐怖,或畢生難忘的經驗。1.呼吸聲音會恐懼的如果我快死了,我的呼吸會常常變得嘈雜聲音,會有很多痰音卡在喉嚨。這就是所謂的“死亡嘎嘎之聲”。那是由於瀕死當下,我們吞嚥功能會受到損害,通常會被吞嚥下去或引起輕咳的分泌物,無力咳出,全部都會集中於喉嚨的後部。而每次在死亡之前,當我在呼吸時,氣泡都會通過這種液體,發出了嘎嘎聲音。因為病人無力將聚積在喉頭的分泌物咳出或是肺部分泌物增加引起,常讓家屬誤以為是痰太多而要求替病人抽痰⋯⋯我還曾經遇過家屬投訴護理人員不會抽痰呢!(這樣的誤解大了)這樣產生的喉音,通常會引起家屬,因為沒有見過,沒有被教育過,開始害怕起來,有些家屬,還會自我解讀劇情,那是患者死前正在跟他交代的語言呢!只要如果病人沒有馬上死亡,結果24小時沒有睡覺,因為第一次聽到因氣泡通過喉痰液,發出了嘎嘎聲音,持續關注的焦點聲音,導致了自己的情緒起伏不定,甚至也會導致身體愈來愈衰弱。2.呼吸模式會嚇人的死亡之前,呼吸模式,也常常發生變化。我們再也不是平常看到的呼吸型態,一般人只會看懂運動後的呼吸型態和休息下的呼吸型態而已,這些奇怪的呼吸模式,往往都會嚇著很多家人的,因為太難了,只有我急重症專業人員才能天天看到,一舨民眾就是不可能會看懂這些的:錢尼式呼吸 ( Cheyne-Stokes respiration ):呼吸模式:漸強→漸弱→沒有呼吸→漸強→漸弱……(反覆循環)長吸式呼吸(Apneusis):呼吸模式:吸氣很長,停頓數秒後再呼出,並會伴隨呼吸暫停反覆循環叢聚性呼吸 ( Cluster breathing ):呼吸模式:吸幾下,停一下(反覆循環)失調型呼吸(Ataxic breathing ):呼吸模式:混亂不規則的呼吸方式3.被呼吸嚇出病來的家屬我的病人太太,在他先生死亡後來找我,她陪伴先生死亡前的數十個小時,卻是她這輩子,最漫長而艱難的死亡陪伴。她看先生無力咳嗽,一直發出嘎嘎聲音,一時之間的喘息,一時之間又呼吸不規律,零星斷斷續續喘著,似乎在淩遲處死著自己的先生,每當先生出現停止呼吸狀況,她會以為停止了,先生解脫了,誰知道下一秒,先生又長長的嘆氣一聲(其實是長長的一個吸氣,因為氧氣不足了),她先生又再次開始呼吸,再次受到凌虐。當她日夜坐著,陪伴深愛的先生。這個可憐的太太,完全受到,她未知情的呼吸變化嚇到了,什至因為這些死亡前的呼吸變化,導致她有了「創傷症候群」。她說:“這是我一生的,一場完整的惡夢,就像電影中的恐怖情節一樣⋯⋯每當我只是想結束這些變化,但是我先生呼吸變化會持續不斷的出現。我永遠不會忘記不是我先生而已,而是死亡之前,那些在我先生咽喉中擾人的呼吸聲和起伏不定的胸膛變化⋯⋯告知我,我先生正被凌虐當中⋯⋯”。我即使告知家屬,病人可能會看到的這些共同呼吸的變化,也許會有助於他們為未來死亡做好準備,但現實上,大部分的人仍然感到非常不安。畢竟,他們沒有經歷過,每個人在死亡之前會有的變化!我們還在假裝看不見死亡你問,你會不會死亡,每個人都知道會死亡!古代人的死亡,是在家裡面的,我們才壽終正寢,死亡者,人生最後都是家中大廰睡覺的呢!愈來愈多的人死於醫院或機構照顧,正悄悄意味著,大多數人知道自己明明會死,但對於死亡根本毫無準備,只好丟給了醫療機構解決死亡的問題。殊不知,醫療機構內的所有工作人員,得依醫師法規規定或準則下在大家死亡之前,謹慎凌遲一番,一直到醫療武器用盡,才宣布死亡⋯⋯死亡前的變化,我們是不能預測的。可能會迅速的發生,但大部分都可能要花費很多,很多小時甚至幾天,幾個月後才會死亡。這是,多麼難得課題啊!隨著慢性疾病愈多,我們的慢慢的死亡,也愈來愈多!死亡的專家,伊麗莎白·庫伯勒羅斯(Elisabeth Kubler-Ross)自己也曾感嘆:在這個社會,人類很難接受死亡,因為死亡,對每一個人都是陌生的。儘管事實一直在發生,但我們從未參與過...科技發達了,面對自己的死亡是不發達的於是我們在死亡之前,我們都在醫院內,安老院舍內,丟給了我們陌生的醫護人員,任他們決策了自己,用什麼方式來死亡!人類根本徹底的忘記:死亡,是可以自主的病人自主權利《病人自主權利法》,是台灣第一部以病人為主體的醫療法規,也是全亞洲第一部完整地保障病人自主權利的專法,適用對象不再僅限於末期病人,而是擴大為五款臨床條件;從立法宗旨來看,除了保障病人醫療自主、善終權益,也旨在促進醫病關係和諧,可以說是超越個人性的保障,進而擴及家庭、社會性的權益。病主法的基本理念是確保病人享有知情、選擇與決定的自主權利,且在特定臨床條件下,也可以選擇不施加維持生命治療(Life-sustaining Treatment, LST)與人工營養及流體餵養(Artificial Nutrition and Hydration, ANH)。根據病主法規定,具完全行為能力的意願人(20歲以上或已婚)可以透過預立醫療照護諮商(Advance Care Planning, ACP)的程序,與親友和醫療機構討論、溝通自己的善終意願,並簽署預立醫療決定(Advance Decision, AD),選擇自己在法定的五種臨床條件下是否接受、或如何接受醫療行為;同時也可以指定自己信任的人擔任醫療委任代理人(Health Care Agent, HCA),確保自己的善終意願在意識不清時仍能被貫徹。善終靠自己,預立醫療也是靠自己哪裡可以找到預立醫療照護諮商團隊?很簡單,拿出你的手機,在Google Map尋找就有了。如果仍有任何問題,馬上打電話:資料來源: 1. https://www.kmtth.org.tw/dept/kmtth-acp/download/%E7%97%85%E4%BA%BA%E8%87%AA%E4%B8%BB%E6%AC%8A%E5%88%A9%E6%B3%95%E6%87%B6%E4%BA%BA%E5%8C%85.pdf2.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7%97%85%E4%BA%BA%E8%87%AA%E4%B8%BB%E6%AC%8A%E5%88%A9%E6%B3%95※本文由黃軒醫師博士 Dr Hean Ooi MD MM PhD授權提供,未經同意,請勿任意轉載,原文請點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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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04 新聞.生命智慧
「媽媽對不起,我不知道急救會讓妳七孔流血...」醫師急診室觀察:有這種家人,是病人生不如死的開始
人生最悲慘,不是破產或被老闆開除,而是生不如死。更慘的是,重病纏身躺在床上任人決定你好不好死,眼睜睜看著親人決定了自以為對你最好的選擇。更頭疼的是,這些親人在此之前都未受過生死教育的訓練,就驚慌失措地得在短時間內做出重大決定。以為插管萬能的家屬有一名癌症婦人,有女兒、先生陪同門診,厚厚的病歷資料顯示她已治療很久。她瘦弱的身體只有35公斤;一般人都希望自己能瘦一點,但癌症患者的體重卻不能往下掉,因為研究發現,體重每下降5%,存活率便會下降30至50%。 我見她虛弱的兩手前撐、兩肩高聳、駝背往前彎,額頭微微冷汗。 這種呼吸型態是因為呼吸困難而產生的「端坐呼吸」,是心臟衰竭的末期表現,表示病人心臟已有明顯肺積水,因為身體的保護作用,端坐呼吸會比較舒服,重力能使部分血量轉移至下半身,使回流到心臟的血量減少,從而減輕肺充血的壓力。這名病人的癌細胞轉移到肺、肝和骨頭了,又併有主動脈瓣狹窄(Aortic stenosis),就是從左心室通向主動脈的瓣膜口有狹窄現象,導致心臟的血擠壓不出去,進而造成了心臟衰竭。 單純主動脈瓣狹窄已是一種致命的疾病,有一半的病人在臨床症狀出現後2年內死亡,她已1年半了。而且醫療紀錄告訴我,她這半年因為心臟衰竭、肺積水、呼吸衰竭,被呼吸內管插管2次,2次拔管成功。 我問病人,我可以為她做什麼嗎?病人喘到無法回答,嘴唇已經發紺,她的身體完全處在缺氧狀態,我囑咐護理師馬上在門診內緊急準備氧氣瓶,後送急診。只見她的大女兒凝重地對我說:「黃醫師,請你給她插管,我跟她說過很多次了,她不插管會活不下去的。」 這時只見婆婆用盡力氣,氣喘如牛地說:「我……不要……太……痛苦了……」她顫抖、浮現青筋的右手,空撈我的衣袖。未料她女兒用力把婆婆發紺的手指撥開,幾乎用吼的:「給我住手,妳別給我亂來!」整個診間瞬間凍結,我只得緩和氣氛,趕緊替婆婆接上氧氣。婆婆的眼神充滿惶恐,像是做錯事的小孩,不知所措。醫師被迫以《醫師法》對抗死亡顯然眼前又是一個「病人說了不算,家屬說了才算。」的家庭。 現實很殘酷,只要病人沒簽署或家屬未代替病人簽署DNR意願書,醫師一定要急救,否則就是違法。當強勢家屬替病人做決定,要求醫師急救到底時,也只能搶救到底,即便七孔流血、血糞四溢在床上也不能放棄。又因《醫師法》第12條規定:「醫師診治病人時,應向病人或其家屬告知其病情、治療方針、處置、用藥、預後情形及可能之不良反應。」重點就是「應向」病人或其家屬告知其病情,這是指醫師不能只告訴病人本人,還要告知家屬,那個「或」字,使家屬和病人有同等權利。 實務上,把醫師告上法庭的都是家屬,醫師只有依法處理,才能自保安全。所以在權力結構下,醫師還是會聽家屬的比較多,病末患者的心聲經常被忽視,進入病危的他們無力抗拒家屬的決定,變成超級弱勢。過往若有強勢家屬主導,通常都預示著病人生不如死的開始。(推薦閱讀:親自照顧癌父一年仍留遺憾!急診室醫師田知學:經歷過才知放手有多難)不願放手的家人,換來雙輸給了氧氣後,婆婆馬上被送往急診,急診醫師照例詢問病患本人要不要插管治療,婆婆當然拒絕了,因為她上個月才被插管急救過,表示非常痛苦,不想再被插管,而且胸部因胸壓導致肋骨骨折和電擊,至今還在疼痛。更痛苦的是,插管後她只能躺在床上無法言語、四肢被迫約束動彈不得、無法下床。其實婆婆的意願十分明確,她情緒相當激動。急診醫師和在外頭等待的女兒,再度說明母親的意願,只見女兒臉色一沉:「讓我進去和我媽討論。」 只見女兒走向母親,瞪了媽媽幾秒,然後開罵:「妳是怎樣?自己命都不要,搞什麼?」 「妳懂什麼,沒有急救,妳還會活著嗎?」 「我是妳女兒,我說了算,誰敢不急救妳,妳告訴我、告訴我啊!」劈哩啪啦說完,還轉頭對醫護人員拋下一句:「你們誰不急救我媽,我就告誰!」 女兒失控的情緒,引起急救室騷動,婆婆氣到只能用她無力的手指顫抖指向女兒。護理師馬上分成兩組人馬,一組安撫女兒的情緒,一組安慰婆婆,並把情緒激動的女兒拉出去,請志工協助安撫。 婆婆很快進入急診醫療常規,再次打藥鎮定和插呼吸管、胃管、尿管。隨著血壓下降,接下來又置入動脈導管、中央靜脈導管等。 我再度看到婆婆時,她「被完成」了所有的插管程序。對癌末病患做那麼多處置,急診醫師擔心我有意見,反覆強調有和病患本人談過,病患本身不願,但女兒暴怒堅持救到底。我其實很能諒解急診醫師,因為若沒做,女兒肯定會告他。 婆婆早已陷入深度昏迷,再怎麼拍打她也毫無反應,也排不出尿了;血壓在3種升壓劑、強心劑使用下,依舊上不來,大腿兩側出現嚴重休克才會有的網狀紋路,鼻胃管正流血、全身逐漸出現紫斑。善終,才是對抗死亡最大的勝利就在這種天人交戰的時刻,急診醫師問道:「主任,要進入撤離維生系統程序嗎?」 我搖搖頭,只有急召她所有家人開家庭會議。我誠懇告知現況,未料女兒情緒似乎未穩定下來:「我才把媽媽送來急救,就說她沒救了,你們這些醫生,有沒有急救不當?這是什麼醫院!」 儘管我心想:不急救,妳要告醫護人員;急救不成,又說大家急救不當;不論怎麼樣,都是在傷害醫護專業的心。此刻我也只能等家屬度過情緒風暴,並試著讓女兒看看媽媽辛苦的樣子。 當她看到媽媽發紫的身體時,才心生愧疚、跪在床邊:「媽……對不起,我不知急救後會讓妳七孔流血……」 我把女兒拉起,眼前婆婆已快量不到血壓了,趁女兒有懺悔之心便問:「媽媽想回家休息,因為病得太重、太累了,妳愛她,就陪著媽媽回家好嗎?」終於,所有家人能接受事實,醫療團隊協助婆婆完成返家的所有程序。 臨床上有太多家屬拒絕死亡的案例,尤其是被強迫的急救,痛苦的是病患本人。若思及56年前婆婆誕下女兒的喜悅,對照56年後,自己臨終前女兒對著自己失控飆罵、被迫急救,於當事人又是情何以堪?於醫護人員,又多麼無奈,用「維生」來「危生」。書籍介紹還書名:有心跳怎會死?:重症醫師揭開死前N種徵兆作者:黃軒出版社:天下生活出版日期:2019/05/29作者簡介/黃軒醫學博士,現為重症醫師。以最大同理心、積極的專業與熱情,兼具謙卑與柔軟,面對病患與家屬。行醫時,總緊握每雙顫抖的手,撫慰在鬼門關前每個驚懼的靈魂。不願見病房中上演悲苦人生,所以總是為病患、家屬、醫護人員,全力搶救,並落實「善終」。相信生命初始因為愛,人間路才能走好;臨終前,因為愛,方能輕安自在走完最後一哩路。延伸閱讀: 馬偕醫院院長罹癌告白:請將人生「往前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