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5-28 新聞.杏林.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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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自主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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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24 新聞.杏林.診間
醫病平台/ 尊重隱私——黃金律
【編者按】本週的主題是「病人的隱私權」,我們邀請與這主題有關的宗教、法律、倫理以及醫學背景的專家執筆。陳景松牧師長年關懷「醫病關係」也是我們「醫病平台」發起人之一,寫出牧靈人員對這主題的看法是:「提醒自己不是權威,而是助人者,要遵守一切法令,謹遵信仰和倫理規範,以及愛人如己的信條。」陳聰富教授長年參與台大醫學系教學,他特別闡述醫師可能面臨「保密義務」與「警告義務」衝突的可能,而提出「健康權的保護,應該優先於隱私權的保護」;巧合的是當編者與多年致力於醫學倫理教育,且本身是醫師的蔡甫昌教授邀稿時,才知道他與其他兩位也有醫學背景的作者,剛以「醫師保密義務及其例外」為題即將發表論文,其中有一部分正好與我們的主題息息相關。在看過他寄來的文稿以後,我們也破例轉載這即將出版的部分論文。尊重個人隱私是近年來世界的潮流,在醫療界更是臨床實務與倫理的重點。1996年美國的「健康保險便利和責任法案」(Health Insurance Portability and Accountability Act),簡稱HIPAA。規範了醫療保險資訊管理和使用,也促使醫療團隊檢討和重視相關資訊以及尊重隱私。隨後許多國家和領域也提出相關法律和規範。臺灣也在那不久之後有了「個資法」、「病人自主權利法」等。並且成為醫療專業和助人者在臨床上教育訓練和實務遵循的重點。一、牧靈人員也重視 「Is Chaplain a member of the medical team? 」(牧靈人員也是醫療團隊的一員嗎?)。天主教、基督教、回教、猶太教(佛教應該也有)醫療體系專業助人者便陸續探討如:「Privacy and patient-clergy access. 」、「Hospital Chaplaincy Under the HIPPA Privacy Rule」、 「Medical confidentiality and patient privacy」等在相關專業組織及學術刊物中出現。 牧靈人員在病人及家屬,甚至一般人眼中,不只是助人者,甚至是「宗教信仰的代表人」。在宗教儀式過程中、告解、臨床諮商中,處處看的到這種關係。其實,這種關係不只是助人者與受助者的水平關係,事實上,應該像三角形,在上方還有信仰對象(神祇)。這樣的關係不只顯現助人,更有敬天,敬天才能真正助人愛人。例如:最早版本的醫師誓詞,希波克拉底斯(Hippocrates),是以神祇為對象而宣誓。近代只在最後「以我的人格宣誓」。 牧靈人員最重要的倫理是:提醒自己不是神、不是權威,而是助人者。首先要遵守一切法令,並且謹遵信仰和倫理規範。二、牧靈人員在醫療團隊中的角色現代醫療涵蓋的領域是:身、心、社、靈。身、心、社三個領域已經有具體明確內容,靈這一領域仍在努力過程中。臺灣也追隨先進國家,在牧靈人員教育訓練,工作方法上從其他助人專業學習並發展自己的內容。目前,在宗教背景的醫院中大概都有「轉介系統」涵蓋了牧靈人員可以經由轉介而提供服務。除此之外,牧靈人員也參與醫療團隊放棄治療,個案討論。提供相關靈性關懷意見,有時候也因為這種身分而給其他團隊人員帶來一些提醒!甚至成為其他團隊人員也可以尋求諮商幫助的對象。三、牧靈人員看隱私每一個人的生命都是一個過程,生命階段的時間過程,生命故事的過程,其中有些故事僅屬個人。但是人會因需求、信仰而將僅屬個人的故事告訴別人。對朋友、醫療人員、宗教信仰人員,專業或可信認的人……甚至,最重要的是對他們信仰的神祇。醫療關係中,病人是有需求者,醫療團隊人員是助人者,病人會因需求和對助人者的期待、信仰而說出自己的生命故事。其中有很多關係生命本質存在和安定屬於隱私,如果被傳出去可能就造成傷害了。我們可以傾聽、同理、關懷,但是將故事留給當事人自己,讓他們自己面對處理。因為人有自己面對的本能,甚至他們的信仰也可以幫他們。我們只是他們在那個生命過程中的偶遇。目前,諮商、社工、牧靈等助人者在做個案紀錄及引用都已有規範,包含必要「知情同意」。四、路加醫師的典範西元第一世紀,有一個敘利亞人受希臘醫學訓練而在以色列行醫的醫師路加(Luke)。他在那裏接觸到耶穌的故事,他以實証的精神做了探討。「提阿非羅大人哪,有好些人提筆作書,述說在我們中間所成就的事,是照傳道的人從起初親眼看見又傳給我們的。這些事我既從起頭都詳細考察了,就定意要按著次序寫給你,使你知道所學之道都是確實的。」(路加福音1:1-4)在路加醫師實証研究過程中他找到好多故事,並且從文字的記載方式保留:1.我們所熟知「好撒馬利亞人的故事」、「浪子回頭的故事」、「撒該的故事」都是路加唯一保存紀錄的故事。這些顯現路加的體恤與貼心。甚至耶穌聖誕天使和牧羊人報佳音的故事都是路加特別保留的。2.最特別的是路加記載耶穌的母親瑪利亞懷孕耶穌時的心情,路加寫到:「馬利亞將這事放在心上並反覆思考」(路加福音2:8-20)。當見到耶穌好奇留在聖殿讓她找了三天,找到之後耶穌的回答看似叛逆。馬利亞也是「放在心中反覆思考」 (路加福音2:41-52) 。其實,放在心中反覆思考是一種空間,人面對人生中個人故事,隱私有時候需要這樣的空間來面對自己、他人,甚至自己的信仰。路加醫師就很特別的意識到這樣的空間。我們每個人或許可以得到啟發,給自己,給別人在人生故事和隱私中,給予這樣的尊重。五、你們要人怎樣待你,你就怎樣待人每一個人都有生命成長過程,其中都有許多個人的際遇和故事。並且,會需要述說,需要有人傾聽,需要有人陪伴,需要有人支持,需要有人關懷。然而,每一個人生命也都有能力可以面對自己的問題。困難,也會有可能找到給自己的接納和出路,只是要有人給予適當的心理空間。在醫病關係中,我們是專業人員,也是關懷陪伴(care)。如何在傾聽病友的訴說,給予接納、支持、關懷。其中,最重要的是信任;讓病友信任我們,知道了他們的生命故事而且不會給他們帶來傷害與失望。當有人向你述說生命故事,或是讓你有機會接觸到他們的隱私,可能是因為你的專業身份,或他對你的信任接納,我們應當自重也尊重他們,給他們空間,也給自己為人保守秘密的空間。醫學倫理的首要尊重自主,法律的病人自主權利都是為了這樣的醫病關係而主張。然而,在這些之外,有一個最基本的倫理黃金律:「你們要人怎樣待你,你就怎樣待人。」愛人如己,每一個人在生命過程中,都會有問題和需求,都需要有人在當下能夠善待我們。每一個人也都有能力或機會成為如此善待別人的人。每一個人的人性都如此,都相像。但是,也可以多加一份責任。如果「你們要人怎樣待你,你就怎樣待人。」指的是愛,人與人之間以愛相待。那麼,同樣一句話,對醫療專業的人來說:多了一點「責任」,愛與責任。尊重病人個人隱私,在團隊中勵行尊重隱私,不只是專業,更是彼此相愛的責任。這正是我們所熟知的倫理黃金律——愛人如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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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16 退休力.自在獨立
鍛鍊退休力/儲備獨立老的能力 學習當個心肌人
兒孫滿堂、含飴弄孫是傳統觀念中理想的老年生活,但如今受到很大挑戰。內政部去年統計,全台老人獨住戶高達58萬戶,台北市每100戶住宅中,就有9.5戶只有老人居住,高居全台之冠。台灣超高齡社會來勢洶洶,我們必須認真思考如何獨自面對人生下半場,甚至一個人走至生命盡頭。不管是否養兒育女,都要面臨「獨立老」。台灣醫療健康諮商心理學會理事長李玉嬋指出,「養兒不能防老」觀念已進入社會,現在認為不管有無生兒育女,都要開始儲備獨立養老的能力。政大特聘教授別蓮蒂認為,獨立是種習慣,若初老後就靠自己,習慣一旦建立就會持續,獨立生活、與自己相處需要訓練和培養,愈早愈好。比台灣更早面臨老化的日本,早已開始「獨立老」。職場作家、斜槓教練洪雪珍主張,變老是人生必然的過程,只有接受它,想辦法和平共處,把它當作人生的一部分,有意識、有覺醒地過好每一天,在病痛與衰老中、在折磨與不便中,找到小確幸、找到存在感,緩步走向滿天晚霞餘暉。老前準備三件事:有錢、有健康、懂生活。洪雪珍認為,「一個人老去」將是普遍現象,要做的不是找另一個人來照顧自己,而是想辦法照顧自己到最後一天。有錢、有健康,而且懂得生活,是每個人老去一定要準備好的三件事。年長者獨自生活常被稱作「獨居老人」,在長照機構服務的諮商心理師李汶軒說,一個人獨立的老去,如果只是放在孤單層面上,會有比較多的失落,應該追尋獨處而不孤單。「獨立老」儼然成為時下趨勢,李汶軒建議,學習當一個「心肌人」。心是指維持心智活動,可藉由簡單的遊戲,例如數獨來運轉大腦;肌則是訓練肌耐力,超過40歲以後,肌肉量每10年減少8%,肌少症已成老年失能的凶手,長者應適時訓練肌力;人的部分是要保持與他人互動,讓獨老生活更正向,重拾生活的掌控感。及早「預立醫療」,生命盡頭自己決定。適應獨居生活後,隨年紀增長最終必須得面對生命盡頭。李汶軒說,2019年起,我國通過「病人自主權利法」,開始尊重病人的自主,保障患者知曉病情、選擇治療方式,接受拒絕醫療的權力,甚至在意識昏迷之前,可以參與醫療決策。上述法源衍生「預立醫療」決定,李汶軒解釋,預立醫療諮商從醫師、護理師,社工師或心理師,以及個案與其家人,三方溝通死亡前的善終意願,透過醫療討論引導,臨終前可能遇到的狀況,並取得家庭共識。「討論死亡並不可怕。」李汶軒說,許多個案是在身體無恙的狀態下進行諮商,與至少一名二親等家人或醫療代理人討論,傾聽彼此對於死亡議題的看法,模擬個案在無法救治時該如何被對待,闡述各自擔心之處是什麼;且預定醫療決定在特定條件下,患者可不施加維生治療,更有尊嚴的離世。【調查分析】「自在獨立」得分高 87.2%能獨立照顧自己自在獨立在退休五力中是得分最高的項目,平均75.1分。自在獨立分為「自我探尋」與「獨立能力」,自在安老需要學習,具備獨立而不依賴他人的能力,對於退休、老後生活心靈層面準備度較佳。在自我探尋方面,「不管年紀多大,我還是會規畫我的人生,讓生活充實有意義」者占68.4%;「 我樂觀面對生活中遇到的任何困難」者有73%;「我覺得我的人生是有意義(有價值的)」有72.6%;「面對生命的無常與變故(突發狀況),我會想辦法解決」者有百分之77.1%;「我有準備了解生死、面對死亡」者,有69.5%。在「獨立能力」方面,「有自己專注想做的事情,可獨立完成」者有77%;「不需要家人在金錢或照顧上給予協助」者有70%;「能獨立照顧自己」的人有87.2%;「能夠獨處而不感到孤單和寂寞」者,有75%;「能隨心所欲做自己想做的事情」的人,有80.7%。但各項獨立能力在65歲之後有下降趨勢,年過75歲降至50%。兩性在自在獨立各項分數相當,但女性在金錢及照顧較需要家人協助。【2021-05-16/聯合報/P06版/元氣周報封面St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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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30 該看哪科.牙科
不洗牙沒事,洗牙後牙齒反而酸軟!是牙醫把牙洗壞了嗎?
案例病人花小姐,因為最近感覺刷完牙後都會流血,這情況持續了快一個月,於是決定到公司附近的「好習慣牙醫診所」先檢查看看。掛完號,由郝醫師負責幫花小姐看診,郝醫師聽完主訴並拍攝X 光檢查後,告訴花小姐牙齦流血的最主要原因是牙周清潔狀況不佳,導致牙菌斑堆積造成牙結石嚴重沉積,因此產生急性齒齦炎的現象,但還好有早點就診,否則很可能變成嚴重牙周病。郝醫師又再詢問花小姐上次洗牙是什麼時候,花小姐說應該有快三年了,郝醫師回覆:「如果可以最好是半年要洗一次牙,那今天我就先幫你洗牙,一星期後再回診,觀察看看牙齦發炎狀況是否有改善。」花小姐想說也許真的是沒定期洗牙的緣故,於是同意郝醫師的建議。洗完牙後,花小姐晚上買了一杯正常冰、半糖的珍珠奶茶,正享受大口喝下時,沒想到瞬間不是快感,而是酸感,所有牙齒如針鑽似的,根本不用等到三天,隔天一早花小姐就衝到診所找郝醫師告訴他這狀況,沒想到郝醫師不疾不徐地說:「本來很久沒洗牙就有可能洗完會酸啊,過幾天應該就會比較好了,別擔心。」沒想到,過幾天後不但沒好反而更慘,花小姐本來是喝冷熱才會敏感,結果現在是連不吃東西牙齒都會酸軟無力,於是又再衝回去找郝醫師,滿臉怒氣的對著郝醫師說:「哪來的過幾天會更好,現在是酸到完全連呼吸就會酸,根本無法吃東西!」此時郝醫師臉也露不耐地說接著說:「那是因為你的牙結石太厚,洗完牙後牙根露出所以才會這麼敏感,一般人根本不會有妳這情況。」此時花小姐更火了,大聲咆哮說:「如果你早告訴我洗完會這樣,我就絕對不會洗的,本來只是牙齦流血,結果洗完後連吃東西都不能吃,我要你賠償我這幾天痛苦的損失!」郝醫師這時火也上來了:「如果每個人都像你這樣,自己口腔沒有好好照顧還怪別人,那誰還敢幫病人洗牙?」花小姐更暴怒的說:「好,如果你不賠償我,再來我每天都來診所坐著等,等到牙齒不酸了,等到你願意賠償我。」結果再來花小姐真的每天都來診所坐,而且是默默的坐著,兩眼直瞪櫃檯,診所受不了叫警察,但警察說病人又沒吵鬧,愛莫能助,診所再詢問律師,律師說:「不用擔心,她告不成,更不用賠償她。」但……花小姐還是每天都來坐在診所一整天,診所更困擾了,那到底要怎麼辦?做對三件事,不怕醫療糾紛一、告知《醫師法》、《醫療法》及《病人自主權利法》都有規定,「診治病人時,應向病人告知病情及醫療選項,而且病人有權知道預後情形、可能之不良反應及選項之可能成效與風險預後。」對於洗牙,因為實在太日常、也太平常,幾乎是每個病人來就診都會做的處置,也是醫師每天至少會做好幾次,甚至十幾次的處置,因此牙醫師真的都不太習慣告知病人洗完牙的預後,也就是洗完牙可能會酸軟敏感的症狀,本來洗完後的牙齒敏感或多或少每個人都會有,但隔太久才洗或者牙周不太好的病人,洗完後出現較嚴重敏感現象的比例會比較高。但不管比例高低,法律就偏偏有規定,牙醫師照理說應該告知處置的預後,「洗完後可能會有酸軟敏感的現象」這件事,但真的很少看到牙醫師有這事先告知的習慣。面對牙結石累積很厚、很久沒洗牙或者牙周狀況很不好的病人,其實洗牙前不僅該告知洗完可能會酸,甚至會很酸這件事,依法還應該告知病人處置的選項,也就是「洗完牙後可能會酸,你可以考慮一下要不要接受洗牙這個處置」。二、病歷《醫師法》第12 條第2 項第6 款是「其他應記載事項」,而老鄧一直強調所謂「法律上病歷」的記載重點就在這「其他應記載事項」,包括了「inform」、「mistake」、「yes」、「no」這四大要項。(1)inform就是把你有告知病人的,你認為的或者你建議的內容記載在病歷中,以本例來說,你告知病人你認為病人的牙周狀況、建議該如何處置及可以處置的選項,例如洗、不洗等,這些都該記載在病歷上。(2)mistake當你即將進行的處置,可能會出現的預後或風險,或者你已進行的處置,但病人似乎覺得不滿意或者認為你沒做好,這時你的處置過程或內容絕對是記載的重點,因為有記載,至少表示你有注意,因為有記載,甚至表示你有積極處理。例如不洗可能會有怎樣的結果,或者洗了以後有機會出現的狀況,甚至洗完之後病人覺得不舒服時你處理的方式及說明,這些更要記載,因為病人心中開始有一絲絲懷疑你的處置或者結果有問題時,通常就是醫糾的起點,所以這時候的病歷記載更重要。(3)yes就是在病歷上記載病人同意你所建議的治療、處置或者用藥等。例如病人同意你建議的洗牙處置選項,或者同意其他選項,這些記載就是證明病人自己選擇及同意最好的證明,但別忘記,除了記載病人同意,還要記載病人同意的內容。(4)no這是四項重點中的重點,因為此時病人拒絕牙醫師建議的項目或者處置,往往就是日後造成醫糾的種子,因此當下記載病人拒絕你告知的建議或者選項,絕對是超級無敵重要,例如病人怕洗完可能會敏感或酸痛而不願洗牙,但如果日後真的因為沒洗牙造成牙周更糟,甚至變成需要被拔牙時,有些病人會反咬說牙醫師沒跟他講要洗,才害他的牙齒變成這樣,要是這時病歷沒記載病人當初自己拒絕洗牙的內容時,大多數牙醫師能拿得出的證據,大概又只能說「自己真的有講,是病人自己不要洗」的空口白話。也許牙醫師講的是真的,但沒有證據來證明你的話,才是真的問題。因此雖然多寫這些內容,健保不會多給付,雖然沒寫這些應記載內容,還是符合醫療法規上病歷記載的規範,但多花幾分鐘多寫幾個字、幾句話,卻是能讓自己在醫糾及訴訟上,省掉好幾十倍麻煩及時間的好習慣。三、錄音萬一你真的有講,但你的病歷又真的忘了記載,這時只能指望自己沒忘了要錄(影)音,還記得「能得同意是最好,只錄彼此沒煩惱,錄音隱私爭議少,醫病關係是王道」,因為有錄不知誰死誰手,沒錄只能死於病人之口。老鄧給個說法因為實在太日常、也太平常,對於牙醫師而言,只要幾乎是每個病人都可能會做的處置,甚至是每天至少會做好幾次或者十幾次的處置,例如洗牙、補蛀牙或者簡單性拔牙,牙醫師真的都會忘記還有「告知」這件事。特別是告知病人處置的預後或者預後的處置,例如洗完牙可能會酸、補完牙可能會痛,拔完牙可能會感染,及萬一真的酸、痛、感染,可能的處理方式,牙醫師常會因為這類處置量多而忘記這習慣,但這些地方往往就容易產生醫糾,也許不見得會出大紕漏,但絕對可以耗掉牙醫師的歲月,所以真的提醒大家,不要因為這處置簡單而覺得不需告知;不要因為這些處置很頻繁而覺得不必告知;不要因為這處置健保給付低而覺得不用告知,因為法律規定你就是要告知,千萬不要被告才知道要告知。對於洗牙前需特別注意的狀況,老鄧的建議是從沒洗過牙的病人、很少洗牙的病人、牙結石很厚的病人、對於酸很敏感的病人(有時洗下去的第一時間就可以感覺到)、牙齒搖動很厲害的病人、有感染但自己沒感覺的病人,在洗牙前,最好告知洗牙完後可能的狀況,要不然洗牙這種簡單、健保給付不高的處置,若是產生麻煩,可一點也不簡單,有時得花好幾十倍的時間跟金錢來解決。有人會說這個案例病人一定告不成,所以不用搭理,老鄧也這麼認為,病人真要告可能告不成,只不過怎麼證明病人告不成?當然是病人已經告,你也被告,最後檢察官不起訴,或者歷經民、刑事法院一、二審,甚至三審定讞後,才知道病人告不成。而且老鄧更認為就算病人告不成,絕對不等於不用理病人,因為病人告不成,不代表病人不會去告;病人告不成,也不代表病人不會硬凹到底。但萬一被告或產生糾紛,只要牙醫師的日常病歷真的有記載了上述內容,就能有助自己盡快脫身、脫困、脫離,而且這也才真正是面對醫糾的重點。這個案例,牙醫師最後花了寫病歷數十倍的時間及健保給付數十倍的金錢消災解厄。※ 本文摘自《為自己而戰:預防牙科醫糾,你應該做對的三件事》。《為自己而戰:預防牙科醫糾,你應該做對的三件事》作者:鄧政雄出版社:商周出版 出版日期:2021/03/13《為自己而戰:預防牙科醫糾,你應該做對的三件事》書封。圖/商周出版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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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22 該看哪科.牙科
以為補牙只補1顆,就醫紀錄卻是3顆!是牙醫浮濫申報嗎?
案例病人張先生,因為感覺這一星期來右邊上面牙齒吃東西的時候會酸酸的,於是決定先到公司附近的「好習慣牙醫診所」找醫生檢查看看。掛完號後,由郝醫師負責幫張先生診治,郝醫師聽完張先生主訴並詳細檢查後,告訴張先生右上有蛀牙,張先生直覺反射的發出了一聲「嗯」,接著經過一連串磨來磨去的聲音,及一陣一陣酸痛感覺後,郝醫師跟張先生說:「好,你的牙齒補好了。」張先生帶著一臉茫然離去,回去越想越不對,為何只跟他說有蛀牙,但沒跟他說可以有哪些處理方式、處理完後可能會怎樣、該注意什麼,更沒讓他自己選擇想要如何處理,而且補牙也沒得到他同意,就直接補下去。更誇張的是,回家透過手機上「全民健保行動快易通」app 一查,以為只被補了一顆牙,沒想到竟然一次被補了三顆牙,越想越氣於是除了打算向衛生局投訴醫師未告知外,還要再向健保署投訴診所有虛報之嫌。做對三件事,不怕醫療糾紛一、告知《醫師法》跟《醫療法》都有規定,「診治病人時,應向病人或其家屬告知其病情、治療方針、處置、用藥、預後情形及可能之不良反應。」法律上的這個「應」就是醫師有義務,必須主動告訴病人,換句話說,只要當醫師被病人告的時候,法院一定會要求醫師自己先證明自己有告知。2019 年1 年6 日通過的《病人自主權利法》第4 條第1 項更規定,「病人對於病情、醫療選項及各選項之可能成效與風險預後,有知情之權利。對於醫師提供之醫療選項有選擇與決定之權利。」條文中已明確指出,病人對於病情、醫療選項有知情的權利,還有選擇與決定的權利,其中必須注意的是,以往只有在簽手術同意書需給病人手術及治療的選項,但現在則是不限手術,包括門診看診治療或處置,也都要給病人選項。以本例來說,只建議補蛀牙不叫給選項,因為病人沒其他選擇,因此至少要給病人「補」或「不補」兩個建議,才叫有給病人選項,而病人對這些選項有選擇與決定的權利。也就是說告知選項是一回事,病人自己決定要不要同意是另一回事,醫師有告知不代表病人就一定得同意,因為告知是醫師的義務,決定是病人的權利。如何才可以有效告知,老鄧接下來的內容會用「四四如意」來跟大家說明。首先,「四四如意」中的第一個四,也就是「四不一要」,病人有「嗯」≠有「好」,有「好」≠有「要」,有「要」≠有「懂」,有「懂」≠有「效」,不要聽到病人「嗯」一聲,或者聽到「好」就直覺反射病人同意,或者代表他同意,一定要「確認、確認、再確認」。二、病歷其實大部分的牙醫師在看診時,發現病人真的有蛀牙,都會告訴病人有蛀牙及蛀在哪裡,但被要求拿出證據來證明自己真的有講時,卻很少可以拿的出證據來,而平常補牙所寫的病歷,很多都是用以下方式來記載,cc: upper R't teeth sensitive for many days15 CRF 2 surface for MO caires這種病歷的記載方式,乍看之下真的有符合《醫師法》及《醫療法》的規定,因為有包含主訴、診斷及處置等,可以算是「醫療上病歷」,再加上這樣寫也符合健保規定,當然最重要的是可以申領到健保費用,因此這種記載方式的病歷,也可稱為「健保上病歷」。問題來了,當衛生局或法院需要醫師證明自己有告知時,絕不是口中唸唸有詞的一再重申「自己真的有講」,衛生局或法官就會相信你有講,因為那並不算證據。更慘的是,從這份大多數牙醫師會寫的「醫療上病歷」或「健保上病歷」來看,似乎只看到醫師有寫診斷及處置的證明,卻無法得到有告知病人的證明,因此老鄧常說我們最不會寫、最不常寫及最需要學會寫的,就是一份「法律上病歷」,也就是如何寫出一份能證明自己真的有講、有做的病歷,這包括了「為什麼」、「給選項」、「提證明」這三個要素。(1)為什麼包括「為何會下這診斷?」、「為何會建議做這處置?」。(2)給選項醫師下了診斷後所建議的處置,依《病人自主權利法》的規定,必須要給病人選項,而提供醫療選項是為了讓病人有選擇與決定之權利。請記住,超過一個以上的建議才叫選項,做與不做是選項,做A 或B 或C 三種處置方式叫選項,而且你必須告知病人每個選項的可能成效與風險預後,因為這會影響病人選擇與決定的結果。(3)提證明當醫師真的有告知病人「為什麼」及有「給選項」,可是面對醫療糾紛或訴訟,你怎麼證明自己真的有說及有給選項,反而更是重點,而這也是最多牙醫師面臨的難處,因為都習慣口頭說,很少會記載入病歷中,而這「提證明」所需的記載內容就是《醫師法》第12 條第二項第6 款的「其他應記載事項」。《醫師法》第12 條是有關病歷記載的規定,其中第二項第6款是「其他應記載事項」,而老鄧一直強調所謂「法律上病歷」三要素中的記載重點,就在這「其他應記載事項」,包括了「inform」、「mistake」、「yes」、「no」這四大要項。(1)inform就是把你有跟病人說的,你認為或者你建議的重點,都記載在病歷中,以本例來說,你認為及你有告知的病人蛀牙狀況、建議該如何處置的選項,例如補、不補,或者願意先補,但如果會痛就可能需要治療神經等選項。(2)mistake當你即將進行的處置,可能會出現的預後或風險,或者你已進行的處置,但病人似乎覺得不滿意或者你沒做好,這時候就該有警覺,這些過程絕對是記載的重點。因為有記載,至少表示你有注意;因為有記載,甚至表示你有積極處理,例如不補可能有怎樣的結果,或者補了以後可能會出現的狀況,或者當補完可能會敏感(這一定要在做處置前先說,千萬不要等病人會敏感,才跟病人說補完蛀牙本來就可能會這樣),甚至病人覺得不舒服時,你會處理的方式。(3)yes就是在病歷上記載病人同意你所建議的治療、處置或者用藥等。例如病人同意你所建議的蛀牙處置方式,或者選擇你所建議的選項中的哪一項,這些記載就是病人自己選擇及同意最好的證明。(4)no這是四項重點中的重點,由於此時病人所拒絕的建議、項目或者處置,往往就是日後醫糾的種子,因此記載病人所拒絕有關你告知的內容、建議或者選項,就超級無敵重要。例如病人怕補完可能會痛或甚至需要根管治療,而不願填補蛀牙,如果日後真的因為沒補,時間久了越蛀越深,最後蛀到神經會痛,萬一病人如果反咬說牙醫師沒跟他講要補,這時你除了說「你真的有講,是病人自己不要補的」之外,你還能拿出什麼證據,證明真的是病人自己拒絕不要補的。因此雖然多寫這些內容,健保不會多給付,雖然沒寫這些內容,還是符合醫療法規上病歷記載的規範,但多花幾分鐘多寫幾個字、幾句話,卻是能讓自己在醫糾及訴訟上,省掉好幾十倍麻煩及時間的好習慣。三、錄音萬一你真的有講,但你的病歷又真的忘了記載,這時只能指望自己沒忘了要錄(影)音,還記得「能得同意是最好,只錄彼此沒煩惱,錄音隱私爭議少,醫病關係是王道」嗎?因為有錄不知誰死誰手,沒錄只能死於病人之口。老鄧給個說法健保或醫療上的病歷,絕對是現今險峻醫療環境下醫師的頭號殺手,但許多醫師似乎都還沒發現它的嚴重性。舉例來說,當牙醫師發現病人有蛀牙時,以往最多只跟病人講有蛀牙需要填補後,就習慣直接補,老實說這是個很不好的習慣,特別是現在醫療糾紛頻繁的時代,也許牙醫師都很忙,但是不要忙到沒有空花幾分鐘去跟病人說明他的牙齒狀況,現在省下解說的幾分鐘,很可能日後要花幾天、幾個月,甚至幾年的時間去跟法官說,而且法官還不見得相信。因此依法跟病人先告知牙齒狀況及蛀牙位置,得到病人同意或者病人自己選擇後才做處置,這是牙醫師依法該做的事,也才不會因未告知病人病情而有可能被衛生局罰鍰2 萬元。病人前來就診,有時到底被補了幾顆牙,就算醫師有講,病人其實大多不太清楚,或者根本搞不清楚,最多可能知道有被補了牙。也許這些狀況在以往不見得會有什麼問題。但是各位可能沒注意,現在「全民健保行動快易通」app 因為疫情期間可以用來購買口罩的關係,民眾下載的非常踴躍,這個app 除了可以購買口罩外,還可以查詢自己就醫的資訊及被處理的狀況。今天也許你好心幫病人一次補了三顆牙,卻忘了告訴他,更沒問他同不同意,而病人心裡可能最多只認為被填補了有狀況的那顆牙,但是當病人一查app,發現竟然被你申報了三顆蛀牙填補,當下你便很容易被病人誤認沒填補及故意虛報詐領健保。要是病人向健保署檢舉,你知道自己得多花更多、更多、更多的時間向健保署說明,才可能有一絲絲的機會證明自己的清白,萬一剛好又沒有足夠證據證明自己時,說不定還會因未能證明自己真的有補,而被健保署處分,甚至被以詐欺罪移送法辦。因此依法告知病人,依法給選項,依法給病人選擇、依法確認並得其同意、依法誠實申報健保、依法記載「法律上病歷」,才是安心行醫不煩惱的正道。※ 本文摘自《為自己而戰:預防牙科醫糾,你應該做對的三件事》。《為自己而戰:預防牙科醫糾,你應該做對的三件事》作者:鄧政雄出版社:商周出版 出版日期:2021/03/13《為自己而戰:預防牙科醫糾,你應該做對的三件事》書封。圖/商周出版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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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02 新聞.杏林.診間
專業觀點/不讓家人陷入抉擇 一起接受諮商
和信治癌中心醫院社工師劉心慈:預立醫療諮商,挑戰不小。社工師有個稱為「Pre-ACP」的工作,就是在預立醫療照護諮商前預做準備。我經常在這個過程中,半輕鬆卻也堅定地對有意願的人說:「家人有誰最不支持你做這個預立醫囑?請把他帶來。」唯有讓想法南轅北轍的家人,直接在諮商門診面對與討論,在醫療團隊陪伴下,澄清法律或梳理不捨情緒,才能充分溝通,了解彼此心中真實的關心與想法,這是預立醫療諮商門診中最重要的工作。許多人說:「家人不接受,我難道不能自己簽?我不是有主張自己生命的權利?」病人自主權利法通過後,的確可以由自己主張,但家人的參與,卻讓生命大事從預立到執行都更臻完備。透過更多家人參與,一起探索彼此的信念與價值,關心或擔心,吐露與坦誠情感,這值得花時間、金錢,好好思索與暢談。和信治癌中心醫院身心科醫師莊永毓:多數人不希望在生命末期經過漫長痛苦才結束生命,但可惜當我們病重時,常常是意識昏沉,無法表達意願,如果昏迷、植物人、極重度失智症,更是如此。目前臨床由家人代為決定,但除非病人事前就清楚明確交代意願,否則家人陷入兩難。理智上,知道維生醫療及人工營養只是維持呼吸、血壓、心跳,不可能讓病人再好起來了,應該讓病人順其自然離開。但情感上無法做出這樣的決定,因為停掉維生醫療或人工營養,就好像是自己殺死了病人。不少家屬選擇維持醫療,但看著病人受折磨,內心矛盾也無法消除。病人自主權利法因此誕生,讓我們在意識清楚時,預先表達選擇,不讓家人陷入抉擇的困難。但以台灣民情,家人往往對醫療決策有重大影響力,預立醫療決定諮商時,希望至少有一位二等親陪同。有個媽媽帶著兒女一同前來,女兒對媽媽的選擇十分了解與贊同,兒子大為反對。他說如果到時候媽媽真的維生醫療與人工營養都不要,他會覺得自己沒有盡力,也怕親戚朋友覺得他不孝。這就是為何預立醫療照護諮商要有親人一起,不論當時是否達到共識,諮商開啟溝通對話,讓家人們有機會了解彼此想法。生得健康、老得快樂或許可以操之在我,但病得短暫、死得乾脆,變數很多,若未預先準備,不一定能達到。很佩服賴先生與他的家人,能夠參加預立醫療照護諮商,進而完成預立醫療決定,未來一定可以生死自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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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02 新聞.杏林.診間
我的經驗/與老伴約定「我不會比你先走」!預立醫囑,要生得健康、死得乾脆
我與內人都年過80,這種年紀很難不去想生命最後將會如何結束。我們希望生得健康、老得快樂、病得短暫、死得乾脆。願望是一回事,如何努力實現才是正題。掌握生命 不要生不如死我曾目睹老友離開人世前,不由自主地接受許多相信不是他們願意接受的醫療,只為延長生命,這種隱憂使我在「病人自主權利法」通過時,就與結褵55年的老伴談到,這法案正是我想要的,讓自己掌握生命,有尊嚴地結束,避免在機器陪伴下「生不如死」,不只自己,也讓老伴及兒女受折磨,情何以堪。我與內人與做醫師的弟弟細談後,在他安排下,我成功地辦好了「病人自主權利法」所需文件,並在健保卡做了紀錄。我深知無法說服內人完全與我同步,但我感激她從頭到尾陪我走完每一道手續。生得健康 晨泳訓練體能生得健康,保有健康並不是靠醫師可以做到的,必須一步一腳印自己走,醫師只能助你移除擋路的石頭。退休以來,我每天清晨到市民運動中心游泳,有次颱風過境,我游泳回來,內人說:「大風大雨你還去?」我說:「我不能口是心非!」她一時聽不懂,我只好給她解釋:「我不是答應你,我不會比你先走嗎?」老得快樂,內人常說我是快樂老人。老人要快樂,最重要的是要接受老,要服老。老人體能時好時壞,勉為其難的過勞是最大禁忌。就晨泳而言,我從不限制自己一天一定要游多久或多長,順其自然,但我注重游泳前的熱身,以免抽筋傷害筋骨。身心豁達地面對體能的自然變化,陽光普照,晴空萬里,還拿雨傘掩飾拐杖,只是為自己製造莫須有的悲嘆,不要在意別人的眼光。心胸開朗做自己。定期體檢 避免百病纏身病得短暫,自己會因什麼病或什麼事結束生命,無法預料,但我們多年來按醫師指示,定期檢查,每年老人體檢,我們也嚴肅參與。如此認真,是因為既然遲早會生病,只能希望來的是大病,以期病得短暫。努力避免小病促成百病纏身、要死不活,別在毫無生命價值的情況下,成為浪費健保資源的罪人。死得乾脆 不要告別儀式死得乾脆,我靜悄悄來到世間,也希望靜悄悄地離去。我對子女慎重交代,我死後切勿設靈堂、做七等告別儀式。難捨之情難免,但面對無奈的必然,希望按照我的意願,別讓繁文縟節徒增困擾。我不是什麼英雄好漢,我怕死,但我更怕死不了的折磨,更怕我所愛的人看到我要死不活的痛苦,而受到比我更大的折磨。我的醫師弟弟有次問我:「看到『生不如死』的病人,是否應該忍心『見死不救』?」 我說:「我不知道,我只能慶幸我不是醫師。」病人自主 感謝能有選擇如何面對的「生老病死」,本就主觀。有人被動交給別人,有人頑固地堅持己見,孰是孰非,不是一言兩語所能論斷。在這最重要的人生抉擇,我選擇「自主」,我非常感激在台灣,我們能在「病人自主權利法」保障下,預先表明選擇。也要在此向安寧照護團隊的莊永毓醫師及劉心慈社工師給我的幫忙,表示由衷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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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31 名人.黃軒
被丈夫死前呼吸嚇出病來 你想像的死亡場景和現實差很大
身為醫者,我也很難預測一個人生命的最後幾天或幾小時內發生的變化。每次病人問我,死亡前會有什麼變化?我通常都會先問問他們,你用你的想法,你預期會有什麼變化呢?大部分的病人,都會覺得像是死亡之前,會先告別了至愛的家人和朋友。然後自己會輕輕地閉上眼睛,死亡去了⋯⋯進一步我會問一下,為什麼會有這樣的感覺呢?電影或電視上都是這樣演的呀啊!我們的生命一生很珍貴的!我們生存現今科技社會,我們卻“被媒體「演出來」”的死亡劇情影響。每個死亡前的人和家屬,都會以為我自己要死的前幾天,前幾個小時,會像電影或電視上,説了很多話,然後我才會去死的呢⋯⋯當然,這樣的想像中死亡前溫馨的離開,也會發生在現實生活中,但只是少數,非常少數而已⋯⋯現實的是,每一次死亡前的變化,不會有太多溫柔的、體貼的,除非病人和家屬有受過真的死亡的教育訓練。死亡之前,有許多風雨如磐,引人悲劇和無力感的現象。這些死亡前的變化,可能會使家庭遭受多年的痛苦,如果病人的失能,而延長了死亡,或者僅僅在急性的意外,都是使家人痛苦,更加艱難接受是,怎麼可以沒有說一句的話,就走了呢?死前的呼吸變化除了意外導致馬上死亡,一個人如果慢慢漸近死亡,我們的每一個人在死亡之前,都會有呼吸的變化,這些變化,對於沒有受過死亡專業教育訓練的家屬,是非常恐怖,或畢生難忘的經驗。1.呼吸聲音會恐懼的如果我快死了,我的呼吸會常常變得嘈雜聲音,會有很多痰音卡在喉嚨。這就是所謂的“死亡嘎嘎之聲”。那是由於瀕死當下,我們吞嚥功能會受到損害,通常會被吞嚥下去或引起輕咳的分泌物,無力咳出,全部都會集中於喉嚨的後部。而每次在死亡之前,當我在呼吸時,氣泡都會通過這種液體,發出了嘎嘎聲音。因為病人無力將聚積在喉頭的分泌物咳出或是肺部分泌物增加引起,常讓家屬誤以為是痰太多而要求替病人抽痰⋯⋯我還曾經遇過家屬投訴護理人員不會抽痰呢!(這樣的誤解大了)這樣產生的喉音,通常會引起家屬,因為沒有見過,沒有被教育過,開始害怕起來,有些家屬,還會自我解讀劇情,那是患者死前正在跟他交代的語言呢!只要如果病人沒有馬上死亡,結果24小時沒有睡覺,因為第一次聽到因氣泡通過喉痰液,發出了嘎嘎聲音,持續關注的焦點聲音,導致了自己的情緒起伏不定,甚至也會導致身體愈來愈衰弱。2.呼吸模式會嚇人的死亡之前,呼吸模式,也常常發生變化。我們再也不是平常看到的呼吸型態,一般人只會看懂運動後的呼吸型態和休息下的呼吸型態而已,這些奇怪的呼吸模式,往往都會嚇著很多家人的,因為太難了,只有我急重症專業人員才能天天看到,一舨民眾就是不可能會看懂這些的:錢尼式呼吸 ( Cheyne-Stokes respiration ):呼吸模式:漸強→漸弱→沒有呼吸→漸強→漸弱……(反覆循環)長吸式呼吸(Apneusis):呼吸模式:吸氣很長,停頓數秒後再呼出,並會伴隨呼吸暫停反覆循環叢聚性呼吸 ( Cluster breathing ):呼吸模式:吸幾下,停一下(反覆循環)失調型呼吸(Ataxic breathing ):呼吸模式:混亂不規則的呼吸方式3.被呼吸嚇出病來的家屬我的病人太太,在他先生死亡後來找我,她陪伴先生死亡前的數十個小時,卻是她這輩子,最漫長而艱難的死亡陪伴。她看先生無力咳嗽,一直發出嘎嘎聲音,一時之間的喘息,一時之間又呼吸不規律,零星斷斷續續喘著,似乎在淩遲處死著自己的先生,每當先生出現停止呼吸狀況,她會以為停止了,先生解脫了,誰知道下一秒,先生又長長的嘆氣一聲(其實是長長的一個吸氣,因為氧氣不足了),她先生又再次開始呼吸,再次受到凌虐。當她日夜坐著,陪伴深愛的先生。這個可憐的太太,完全受到,她未知情的呼吸變化嚇到了,什至因為這些死亡前的呼吸變化,導致她有了「創傷症候群」。她說:“這是我一生的,一場完整的惡夢,就像電影中的恐怖情節一樣⋯⋯每當我只是想結束這些變化,但是我先生呼吸變化會持續不斷的出現。我永遠不會忘記不是我先生而已,而是死亡之前,那些在我先生咽喉中擾人的呼吸聲和起伏不定的胸膛變化⋯⋯告知我,我先生正被凌虐當中⋯⋯”。我即使告知家屬,病人可能會看到的這些共同呼吸的變化,也許會有助於他們為未來死亡做好準備,但現實上,大部分的人仍然感到非常不安。畢竟,他們沒有經歷過,每個人在死亡之前會有的變化!我們還在假裝看不見死亡你問,你會不會死亡,每個人都知道會死亡!古代人的死亡,是在家裡面的,我們才壽終正寢,死亡者,人生最後都是家中大廰睡覺的呢!愈來愈多的人死於醫院或機構照顧,正悄悄意味著,大多數人知道自己明明會死,但對於死亡根本毫無準備,只好丟給了醫療機構解決死亡的問題。殊不知,醫療機構內的所有工作人員,得依醫師法規規定或準則下在大家死亡之前,謹慎凌遲一番,一直到醫療武器用盡,才宣布死亡⋯⋯死亡前的變化,我們是不能預測的。可能會迅速的發生,但大部分都可能要花費很多,很多小時甚至幾天,幾個月後才會死亡。這是,多麼難得課題啊!隨著慢性疾病愈多,我們的慢慢的死亡,也愈來愈多!死亡的專家,伊麗莎白·庫伯勒羅斯(Elisabeth Kubler-Ross)自己也曾感嘆:在這個社會,人類很難接受死亡,因為死亡,對每一個人都是陌生的。儘管事實一直在發生,但我們從未參與過...科技發達了,面對自己的死亡是不發達的於是我們在死亡之前,我們都在醫院內,安老院舍內,丟給了我們陌生的醫護人員,任他們決策了自己,用什麼方式來死亡!人類根本徹底的忘記:死亡,是可以自主的病人自主權利《病人自主權利法》,是台灣第一部以病人為主體的醫療法規,也是全亞洲第一部完整地保障病人自主權利的專法,適用對象不再僅限於末期病人,而是擴大為五款臨床條件;從立法宗旨來看,除了保障病人醫療自主、善終權益,也旨在促進醫病關係和諧,可以說是超越個人性的保障,進而擴及家庭、社會性的權益。病主法的基本理念是確保病人享有知情、選擇與決定的自主權利,且在特定臨床條件下,也可以選擇不施加維持生命治療(Life-sustaining Treatment, LST)與人工營養及流體餵養(Artificial Nutrition and Hydration, ANH)。根據病主法規定,具完全行為能力的意願人(20歲以上或已婚)可以透過預立醫療照護諮商(Advance Care Planning, ACP)的程序,與親友和醫療機構討論、溝通自己的善終意願,並簽署預立醫療決定(Advance Decision, AD),選擇自己在法定的五種臨床條件下是否接受、或如何接受醫療行為;同時也可以指定自己信任的人擔任醫療委任代理人(Health Care Agent, HCA),確保自己的善終意願在意識不清時仍能被貫徹。善終靠自己,預立醫療也是靠自己哪裡可以找到預立醫療照護諮商團隊?很簡單,拿出你的手機,在Google Map尋找就有了。如果仍有任何問題,馬上打電話:資料來源: 1. https://www.kmtth.org.tw/dept/kmtth-acp/download/%E7%97%85%E4%BA%BA%E8%87%AA%E4%B8%BB%E6%AC%8A%E5%88%A9%E6%B3%95%E6%87%B6%E4%BA%BA%E5%8C%85.pdf2.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7%97%85%E4%BA%BA%E8%87%AA%E4%B8%BB%E6%AC%8A%E5%88%A9%E6%B3%95※本文由黃軒醫師博士 Dr Hean Ooi MD MM PhD授權提供,未經同意,請勿任意轉載,原文請點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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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15 新聞.杏林.診間
醫病平台/後疫情時代的虛擬實境全人醫療教學
【編者按】這星期的主題是「應用高科技於醫療教學的努力」。我們非常高興慈濟醫院首先寄來他們在武漢肺炎的疫情下,如何以虛擬實境的科技進行人文主題的教學努力;接著我們邀請到台北醫學院分享不需要實際接觸到病人的「虛擬實境」之各種教學應用,並詳細說明其優缺點;以及台大醫學院介紹對醫學系五年級,小組試辦利用這種科技進行遠距教學性質的評核。我們很高興能有這三篇文章讓大家了解在疫情嚴峻情況下,台灣的醫學教育團隊用心良苦地利用科技化工具加強醫學生的臨床能力,也希望社會大眾能體會醫學教育團隊如此努力加強醫學生臨床能力的用心,讓病人與家屬可以放心讓醫學生參與病人的照護,這樣我們才能有源源不絕的有經驗的好醫師加入行列。近十年來,隨著頭戴式顯示器的規格持續提升與相關應用商品化,有越來越多的人得以高解析度、高沈浸感的方式來體驗虛擬實境(Virtual reality)。虛擬實境被廣泛應用在遊戲、商務、醫療跟教育,醫學教育也受到這類科技轉化。在解剖學、影像判讀、外科手術或各類臨床技術上,都能看到虛擬實境的開發應用。虛擬實境可搭配視覺、聽覺及震動回饋等,讓學員有不同以往的學習經驗,對能以360度呈現的解剖構造及技術操作有更快速的認識。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蔓延到全世界,在諸多國家一線臨床人力吃緊,很多教學活動不能如常舉行,且有防疫維持社交距離的考量。虛擬實境教學能讓學員可以彷彿身歷其境、重複地體驗學習,且不增加染疫風險,在醫學教育的重要性因此更為提升。在台灣疫情狀況未明、仍有新冠肺炎本土病例的時候,台北慈濟醫院(以下稱本院)便與外部廠商合作,在國內率先引進讓學員模擬穿脫防護衣、為疑似新冠肺炎病人採檢的虛擬實境教學,學員可以先熟悉流程、有比較高的自信心來執行相關技術,便是一個虛擬實境應用於臨床教學很好的範例。不過,隨著虛擬實境教學在各大醫學院校逐漸普遍,無論是台灣或國際的臨床教師,都對虛擬實境這樣的科技應用在醫學教育時,過度偏重臨床技術的訓練卻缺少醫學人文的內涵,而有所反省。如果我們預期未來虛擬實境教學的比例會越來越高,甚至在疫情爆發時會取代更多臨床教學活動,在教案開發的方向上就需要有所調整,讓學員能夠從中學習到身為醫者該有的人文關懷與專業素養。早期我們就注意到虛擬實境教學有重技術、輕人文的現象,因此在教案題材的選取上便回歸到「以人為本、尊重生命」的精神。這一年來,在本院教學部及院內合作單位的支持下,我們以全人醫療為主題,陸續製作了三個虛擬實境教案。這三個教案主題分別是:強化病人自主權利法(簡稱病主法)認識的「預立醫療決定」、注重醫病溝通技巧養成的「溝通不要踩地雷」、展現全人關懷膚慰病家的「陪你走一段:遺體護理怎麼做」。以下我將逐一介紹這些教案內容有何特別之處。「預立醫療決定」是國內首個訓練醫護人員病主法核心識能的虛擬實境教案。病主法上路才剛要滿兩年,簽訂預立醫療決定的病人逐漸增加,也陸續有病人進到執行拒絕醫療的階段。然而,第一線的醫護人員對病主法普遍認識不深,在重要的臨床決策點上恐有未能依照法律及病人意願執行之虞。學員反應傳統上講解法條的課程與臨床實務有一段距離,因此我們設計了近乎真實的情境。在教案劇情的安排上,納入常見的急診跟病房場景,以及疾病末期、不可逆昏迷等特定臨床條件,讓學員能夠從中體驗緊急或重大狀況下,綜合醫學專業、法律倫理、病家期待等考量,練習做出最適切的判斷。學員若做出不適切的選擇,也會跳轉出錯誤劇情或解釋說明,加深學員對該學習要點的印象。第二部教案「溝通不要踩地雷」是以大家熟悉的臨床情境,也就是病患看完診領藥,來訓練藥師對民眾進行具同理心的溝通,並於面對衝突時能處置得宜。學員若未能辨識病人需求,善用溝通技巧,則可能引起更大的衝突。教案納入醫事人員不一定有機會遇到、逼真而有情緒張力的情境,如病人對櫃檯咆哮或投擲物品,讓學員學習到各項實用的溝通與應對原則。第三部教案「陪你走一段:遺體護理怎麼做」則是細膩呈現護理師與團隊成員在病人往生後,安撫哀傷的家屬,並為病人撤管、擦澡、更衣直到鞠躬送行。教案中提點學員一些照護上的貼心細節,包括言語關懷或肢體膚慰,讓病人在生命的最後一段能被有溫度的對待,對未曾有過遺體護理經驗的新進人員尤其有助益。這些教案都有考量到該教學主題學習機會的稀缺性、實作發生錯誤的高風險跟營造臨場感的必要性,讓虛擬實境成為格外合適且具成本考量的教學方法。比起單純操作醫療技術,要做虛擬實境的人文主題教學相對困難,因此我們納入各種教學理論來做設計,來確保學員在逼真的體驗中產生學習成效。這些教案執行後,初步評估的結果令人滿意。這三個教案,從以病人為中心做出臨床決策,對患者展現同理心及妥善溝通,到對往生者身體力行愛與關懷,在各面向上補足學員對人文與專業素養認識的不足,構成本院虛擬實境全人醫療教學的三部曲。期待這類教案的開發成功能對台灣醫學教育有拋磚引玉之效:各大院校投入資源開發虛擬實境教案時,能同時充實技術與人文的學習主題,讓未來的醫師、醫事人員能對實踐全人醫療有更明確而深刻的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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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15 醫聲.數位健康
健保給付/楊志良:想要「好好說再見」 不能只靠健保
現代醫學突飛猛進,新科技及藥物不斷的創新研發,例如抗排斥藥物及基因配對,使得器官移植成功率大為增加;達文西手臂的微創手術、遠距醫療及AI技術,甚至可達到越洋開刀,精準到完整的切除病灶而不傷及正常組織。基因檢測 客製化精準醫療醫師不再只是檢視整個系統、器官、組織,而是可審視細胞內某個染色體的某段基因,甚至基因內某幾個分子。基因檢測甚至修補,可用以客製精準醫療,同樣是乳癌患者,依型態決定是全切除或局部摘除,或給予不同的藥物。免疫療法可透過各種方式,增強、活化患者免疫系統,殺死癌細胞。在影像醫學上,X光是百年前的老科技了,CT、 MRI、PET直把人體層層穿透,呈現在醫師面前。新藥物有效治癒以往的絕症,一如C肝的新藥,幾乎可以把患者100%治癒。健康平均餘命 台灣後段班台灣對於新藥、新科技引進不遺餘力,醫療科技水準被認為是全球第三,亞洲第一,然而以最重要的健康指標「平均餘命」,在40個先進國家中,台灣只落在26位;如果進一步比較「健康的平均餘命」,台灣名次更在後段班。國衛院研究顯示,台灣平均餘命延長,但失能的平均餘命擴張了,原因是只著重微觀的疾病醫學,忽略宏觀的健康照護。病友們一再強調及爭取,能夠獲得先進醫療延長壽命,社會整體卻忽略了如何讓大家不進入罹患疾病及衰弱的狀態。影響健康 逾7成社會因素多項研究顯示,影響人類健康因素,醫藥占10到15% ,遺傳也僅是如此,7成以上是「社會決定因素(Social Determinants)。哈佛大學一項對哈佛學生及同年齡波士頓青年的追蹤研究,延續70年,歷經4位主持人,發現影響健康及幸福的因素,是家庭及社會人際互動。另有多項研究顯示,相互扶持多的社區,和有機會就要占你便宜的社區,居民健康有很大差距。進一步探討,因兩地居民腎上腺素分泌程度不同,不安全社區的民眾常處於高度緊張狀態,三高、癌症、精神疾病及暴力死亡明顯較高,至於社區飲水、排水、空氣、噪音,均影響民眾健康。世衛組織一再倡議,政治人物需負責建立健康都市。自覺可活多久 影響生活型態更有趣的是一項對中老年人的研究發現,在控制其他生理因素後,預測存活年數的最佳預測因子,居然是「自己覺得還可以活多久」,因為這會影響他的生活型態,如運動、均衡飲食、解除不良生活習慣、經常研究如何健康長壽等。健康固然是個人責任,更是社會責任。如果你生在美國,在川普治理下,罹患新冠肺炎及死亡的機率,遠大於參加一次大戰、二次大戰及越戰。生在敘利亞和伊拉克的人,或在抗日戰爭、國共戰爭,一直到文革年代的人們,罹患疾病及死亡機率,就比1950後生活在台灣的人不知高出多少。更高的層次如地球暖化、海洋汙染、物種的加速滅絕,更廣泛的影響全人類的健康,健康長壽,絕不僅是醫學的發展,或某一項治療的突破而已。有醫保沒健保 應整體興革台灣有亞洲最先進的「安寧緩和醫療條例」及「病人自主權利法」,讓病人有權選擇不再延長無意義的痛苦生命,此有待健康照護體系的強力推動。台灣只有「醫保」而沒有「健保」,應從事整體的興革,讓國人健康快樂直到好好說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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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12 新聞.杏林.診間
醫病平台/生死自在——談預立醫療決定
【編者按】這星期「醫病平台」的主題是「生前預立醫療決定」,一位非醫學背景的教授寫出他在「病人自主權利法」通過之後,與家人討論他對生老病死的看法,決定簽署這重要文件的心路歷程 ;而在醫院負責「預立醫療照護諮商門診」的兩位專業人員,一位社工師及一位身心科醫師,除了幫忙他走完簽署這文件的全程,並在我們的邀請下,分別寫出他們的想法以及在這諮商工作所扮演的角色。希望這三篇文章可以幫忙社會大眾更瞭解「病人自主權利法」。我在醫院負責預立醫療照護諮商門診,很高興賴先生以意願人的角度,分享親身的經驗與心得。賴先生文章中提到的「生得健康」、「老得快樂」、「病得短暫」、「死得乾脆」,我想是面對人生不可避免生老病死過程,理想的目標吧!近代醫療的進步,使得我們的疾病控制得好,生命也得以延長。但是這些急救的技術與延長生命的措施有時也造成不幸。我們都看過有些植物人,藉著人工營養可以維持生命徵象超過十年以上,可是早已無法說話表達自己的意願,必須臥床而完全依賴別人的照顧,有時因吸入性肺炎或是褥瘡感染而必須進出醫院。常會聽到家屬,特別是主要照顧者說,實在是不忍心看到病人這樣長期受苦,如果病人早點走了,不僅病人不用再活受罪,而且對家人都是比較好的結果。我想賴先生看到好友生病到去世的歷程,一定有很深的感觸。我想大多數的人都不希望在生命的末期,是經過漫長的痛苦才結束生命。但是很可惜,當我們病重時,常常是意識昏沉,以至於無法表達自己的意願,何況如果是昏迷、植物人、極重度失智症,更是如此。因此現行的臨床情境,是由家人代為決定。可是除非病人本人在事前就有清楚明確的交代家人他的意願,否則家人會陷入兩難。理智上知道這些維生醫療以及人工營養,只是維持了病人的呼吸、血壓、心跳,但是不可能讓病人再好起來了,反而是讓病人三不五時出現感染、肺炎、水腫等等併發症,應該是讓病人順其自然地離開比較好;可是情感上,卻是無法做出這樣的決定,因為如果停掉了維生醫療或是人工營養,就好像是自己殺死了病人一樣。所以在現實上,不少家屬還是選擇繼續維持原有的醫療,可是看著病人受的折磨,內心的矛盾也無法消除。病人自主權利法就是在這樣的背景下誕生,讓我們在事情還沒發生,意識清楚時,可以預先表達萬一有一天我們陷入無法逆轉的昏迷、永久植物人、極重度失智症,或是疾病走到末期,我們自己無法明確表達對於維生醫療或是人工營養的決定時,提前說明自己的選擇,不必再讓家人陷入抉擇的困難。雖然說病人自主權利法的目的,就是要保障病人對於醫療選擇自主決定的權力,可是以台灣的民情,家人往往對於醫療決策有重大的影響力。所以在進行預立醫療決定的諮商時,原則上希望至少有一位二等親陪同。記得有個媽媽帶著女兒與兒子一同前來進行預立醫療照護諮商,女兒對於媽媽的選擇十分了解與贊同,可是兒子就大為反對。他說如果到時候媽媽真的維生醫療與人工營養都不要,他會覺得自己沒有盡力,也怕親戚朋友會覺得他不孝。這就是預立醫療照護諮商,要有親人一起來的重要之處。因為不論當時是否可以達到共識,諮商時是開啟溝通對話的機會,讓意願人與家人都有機會,了解彼此對於萬一陷入長期昏迷或生命晚期照顧的想法,而在平時這個重要議題卻是個禁忌,從來沒有討論過。因此,我們團隊中除了醫師護理師之外,還有社工師與心理師,協助整個家庭彼此對話、傾聽、了解。「生得健康」、「老得快樂」這二項或許可以操之在我;可是「病得短暫」、「死得乾脆」,變數很多,有時不一定能如我們所願,如果沒有預先準備,就不一定能達到我們想要的。所以很佩服賴先生與他的家人,能夠參加預立醫療照護諮商,進而完成預立醫療決定,未來一定可以生死自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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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10 新聞.杏林.診間
醫病平台/執行「病主法——預立醫療決定」的我見我思
【編者按】這星期「醫病平台」的主題是「生前預立醫療決定」,一位非醫學背景的教授寫出他在「病人自主權利法」通過之後,與家人討論他對生老病死的看法,決定簽署這重要文件的心路歷程 ;而在醫院負責「預立醫療照護諮商門診」的兩位專業人員,一位社工師及一位身心科醫師,除了幫忙他走完簽署這文件的全程,並在我們的邀請下,分別寫出他們的想法以及在這諮商工作所扮演的角色。希望這三篇文章可以幫忙社會大眾更瞭解「病人自主權利法」。大約在2019年初,本院正為了病人自主權利保障法而需要開立的醫療諮商門診,如火如荼的籌備中,社會服務室是其中一個重要的工作單位之一,在我的執業生涯裡,基於對家庭工作的熱愛,主動和主管提出想參與這個新的業務,而有機會得以和許多意願人去討論這樣的人生大事。先說說家庭工作吸引我的地方,我一直認為「家」是彼此關聯、也相互影響的,若有問題,並不是某個單一的家庭成員應該負起某個責任,因此,我喜歡留意一個家庭的溝通,看他們如何彼此說話,怎麼詮釋不同的想法,怎麼理解對方等。所以對於能夠在預立醫療諮商門診裡看到家庭的互動,是我很願意投入的工作。然而,接下這個預立醫療諮商的門診工作後,我才發現其實挑戰不小。社工師在之前必須有一個稱為:「Pre-ACP」的工作,就是在預立醫療照護諮商前預做準備。當意願人前來諮詢,想要進入這個預立醫療諮商時,我們就展開了一個生命價值的重大議題討論。為什麼意願人想要預立?他的信念與價值是什麼?意願人對於病人自主權利保障法是熟悉的嗎?有沒有和安寧緩和條例混淆?關於生死,意願人是怎麼想的?家人支持他的想法嗎?如果不支持,意願人是怎麼回應呢?而我,又如何在會談的過程中,能夠一直保持著尊重意願人,同時又要澄清法律的規範,以及了解意願人所面臨的處境,給予其與協助呢?我經常在Pre-ACP的過程中,半輕鬆卻也堅定的對意願人說:「你的家人,有誰最不支持你做這個預立醫囑,有誰最捨不得你的嗎?請把他帶來到這個諮商門診。」唯有讓這可能想法南轅北轍的家人,直接的來到諮商門診,面對與討論這個重要的議題,同時輔以我們醫療團隊的成員在現場,不論是協助法律的澄清,或是不捨情緒的疏理,最終能夠充分的溝通,了解彼此心中對對方真實的關心與想法,才是預立醫療諮商門診中,最重要的工作。儘管我這麼解釋後,我知道迎來的,是將把這個困難,再次拋回給意願人,許多意願人對我說:「就是不支持我的家人很難接受我簽署,我難道不能自己簽簽就行?我不是有對自己生命主張的權利嗎?」是的,台灣在通過了「病人自主權利保障法」後,在生死的大事上,的確已經可以由我們自己來主張,但是,家人的參與,卻是會讓這件生命大事,從預立、到執行的階段,都更臻完備。因此,我更多回應意願人的是:我相信,這也是一個生命教育,透過我們更多的家人參與,不論他們是否能跟的上我們的想法,而是一起探索彼此的信念與價值,關心甚或擔心,吐露與坦誠自己的情感的過程,我都覺得這值得花時間、金錢,好好思索與暢談。我很感謝賴先生為了這個預立醫療諮商門診特別撰文,我尤其欣賞他在面對他的老年生活時,有如此豁達而開朗的心,不只是有父執輩的生活智慧,也亳不遜色於年輕人,仍有著活潑的思維,因為這位長者的參與,也讓我在這個工作中,再次受到很大的激勵,知道自己的角色雖微,知道前方仍有挑戰,但卻是有價值而且豐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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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08 新聞.杏林.診間
醫病平台/由預立醫囑談如何面對「生、老、病、死」
【編者按】這星期「醫病平台」的主題是「生前預立醫療決定」,一位非醫學背景的教授寫出他在「病人自主權利法」通過之後,與家人討論他對生老病死的看法,決定簽署這重要文件的心路歷程 ;而在醫院負責「預立醫療照護諮商門診」的兩位專業人員,一位社工師及一位身心科醫師,除了幫忙他走完簽署這文件的全程,並在我們的邀請下,分別寫出他們的想法以及在這諮商工作所扮演的角色。希望這三篇文章可以幫忙社會大眾更瞭解「病人自主權利法」。我與內人都是年過八十的老人,在這種年紀很難不去想我們的生命最後將會如何結束。我們對「生、老、病、死」有如下的願望,「生得健康、老得快樂、病得短暫、死得乾脆」。願望是一回事,如何努力去實現願望才是正題。我目睹老友在離開人世之前,不由自主地,接受許多相信不是他們願意接受的延長生命的醫療,而這種隱憂使我在政府終於通過「病人自主權利法」時,就與我結婚55年的老伴談到,這法案正是我想要的,能讓自己掌握自己的生命如何有尊嚴地結束,而避免在機器的陪伴下,「生不如死」地,無意義地拖延生命。更令人憂慮的是不只自己受折磨,讓老伴及兒女陪自己受盡折磨 情何以堪 ! 我與內人與做醫師的三弟細談我對這方面的想法,而在他的安排下,我已經成功地辦好了「病人自主權利法」所需要的文件,並在健保卡做了晶片記錄。我深知我無法說服內人完全與我同步,但我非常感激她從頭到尾陪我走完每一道手續。「生得健康」:我認為如何保有健康,並不是靠醫師可以做到的,健康大道必須「一步一腳印」地自己走。醫師只能助你移除擋路的石頭,你自己不走,惟有坐以待斃 ! 自從退休以來,我每天清晨到市民運動中心游泳。有一次颱風過境,我去游泳回來,內人說:「今早大風大雨你還去游泳?」我說:「我不能口是心非啊!」她一時聽不懂我在說什麼,我只好給她解釋:「我不是答應你,我不會比你先走嗎?」 「老得快樂」: 內人常說我是快樂的老人。我認為老人要快樂,最重要的是要接受老了的事實,要服老。逞強是不快樂的主因。老人的體能時好時壞是正常的,我深信勉為其難的過勞是老人最大的禁忌。就我每天晨泳而言,我從不限制自己一天一定要游多久的時間或多長的距離,一切順其自然,但我非常注重游泳之前的熱身準備以免會有老人常有的抽筋傷害筋骨。身心豁達來面對體能的自然變化。在陽光普照晴空萬里的天氣,還拿雨傘來掩飾按照醫師的囑咐所拿的拐杖,只能為自己製造莫須有的悲嘆。不要在意別人看你的眼光。心胸開朗來做好自已才是「老得快樂」的要訣。。「病得短暫」:自己將來會因為什麼病,或發生什麼事而結束生命是無法預料,但我們多年來都按時看我們的內科醫師,做定期檢查。政府每年舉辦的老人體檢我們也都非常嚴肅地參與。我們之所以如此認真地去做檢查,是因為既然遲早都會生病,我們只能希望來的是大病,以期能夠病得短暫!我們很努力地去避免小病促成的百病纏身、要死不活的,在毫無生命價值的情況下,成為健保福利下浪費社會資源的罪人。「死得乾脆」:我靜悄悄地來到這個世間,走時我也希望靜悄悄地離去。我對子女慎重地交代我死後切勿為我設靈堂、做七等的告別儀式。難捨之情難免,但面對無奈的必然,我希望按照我的意願,不要讓繁文縟節來徒增困擾。我不是什麼英雄好漢,我怕死,但我更怕死不了的折磨,更怕給我所愛的人看到我要死不活的痛苦,而受到比我更大的折磨。我的醫師三弟有一次問我:「看到『生不如死』的病人,是否應該忍心『見死不救』?」 我說:「我不知道,我只能慶幸我不是醫生。」如何面對自己的「生老病死」本來就是非常主觀的問題。有人完全被動地交給別人,有人頑固地堅持己見,孰是孰非不是一言兩語所能論斷。在這最重要的人生抉擇,我選擇了「自主」,也因此我非常感激在台灣,我們能在「病人自主權利法」的保障下,預先表明我所選擇的安排。同時,也要在此向安寧照護團隊的莊永毓醫師以及劉心慈社工師給我的幫忙表示由衷的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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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20 退休力.健康準備
退休力健康指標大解密/生命終點預作安排 善終是自己的權利
在人生最後一段時光,尊嚴自主是所有人的心願。我國自108年元月開始實施病人自主權法案,可透過「預立醫療照護諮商」,立下書面「預立醫療決定」,提前決定醫療意願,不受未來意識昏迷或其他無法清楚表達等狀況影響。衛福部網站公布,截至12月17日,預立醫療決定意願人數總計20128人。只要預立醫療決定,家屬不能改變。北市聯醫社區醫學部主任孫文榮說明,過去安寧療護條例主要適用對象是末期病患,病人自主權法案針對五大類臨床條件,包括「末期病人、不可逆轉之昏迷、永久植物人、極重度失智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痛苦難以忍受、無法治癒且依當時醫療水準無合適解決方法之情形」,只要預立醫療決定,未來家屬不能改變病人的意願。病人自主權法案的實施,主要分為三個部分。孫文榮指出,首先是「預立醫療照護諮商(ACP)」,由當事人、受過專業訓練的諮商醫療團隊人員、二親等內親屬至少一人及醫療委任代理人,共同討論當事人若處於五大類臨床條件時的醫療決定,是否接受、終止、撤除或不施行維持生命治療或人工營養及流體餵養。諮詢後簽署,經公證、核章,註記在健保卡始生效。經ACP諮詢後,當事人已清楚瞭解「病人自主權利法」規定,如果願意,可簽署「預立醫療決定(AD)」,由兩位見證人見證或公證,經醫療機構核章,註記在健保卡上才生效。接下來若當事人遭遇法律規定的五種臨床條件,醫護人員可依預立醫療決定的內容執行。病人自主權法案實施快滿兩年,孫文榮表示,還是有許多民眾不清楚這個法案,其實,生命總有盡頭,建議平常有機會應和家人討論生死議題,讓家人了解自己想法,也可以來醫院預立醫療照護諮商門診,接受諮商。自己的生命自己選擇,善終是所有人的權利,早做安排,今生無悔。延伸閱讀.調查/5大指標測驗你的退休力.報導/超前部署百歲人生 你準備好迎接「無退休時代」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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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20 退休力.健康準備
緞鍊退休力/生命自己選擇 終點預作安排
在人生最後一段時光,尊嚴自主是所有人的心願。我國自108年元月開始實施病人自主權法案,可透過「預立醫療照護諮商」,立下書面「預立醫療決定」,提前決定醫療意願,不受未來意識昏迷或其他無法清楚表達等狀況影響。衛福部網站公布,截至12月17日,預立醫療決定意願人數總計20128人。北市聯醫社區醫學部主任孫文榮說明,過去安寧療護條例主要適用對象是末期病患,病人自主權法案針對五大類臨床條件,包括「末期病人、不可逆轉之昏迷、永久植物人、極重度失智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痛苦難以忍受、無法治癒且依當時醫療水準無合適解決方法之情形」,只要預立醫療決定,未來家屬不能改變病人的意願。病人自主權法案的實施,主要分為三個部分。孫文榮指出,首先是「預立醫療照護諮商(ACP)」,由當事人、受過專業訓練的諮商醫療團隊人員、二親等內親屬至少一人及醫療委任代理人,共同討論當事人若處於五大類臨床條件時的醫療決定,是否接受、終止、撤除或不施行維持生命治療或人工營養及流體餵養。經ACP諮詢後,當事人已清楚瞭解「病人自主權利法」規定,如果願意,可簽署「預立醫療決定(AD)」,由兩位見證人見證或公證,經醫療機構核章,註記在健保卡上才生效。接下來若當事人遭遇法律規定的五種臨床條件,醫護人員可依預立醫療決定的內容執行。病人自主權法案實施快滿兩年,孫文榮表示,還是有許多民眾不清楚這個法案,其實,生命總有盡頭,建議平常有機會應和家人討論生死議題,讓家人了解自己想法,也可以來醫院預立醫療照護諮商門診,接受諮商。自己的生命自己選擇,善終是所有人的權利,早做安排,今生無悔。▌延伸推薦:下載【2020退休力大調查】完整成果報告【退休準備大調查】5大指標 測驗你的退休力 【超前部署百歲人生】你準備好迎接「無退休時代」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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