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7-19 醫聲.Podca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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剝奪繼承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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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9 養生.人生智慧
不讓家人繼承上億遺產!邱瓈寬恩師被判剝奪繼承權無效 呂秋遠提醒「預立遺囑」注意10件事
過去的觀念,談「死」是很多人的忌諱,分財產、立遺囑更被認為是大忌,但隨著時代改變,愈來愈多人開始主動規畫身後事,有許多人會在生前規畫遺囑,甚至在臥病在床時請別人代筆遺囑,但預立遺囑一定具有法律效益嗎?律師呂秋遠提醒,預立遺囑要注意的10個超重要的細節!邱瓈寬與恩師裴祥泉的遺囑事件呂秋遠舉前一陣子演藝圈發生的時事說明:演藝圈知名製作人邱瓈寬,恩師裴祥泉9年前以73歲之齡病逝,留下一億多遺產,他在病榻前請公司員工三名做代筆遺囑,一個人寫,兩個人見證。裴祥泉請人代筆遺囑表示,希望遺產分配方式為「公司的帳處理完了之後,剩下的分給楊胖30%,阿寬(邱瓈寬)30%,漢星公司員工20%,剩下的20%,就給那些需要照顧的人,還有平日善款也不要漏。」並補充「我孤家寡人,沒家庭,也沒什麼好留戀的,家裡人一毛錢都不給」,強調要剝奪三個兄弟姊妹的繼承權。對於此代筆遺囑,胞妹提告確認遺囑無效。一審認以遺囑欠缺3名適格見證人,代筆人也不適格,判邱瓈寬敗訴遺囑無效;二審、三審台灣高等法院逆轉認遺囑有效,最高法院駁回手足上訴。但法官認為剝奪繼承權無效,所以最後的結論是,邱瓈寬他們取得三分之二,兄弟姐妹取得特留分三分之一。法院判決結果說明為什麼法官會這樣判?原因出在「代筆遺囑」,必須要與遺囑沒有利害關係的三個人,由被繼承人口述遺囑內容,一個證人筆記,另外兩個負責見證跟簽名。在裴祥泉的遺囑裡,見證人是漢星公司員工,原本可以當證人,但是要命在於遺囑裡說,要給漢星公司員工20%,他們頓時就變成利害關係人,原本不能當證人,這也是一審認為遺囑無效的原因。但是後來再進一步確認後,發現裴祥泉在寫遺囑時,就已經提醒這幾個人不可以當見證人,而這幾個員工當場同意不拿任何公司分到的遺產。所以二審與三審才會認為,既然見證人不是利害關係人,遺囑就有效了。針對剝奪繼承權,二審法官認為遺囑有效,但是剝奪繼承權的部分沒有效力。原因是,裴祥泉雖然在遺囑說,「家裡人一毛錢都不給」,應該有剝奪繼承權的意思,但是剝奪繼承權必須要是,繼承人曾經對被繼承人有重大侮辱或虐待,法官並不認為兄弟姐妹曾經對他有這樣的行為,頂多是感情不好而已,因此,法官認為,兄弟姐妹還是有繼承權,只是剩下特留分,是全部的三分之一。預立遺囑要注意的10件事1.遺囑一定要寫,這超級重要!可以自書、代筆、公證,但是一定要寫。2.自己會寫字就自已手寫,只要記名年月日,親自簽名就有效。不想或不會寫就口述,請三個人來作證跟撰寫。不然就是請公證人幫忙,但還是要帶兩個證人去。3.證人不可以是利害關係人,只要跟遺囑有關聯,例如有收到遺贈,或是可以繼承的人,都不能當證人,不然遺囑會無效。4.要記得留特留分,小孩、配偶、爸媽是二分之一;兄弟姐妹跟祖父母是三分之一,算好才不會有爭執,不然就會像張榮發的遺產一樣,到現在還不能結束。5.被繼承人還沒過世,拋棄繼承都是無效的。所以如果有人重男輕女,要女兒拋棄繼承,先給女兒一筆錢,那麼不妨笑著收下簽給他,反正事實上,就算女兒拋棄繼承也是無效的。6.剝奪繼承權可以在遺囑裡載明,一旦剝奪繼承權,繼承人就沒有繼承權。7.剝奪繼承權有很多原因,最常見的一種,就是對被繼承人有重大侮辱或虐待,其他還有竄改遺囑、謀害被繼承人或繼承人等等。8.重大侮辱或虐待,要有相關敘述或證據,不能只是在遺囑上寫這幾個字。例如某人曾經怎麼對我,讓我覺得很羞辱,或是曾經有保護令核發之類的狀況。9.長期跟父母沒見面,最高法院認為符合重大侮辱,所以不想見爸媽,卻想要拿爸媽的遺產,如果遺囑上有寫,原則上法官會認定這可以剝奪繼承權。10.「天地萬物,朕賜給你,才是你的,朕不給,你不能搶。」我知道,很多人只是想要公平。不過不是自己賺的其實就沒有公平可言。我們沒緣份,這樣想就好。延伸閱讀:.夫妻無子女,遺產要分兄弟姊妹?呂秋遠:提前做5件事財產免讓他繼承.避免子女爭產想寫遺囑,卻被罵觸霉頭!律師:注意特留分繼承.單身妹罹癌財產不想給哥哥,該怎麼辦?律師傳授4招法律妙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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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1 養生.人生智慧
夫妻無子女,遺產要分兄弟姊妹?呂秋遠:血緣無法斷,「提前做5件事」財產免讓他繼承
現代物價飆漲生活壓力大,許多夫妻決定當「頂客族」不生小孩。近期,有一對50多歲夫妻沒有生小孩、公婆也不在人世,而房子登記在丈夫名下。因丈夫罹癌恐時日不多,打算提早遺產分配,卻發現夫妻因沒有小孩,須和配偶的兄弟姐妹共分遺產,也就是丈夫的遺產必須要和小叔分,引發外界討論。對此,呂秋遠表示,根據民法規定「夫妻無子女,遺產要分給兄弟姊妹」,若想避免請提前做好5個規劃,他建議,好好活著、好好花錢,不要讓財產變成遺產。夫妻無子女,遺產要分給兄弟姊妹?近期有個與法律有關的社會新聞「夫妻無子女,遺產要分給兄弟姊妹」,讓許多台灣人都驚呆了!對此,律師呂秋遠很遺憾的表示,根據民法規定,如果被繼承人沒有子女,父母過世,那就是由兄弟姊妹繼承。如果有配偶,那就是配偶一半、兄弟姊妹一半。但對於某些人而言,這是一件可怕的事,因為配偶可以離婚,但是兄弟姊妹如果不合就是魔咒。有些人在成年離開原生家庭以後,可能就未曾問候兄弟姊妹,甚至彼此有嫌隙,但是在死後他們卻可以依法分配財產。對於無法斷絕的血緣關係,呂秋遠給5點建議,讓遺產免於被迫分給兄弟姊妹。1.生孩子,或是收養孩子:為了這件事去生孩子,是一件非常冒險的事情,因為財產的總價值,可能不一定還能養得起一個孩子。重點是,遺產給小孩,也不一定會比較甘願。2.活得比自己的兄弟姊妹還要久:這是最好的方法。因為他們的子女,不能代位繼承我們的遺產,繼承順位只到兄弟姊妹,並不能移轉到他們的孩子身上。但是,這個方法有個缺點,就是我們不能掌握我們自己生命的長度,所以,我們得想下一個方法。3.寫遺囑:遺囑,可以很簡單。自書遺囑就好,寫明遺產不給兄弟姊妹,由配偶繼承全部遺產。但是,這個方法還是有缺點,因為兄弟姊妹會有特留分,還是可以取得遺產的三分之一。4.把財產移轉到配偶身上:繼承,得要有財產,如果在生前就可以做好財產規劃,把財產移轉到配偶,因為配偶間贈與,免課徵贈與稅,這也是一個方法。然而,這方法的缺點就是,一旦離婚,因為是贈與,這些財產就不能分配,由配偶獨得。但是要留到最後一口氣才移轉,沒人知道,那一口氣是什麼時候。5.剝奪繼承權:最後,大概只有這個方法才能完全免除後顧之憂。如果,跟兄弟姊妹的關係不好,應該是有原因的。想辦法把這個原因找出來,如果構成重大侮辱或虐待可在遺囑裡,把這些事情寫出來,直接依法剝奪繼承權,這時候配偶就可以單獨繼承,不會有兄弟姊妹來繼承了。最後,呂秋遠提醒,「財產」要活著的時候對自己才有意義,死了以後財產就變「遺產」,自己花不到也看不著。如果財產沒有事先規劃,只會引起在世的人不斷的訴訟紛爭。所以真心建議,請好好活著、好好花錢,不要讓財產變成遺產,或許這是我們能為在世的人,做的最好事情了。延伸閱讀:.房貸和房租差不多,為何多數人只租不買房?買房VS租房優缺點一次看.避免子女爭產想寫遺囑!律師:立遺囑≠觸霉頭,注意特留分繼承.單身妹罹癌財產不想給哥哥!律師授4招法律妙招,提前做好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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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23 養生.人生智慧
房子如何公平分配?子女棄養可剝奪繼承權嗎?律師:財富傳承 ,破解4大糾結!
在過去的年代,提前做好財富傳承並不流行,隨時代演變,愈來愈多父母為了子女的將來和家庭和睦,願提前做財富規畫。處理財富傳承案件20年以上經驗的恩典法律事務所創辦人蘇家宏律師,特別點出父母輩常見的4種內心糾結,提出專業解方,幫大家解決難題。3人2房 如何公平分配談到父母對傳承的糾結,以暖男律師著稱的蘇家宏有20年經驗累積,非常能夠同理父母輩的感受,統整出4種煩惱,包括:不知如何分配財富、恨鐵不成鋼的擔憂、對特定子女的偏愛,以及剝奪繼承的痛心處理。第一種糾結是,因財產有限,不知道如何分配才公平、不引起家人間紛爭,舉例來說,2棟房子要留給3子女,就會產生矛盾。蘇家宏指出,2棟房子由3人共有,未來運用不易,他建議用遺囑決定價值較低的1棟房子,由其中一人單獨擁有,另一棟房子給其他2人繼承,再用其餘財產分配,讓3人所繼承的總值差不多。財產信託 避免揮霍一空其次,有部分的父母會遇到恨鐵不成鋼的狀況,子女尚不成熟、行為不受控或有「敗家」傾向的子女,雖然父母愛他們,卻擔心太早留財產,會被揮霍一空,建議可採管制手段,將財產信託。港星沈殿霞離世前,因擔心女兒還不成熟,留大筆遺產怕被身邊朋友詐騙,因此採信託方式,規定女兒35歲才可正式繼承財產,也是一項不錯的做法。給特定子女 可生前贈與第三種父母常見的糾結是,對特定子女的偏愛。蘇家宏坦言,多年經驗下來,這種案例是最多的,父母想特別照顧某位子女、留較多財產給他,像是有智能障礙的兒子,父母擔憂離世後,小孩無法照顧自己,因此會特別提前規畫。建議可採生前贈與、信託、買人壽保險等方式綜合處理。子女棄養 可剝奪繼承權最後一種是,父母的痛心處理,遇到不肖子或棄養的狀況時,就可考慮剝奪子女的繼承權。蘇家宏分享一個真實案例,曾有一名富商娶了2房,大房生了3名子女、2房生了5名子女,某日富商中風後,2房的5個小孩多年對父親置之不理、也從未探望,傷心的父親於遺囑表明財產不讓2房子女繼承,經法院判決,成功剝奪2房子女繼承權。從以上的狀況可發現,父母要留錢給子女,心中會有多種考量和糾結,每種處理方式都不同,建議父母若想要根據自己的心意來分配財產,可以透過專業的諮詢和協助,解決心頭煩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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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15 退休力.理財準備
2020退休力大調查/避免啃老 律師提供這幾招
啃老族討錢事件釀成家庭悲劇,北市詹姓男子涉嫌討房產過戶不成,持大型拔釘器痛打高齡七旬的母親,再打胞弟成傷,最後警方逮人依法送辦。家事法庭法官指出,近來越多啃老現象,老人家受不了子女長期騷擾、強迫威脅索討財務,紛紛向法院聲請核發家暴保護令,希望求得自保,防止子女啃老。七十歲詹母是饒河夜市的包租婆,丈夫過世後,擁有二、三棟饒河夜市裡的舊式公寓,一樓出租店面其餘樓層也出租作為住家,平日收取租金養老。五十歲詹姓兒子無業,經常回家討錢,甚至要求母親過戶房產,企圖瓜分祖產。今年十月二日,詹男半夜返家要求母親過戶房產,母親在睡夢中不從,詹男惱怒持凶器痛打母親,甚至再毆打四十八歲胞弟,胞弟逃到陽台喊「救命」民眾報案後,警消破門救出受傷母子,也逮捕行凶詹男。家事庭法官指出,啃老族不斷向家中長輩索討金錢財物,在法律上極端案件,可以從聲請家暴令發現端倪。法官坦言,過去聲請家暴保護令以弱勢婦女居多,如今台灣早進入高齡化社會,近期有感「老人家」聲請保護令比例,明顯升高,且核發量也越來越多,突顯先出社會現象。部分啃老族再就業年齡不願工作,或無特定工作,遊手好閒不務正業,經濟來源仰賴家中長輩的養老金維生,從數千元至萬元都有,但長期下來家庭早已不能負荷,啃老族拿不到錢,情緒激動毆打父母、祖父母,時有耳聞,還有口出惡言、髒話怒罵,甚至以其他方法精神虐待,長輩沒辦法忍受,因此聲請核發保護令。法官指出,過往案件常見父母請求子女撫養,但曾有一名五十歲男子請求七十歲母親撫養。男子以自己長期失業,沒有工作領無薪水過活,母親除了有存款,更是包租婆,每月收取不少租金過活,有相當資歷可以扶養子女。法官考量,在法律實務上,阿輝正值壯年時期,不能因為長期失業,就認定他沒有工作能力;母親雖有固定的租金受入,但年紀已高,即使帳戶內的還有百萬元積蓄,但這些「棺材本」以及每月的固定租金收入,都是養老金,不能以母親年紀高就認為她未來時日不多,也不能以現有財力就認為母親有相當能力可撫養子女,駁回男子請求,判他敗訴。知名刑警「譙霸子」譙長江,從警四十二年,因逮捕竹聯幫大哥精神領袖陳啟禮,威鎮有刑警教父、扒手剋星封號的,知名度高,不料晚年因子女爭產,他被趕出家門,甚至一度流落街頭,更是養兒未能防老的知名案例。譙曾提告小兒子在他中風意識不清時偷下藥,還換門鎖不讓他進家門;譙在高齡八十多歲,又和孩子對簿公堂,指控長子夫妻威脅他解除定存,領走二百多萬存款後,趕他出門,身無分文健保卡遭鎖,無所依靠流露街頭,最高法院最後以他的孩子沒有盡撫養義務,贈與的存款能撤銷,判譙勝訴。伯衡法律事務所律師翁偉倫指出,在民法上只要子女成年,就沒有撫養義務,但實務上經常遇見子女騷擾、恐嚇甚至傷害、殺人等手段,強暴脅迫逼父母就犯,給予金錢。父母本身經濟狀況許可,溺愛小孩,不斷塞錢給子女,實務上較為少見;最常見的為常常強暴脅迫,不斷的討錢,啃食養老金。該如何自保,避免遭啃老啃到活不下去?律師指出以下幾點法律途徑解答:一.聲請家暴保護令長輩和子女共居屋簷,在同一個生活空間可以向法院聲請家暴保護令,房子若在長輩名下,甚至能以法律途徑強制子女搬家,趕出家門;若沒有同住,子女不斷騷擾,也能以家暴令,要求法院核發不得有騷擾行為,如訊息、電話「奪命連環摳」,或保持相當距離不得靠近等。律師提醒,若違反保護令,將面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之刑事責任,實務上,若子女已惡劣暴力攻擊等,違反家暴令次數已達三次、四次,甚至聲請羈押獲准。二、財產如何處理?律師建議,最好方式是以「信託」處置,錢財不能自由運用後,能一定程度防止子女騷擾,且不動產信託給銀行,每月有所收益,相當於「讓銀行撫養」保障生活安穩,百年之後財產再由繼承人處置。三、若財務提早給子女,卻不被探視照顧,能提告「請求撫養費」;若情況嚴峻遭受到強暴脅迫對待,還能提告「剝奪繼承權」若違法民法第一一四五條,就喪失繼承權,長輩若遇到重大虐待或侮辱情勢,加上長輩以遺囑等任何方式表示不得繼承,子女就喪失繼承權。四、監護宣告長輩若罹患失智症或者生病,擔心子女騙走積蓄,還能至法院監護宣告,把財產交得信任的子女,避免有不孝子奪走財產。延伸閱讀.退休準備大調查/5大指標測驗你的退休力.報導/超前部署百歲人生 你準備好迎接「無退休時代」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