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4-21 橘世代.好心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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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20 新聞.生命智慧
父母留給子孫的禮物為何讓親人反目?律師告訴你,遺囑訂定的重要性
「您覺得遺產是什麼呢?」如果您問我,我的回答是:「遺產是留給家人最後的禮物。」但如果家人為如何分這些禮物而意見不合,爭破頭並為此對簿公堂呢?有些家庭甚至為此衍生刑事案件,您知道嗎? ▍遺囑的重要性 實務經驗上,並「不」是如大家想像的,只有「有錢人」才會為爭遺產而上法院。而且直接依照法律規定的應繼分來分,也未必是最不會有糾紛的方式。 我曾處理過一個案件,這個家庭中,在父親過世後,留下太太和兩個女兒,遺產只有一棟房子和一些存款,繼承人就三位,看起來十分單純吧! 父親沒有遺囑,過世後三位繼承人討論如何分配遺產,最終達到存款部份按應繼分分配,每人分1/3。 但是父親留下來的房子,要如何處理呢?房子是要出租每月收租金?還是賣掉大家分現金?還是給誰住?大姐一家住在裡面,堅持不搬,又不願意拿租金出來補償其他人,事情要如何解套? 遺產的繼承,當被繼承人生前「沒有」規劃安排未來如何分配時,在身故後,只有兩種方式來處理分配問題: 1.繼承人們談個「遺產分割協議」方案出來。2.但只要有任何一位繼承人「不願意」簽協議,那麼很遺憾的,大家就只有上法院走「遺產分割訴訟」一途了。 而「禮物」就會搖身一變,成為繼承人們對彼此互相「厭惡」的原因了。 因此,為避免好好的「禮物」,成為「厭惡」的源頭,被繼承人把自己預計如何分配的想法,落實成有法律上效力的「遺囑」是有必要的。 被繼承人也可以在「遺囑」內告訴子孫,為什麼選擇留什麼財產給「誰」?這後面的祝福是什麼? 我身邊就有案例是:「祖母將某套黃金首飾,留給孫女,是因為想要孫女未來出嫁時,能戴上這套首飾,這樣即便到時候,祖母人不在了,孫女還是可以帶著祖母深深的愛與祝福一同出嫁! 後來祖母先辭世了,孫女從遺囑執行人那裡收到這套首飾,並告知祖母的祝福時,心裡是充滿感動與對祖母的懷念!」 因此,我常在演講中告訴聽眾:「遺囑是留給家人的:最後一封情書」當我們用寫情書的心情來看待,就不感覺提到遺囑觸霉頭了吧! 此外,許多繼承人在討論,如何分配被繼承人(父母)的遺產時,都會提到要尊重父母親生前的意思或交代(我把它稱為「遺願」),把某個特定的財產(通常還是價值不斐的不動產),留給某個特定人(可能是子女輩、甚至是孫子女輩)。而大家常有的迷思是:遺願,就有法律上的效力。但我再重申一次「遺願」沒有法律上效力,不能強制要求其他繼承人配合履行,「遺囑」才是有法律效力的文件。 ▍遺囑怎麼訂定 如何訂定具法律效力的遺囑?我將法條內容整理成下方表格,給大家參考。以下分享的是,我比較推薦的「代筆遺囑」或「公證遺囑」! 至於「自書遺囑」,雖然符合法律要件時一樣有效。但是因為沒有見證人,如果繼承人對於遺囑效力有爭執時,通常需要筆跡鑑定;甚至某些行政機關會對於依據自書遺囑的登記申請會不敢受理(因為怕繼承人們有爭執,自己會倒楣被告) 因此還是要透過法院程序提起「確認遺囑有效」訴訟,而為避免這些繁瑣程序,建議以代筆或公證遺囑為優先選擇。 上面表格,特別跟大家說明的是: 1. 民法上的「未成年人」,是未滿20歲的人。年滿20歲就成年,可以當見證人。2. 遺囑上,不管是遺囑人、代筆人、見證人都要親筆「簽名」、「蓋章」會導致遺囑無效! ▍其他提醒: (一)立遺囑,請安排「遺囑執行人」 1. 執行人可以在立遺囑人身故後,拿遺囑協助做遺囑繼承登記、申報遺產稅、遺贈交付、依遺囑內遺囑人的指示分配遺產......等程序。而且其他繼承人不能妨礙「遺囑執行人」執行職務喔! 2. 當有「遺囑執行人」時,遺囑執行人會成為第一順位的遺產稅納稅義務人!因此,請立遺囑人記得「預留遺產稅源」給執行人(以保險安排現金是一個方式)。 而在沒有拿到國稅局的「遺產稅繳清證明書」或「免稅證明書」之前,遺產是無法過戶到繼承人或受遺贈人名下的。 3. 遺囑執行人,可以同時具備繼承人的身分。 (二)應既分與特留分 如果被繼承人沒有立遺囑,繼承人會按應既分比例分配遺產。如果有立遺囑,請留意特留分。但特留分的違反,遺囑不會無效,只是特留分被侵害的人,可以行使扣減權。 舉例:陳爸爸過世後,只留下兩個兒子,而陳媽媽早在陳爸爸身故前幾年,就已過世。 假設陳爸爸只有1000萬元的遺產,在陳爸爸沒有遺囑指定分配方式的情況,兩個兒子各可以分配500萬元(1000萬元/2) 如果陳爸爸有立遺囑,並且把全部財產1000萬元都留給大兒子,那麼遺囑不會因為違反特留分無效,只是小兒子可以向哥哥行使扣減權,討回250萬元(500萬元/2) 應既分與特留分的比例,請參考下表: (三)最後,建議立遺囑前,先找「律師」討論 討論看看是否只需要立遺囑?還是需要其他配套的處理一起安排? 例如:財產有無借名登記清況,希望如何處理? 有無生前贈與給子孫的財產(若因結婚、分居、營業而贈與,是否要歸扣)?有無借款、投資情況?有無債務問題?有無想排除繼承權(一毛錢都不願意留給某個繼承人)的情況?子孫有無債務問題?或是身心障礙、財產管理能力不佳問題?有無節稅考量? 以上都是常見的、在繼承開始之後,繼承人面臨問題。為避免把困擾丟給子女,讓他們為遺產吵一架,然後上法院,再老死不相往來,建議立遺囑人要先完整思考後規劃並行動,才能真正的達成立遺囑人的心願也維持家庭關係和諧! 【參考法條】民法第1190條:「自書遺囑者,應自書遺囑全文,記明年、月、日,並親自簽名;如有增減、塗改,應註明增減、塗改之處所及字數,另行簽名。」民法第1191條第1項:「公證遺囑,應指定二人以上之見證人,在公證人前口述遺囑意旨,由公證人筆記、宣讀、講解,經遺囑人認可後,記明年、月、日,由公證人、見證人及遺囑人同行簽名,遺囑人不能簽名者,由公證人將其事由記明,使按指印代之。」民法第1194條:「代筆遺囑,由遺囑人指定三人以上之見證人,由遺囑人口述遺囑意旨,使見證人中之一人筆記、宣讀、講解,經遺囑人認可後,記明年、月、日及代筆人之姓名,由見證人全體及遺囑人同行簽名,遺囑人不能簽名者,應按指印代之。」(本文獲「《愛長照》」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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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19 名人.楊定一
楊定一/讓習氣歸零,找回生命最溫柔的力量
近兩、三百年的人類歷史,從某個角度來看,也就是一波又一波全球化的過程。這個過程把生產的效率一再地提高,也把享樂的方便不斷提升。只要幾個小時的飛行,就可以讓人突然置身在不同語言、不同天氣、不同的風景。也就在別的或同一個角落,有來自不同地區的人們一起克服眼前的艱難,完成難以想像的工程。即使不遠行,全球可以在同一週欣賞到最新的電影,在不同的地點享用各國的風味,在幾個小時內紛紛為同一個消息而震驚,哼唱同一首歌曲,而又為同一個鬧劇笑開懷。多數人都以為,未來只會更好,更方便,更有效率。誰都沒有想到,這一切竟然會因為一個看不見、摸不清的病毒,近乎全面停擺。全球化之下,每個人雖活在各地特有的時空,但隨時可以跨過周邊的影響,好像和整個地球同聲共息。劇烈的變化,就算還沒輪到你我,光是看著各地傳來的壞消息,對未來的擔憂和恐慌已早一步到來。焦慮和擔心,已經是許多朋友不再遮掩的日常。確實,人類對於變化、特別是負面的變化,本來就有更激烈的反應。這種機制,幫助人類活過幾萬年來環境的變遷,躲過飢餓、疾病或被掠食的威脅。然而,過激反應會減損身心的應變能力。面對已知和未知的變化,你我其實更需要保持樂觀與彈性,減少恐懼、悲觀、焦慮過度的衝擊。對於現代人,這會是更好的生存之道。悲觀和樂觀,雖是一念之差,卻能帶來相當大的不同。我在《不合理的快樂》提過一項美國卡內基美隆大學的研究。這個研究找來334位,年紀在18到54歲間的健康人士,在得到他們同意之後給予含有感冒病毒的鼻腔滴劑。(這種實驗,稱為攻毒試驗,要經過重重的把關才能進行。)結果發現,快樂的人比較不容易感冒。即使感染上病毒,快樂的人比不快樂的人症狀更少,也不會那麼不舒服。古人本來就知道,不論從身、心到靈性,快樂是生命最自然、最和諧、最完整的狀態。生命要運作,其實更需要正向的激勵。可以說,或許正是快樂的心情,讓免疫系統比較健全,保護你我不容易受病毒侵害;當然,也可以反過來說,快樂是反映身心健康的指標。無論如何,面對眼前的變化,你也自然會想問:怎麼做?怎麼讓身心回到快樂均衡的狀態?我一再提醒大家,大腦和神經系統是有可塑性的,身心改變是可能的。我在《真原醫》提過許多方法,可以幫助大腦點滴建立快樂的機制。其中之一,是透過飲食為身心提供完整的營養和微量元素,包括提高血清素的作用,讓人比較容易抵抗不快樂。另一個方法是運動。運動帶來腦內啡,讓大腦啟動快樂的迴路。我也特別透過《最簡單、居家隨時做的結構調整運動:感恩身體的功課》,教大家透過輕鬆活潑的運動,再加上感恩的念頭,把身心淤塞的能量打開,在每一個角落建立新的快樂迴路。生活裡一些很小的事,都可以幫助我們投入當下,回到快樂和平衡。過去,因為生活的步調太快,好多計畫要趕著完成,我們其實沒有多少時間好好欣賞自己、感謝自己、讚美自己、享受自己。現在這個時機,正是將過往習氣重新歸零的好機會。不方便外食時,你可以親手準備食物,一口一口地欣賞飯菜,感謝天地,感謝自己。居家工作讓活動量減少,可以透過輕鬆的運動讓身體動起來,感謝身體為自己承擔的一切,感謝自己還有這樣的空間,可以享受身體的舒暢和心裡的快樂。大環境正面臨轉捩點,在可能比龍捲風還劇烈的改變中,讓我們從自己開始,一點一滴放下過去不快樂和緊繃的制約,輕輕鬆鬆找回生命最溫柔、最穩重的力量。這一點,或許就是我們能為自己、為周邊、為世界帶來的最好禮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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